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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应知应会知识

2022-05-29 来源:步旅网


医疗废物处置应知应会知识

医疗废物处置应知应会知识

1.什么是医疗废物?

答: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使用后的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器、棉签、敷料、棉球、纱布、手套等)、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各种传染病人用品等。使用后的输液瓶(袋),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2.医疗废物分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3.什么是感染性废物?

答: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4.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答:市区设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福建绿洲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目前,绿洲公司与全市3527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签订处置合同,涵盖所有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个人诊所及村卫生所等,覆盖率达100%,2016年共收集医疗废物192吨。

5.我市什么时候开展集中处置医疗废物?

答:我委于2007年底开始托福建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对城市区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理。从医疗机构到处置中心做到有专人负责、有专门场所、有专门制度、有专门流程、有专门监管、有专门监察,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6.什么是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

答:2016年初我委与市环保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工程,即全市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将医疗废物定期送到所管辖的乡镇卫生院暂存点集中,再由乡镇卫生院交绿洲公司集中处置,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难题。2016年11月,绿洲公司与各县(市、区)均签订了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的补充协议,并为个体诊所和卫生所配备了规范的医疗废物收集桶。

7.医院各科室交运医疗废物时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答:各科室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当对交接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

废物的产出地、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资料保存3年。

8.医疗废物收集时应注意: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严实、严密。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上报时限?

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后,相关科室、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①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向政府卫计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②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后,应在1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③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或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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