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二院急诊科医护人员、驾驶员
奖惩规定
为了使医院管理走向规化,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加强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实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及驾驶员等服务质量,加强科室管理,医院对科室进行综合考评,涉及个人的,除扣除个人款额外,同时与所属科室工作质医量考核挂钩,进行相应的考核扣分,扣除个人和科室的罚款均由医院统一管理。真正做到奖优罚劣,根据《急诊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与工作人员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急诊科医护人员岗位职责》、《护士管理办法》、《急救车驾驶员工作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等规章制度,制定《乐东二院急诊科医护人员、驾驶员奖惩规定》
《规定》中,每位医护人员、驾驶员自觉参加管理,实行百分制,每人每年100分,一年为一个管理周期。每记1分,扣款30元,全年分数累加,对全年违规记分满20分者,不得参加年终考核评优;满30分者,上报医院请求换岗处理。
一、表彰奖励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表彰奖励。
(1) 服务周到,态度和蔼,受到病人表扬或收到感信、锦旗匾额者记2分。
(2) 模遵守医院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耐劳,服务优良,无差错事故发生,业绩突出,受到上级和群众一致好评者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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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坚持医疗原则,维护医院及病人利益而不被他人理解,受到辱骂或委屈不还口,仍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者记2分。
(4) 具有良好社会公德,保护医院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者记2分。
(5) 发现事故苗头,带头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记2分。
(6) 对医院医疗业务,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收到较好成效者记2分。
(7) 工作积极,服务优秀,为医院赢得良好荣誉,如在省、市级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体上报导者记4分。
(8) 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或核心期刊的正规医学杂志上发表署名论文者记2分。
(9)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记8分。
(10)为医院创品牌、特色、效益做出重大贡献者、受到广大群众好评者10分。
奖励方法:每季度评选“优秀医生” 一名、记4分“优秀护士”一名记4分。给予上报院办通报表扬,每季考核一次。
二、处罚
1、不遵守组织原则,工作拖拉,不服从部门、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包括医院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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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真按时完成所布置任务的,每次记2分。
2、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因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存在缺陷,导致医疗服务投诉,每例次记3分,造成严重纠纷者记5-10分。发生服务投诉,相关人员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每例记3-5分。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医疗事故的,相关奖惩办法参照医院下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记1分;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60分钟以下每次记3分;迟到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以旷工1天论处。旷工1天,记5分;连续或一年累计旷工2至4天,记20分;连续或一年累计旷工5至9天,记30分。
4、不执行请假制度,每次记1分。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每次记2分。
5、未经请假,拒绝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体或公益活动,拒绝参加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活动每次记5分;发生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时,不服从调遣的,每次记5-1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违反首问负责制,不热情接待来访的患者,被投诉查实的,每次记1-3分;
7、未经请假,不参加单位、科室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记1分。
8、工作期间擅离岗位30分钟,无标明去向,每次记3-5分,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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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记3-5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记5-10分.
10、凡收受各种“红包”、“回扣”,每次记30分,并上报医院处理。
11、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安全防,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或报告,每次记带教老师1分。
12、不积极配合医院开展岗位技术操作竞赛活动记3分。
13、医嘱(含口头医嘱)查对未发现或执行医嘱错误但未造成后果,责任人记3-5分。对于昏迷、意识障碍及卧床病人等,未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每例记1分。
14、抢救病人无医疗、护理记录,医护人员未进行床边交接班者,每例记2分。
15、当班者未履行安全职责,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或处置,造成治安案件、火警事件的记责任人2-5分,造成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记30分。
16、护士配液、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发生药品、输液、输血等严重不良反应时,未按规定进行处置及实物封存的,每次记5- 20分,造成举证不能的,累计追加记责任人5-10分。
17、发现实习、见习及进修生脱岗,带教老师不报告或违规进行诊疗操作的,记责任带教老师3分。
18、违反护理管理制度、护理常规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一般差错的记1分;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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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较严重差错记5-10分;隐瞒不报记当事人2分。
19、医教科、护理部组织的全院医护人员理论考试或操作考核每项次不合格记0.5分,补考后仍不合格记1分,无故缺考记1分,年度累计3项次不合格者记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和首诊护士必须认真负责,先作妥善处理后,再与有关科室协调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推诿,否则每发现一例记3分。无特殊情况下,病人呼叫后,医护人员未及时到床边,每次记1分
21、医护人员上班不带上岗证,无菌操作不带口罩、穿裙超过工作服的下缘(或不穿工作裤)、不戴工作帽、长发不戴发网、留长指甲、穿高跟鞋、戴戒指手链、耳坠等,每项次记0.5分。
22、分诊护士未履行职责,影响医师诊疗工作记0.5分;门诊候诊室秩序混乱,每次记0.5分;分诊护士未按要求做好预检工作,每人次记1分。
23、出诊医师、护士未按规定的时间出诊记2分;急救物品准备不齐全,每次记1分;未按规定给病人做相应的院前处理,每次记1分。接诊护士未按相应的程序处理记2分。
24、由于护理防措施不到位,导致病人发生坠床、跌倒、烫伤、管道脱落等不良事件,视情节轻重记2-5分;静脉输入特殊药物外渗未及时发现及处理记1-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制度执行。
25、危重病人急查的各项标本、护士违反送检规定每次记1分,值班医师未遵照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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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报告处理流程执行的记2-5分,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相关制度执行。
26、抢救药品、抢救仪器使用后未整理归位,损坏未及时报告、每例次记1-2分;
27、无门诊输液病人交班记录或交接班不认真记录1-2分;未按规定巡视病人,没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记1-3分;病情变化未及时报告医生每例次记3-5分。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导致严重后果的记10-30分并按相关制度执行。
28、未按规定查对医嘱每少1次记1分,无特殊情况急诊医嘱执行不及时每次记1分,拒绝执行医嘱每次记10分;发现医嘱违反有关规定,未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生提出的记1分。
29、单独班当班者或责任护士,对所分管的危重或一级护理病人的主要病情不了解,每次记1分。
30、无菌橱物品放置不规,每次记1分;无菌包过期,每个记1分;无菌物品没有标明启用时间,每次记1分;标识不规,每次记1分。
31、各项工作完成后,办公室、治疗室等不整洁、桌面及治疗车使用后的物品未妥善整理记0.5分;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类处理每次记1分。
32、各种溶酶启用后超过有效期每瓶记0.5分;治疗没有盘子化,每次记0.5分。
33、消毒液过少、未定期更换、有效浓度不足每项次记0.5分;消毒剂标签模糊每瓶记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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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诊疗用物定时消毒,如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应每周消毒3次,每日更换氧气湿化瓶无菌液及吸氧导管,引流袋每日更换未每天更换湿化瓶液体,每次记0.5分。
35、其余未列入的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要求项目,违反规定,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记0.5-1分。
36.病人输液完毕后,未及时搜取输液瓶、床铺未整理、每项记0.5分,床单被血液等污染未及时更换记1分。
37、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药品、物品损坏的,照价赔偿并每项记1-5分。
38、违反护理文件书写规,伪造、篡改、销毁护理文书资料,造成不良后果记5分,造成漏项、缺项、涂改记1-3分。
39、无故完不成院领导、科主任、护士长交给的工作任务者(不包括业绩任务),根据情节,每次记1-2分,造成不良后果者,不能胜任岗位者调换岗位或解聘
40、泄露病人秘密和隐私引发纠纷、对病人及陪人说服务忌语、态度不好,与病人或陪人争吵一次、病人投诉,经查证属实者(为医院正当利益者。无理取闹者除外),记3分。
41、严禁外出做手术或擅自(以个人营利为目的者)为病人诊疗、手术,发现一次记5-10分、并上报院办。如出现纠纷或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医院概不负责。介绍患者、处方外出就诊、取药者(特殊病情需要转院、非专科处方或药品不齐者除外),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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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次3-5分,累计2次者上报院办。
42、严禁私自挪用急救车、各种设备、一次性消耗品、器材、药品。如有违犯者,经查实除退赔全部费用或原物外,每次记1-5分。无故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损坏公物经查实属于违章或违犯操作规程造成的亦照价赔偿,并记2分。
43、医生处方、检查申请单项目书写不全、字迹不清,涂改、签名不规及错误等,门诊日志书写不规,未书写门诊病历,门诊输液病人交接班记录书写不规。传染病卡书写不规或未报传染病卡,被医务科通报者,当事人每次每项记1-5分。无处方权人员代医师签字者记当事人2分。同一病人的留观病历、门诊病历、处方、治疗单、等不一致者每次记1-3分。
44、驾驶员未定期做好车辆检修、保养和消毒工作,浪费油料、自身原因导致出现车辆损害、公车私用、车辆运行公里数等记录不详细记当事人1-3分;
45、驾驶员不接、出诊时间延误超过规定的10分钟,每次记1-3分。出诊时间每延误10分钟,每次记1分同时根据延误时间累加。出诊时间严重超时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记10分,并报院办。在同一季度连续三次延误出诊,直接记当事人10分、之后继续延误出诊时间,每次记2分、分数累加。
46、医院临时的超额任务,同时主班驾驶员在外出诊,超额的临时任务由副班驾驶员承担,不得推诿拒绝,推诿拒绝一次记1分。
47、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科室业务、政治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迟到一次记1分,不参加者记3分。驾驶员必须24小时在院值班室候诊,晚夜班必须坚守岗位,且不定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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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脱离岗位10分钟以上记1分。
乐东二院急诊科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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