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总公司总部部门主要职责
[中建办字[2003]196号2003年6月9日] (一)资金管理委员会
1.负责审议总公司及各主要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经营方针和中长期计划。 2.负责审议各子公司、各部门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分析报告。 3.对总公司直接投资和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4.根据总公司的资金状况、资产负债水平、融资能力,提出资金安排的可行性建议。
5.负责审议总公司资本经营、上市及其他融资方面的重要政策,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方案进行论证。 6.研究总公司的重大财务、资金、投资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审议总公司有关财务、资金、投资方面的规章制度。
8.听取投资、预算、资金、会计、统计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有关建议。 (二)企业管理委员会
1.研究分析国家经济走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组织总公司系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调研工作。 2.定期对总公司的企业管理状况进行评估,为总经理常务会议就企业管理和企业改革等问 题的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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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审议总公司有关企业管理、企业改革、企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审议总公司有关的企业管理制度。
4.负责总公司有关企业管理、企业改革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 5.负责总公司系统企业改革、改制方案的评审。
6.负责总公司系统重要资产的重组、兼并、转让、歇业、破产方案的评审。7.根据总公司领导授权,负责研究处理专项事务。
(三)总经理办公室(党组办)
1.负责研究总公司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意见,及时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 考。
2.组织党组会、总经理常务会、总经理办公会和总公司全面性的工作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工作。
3.负责总公司会议主要文件,年度工作要点和决定、报告等全局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并根
据起草工作需要及领导安排,进行专项调研和资料收集。 4.负责建立健全办公制度,协调总部办公,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5.负责总公司总部对外公关工作的统一协调,并负责在报刊等媒体发表领导讲话的管理工 作。
6.协调、管理总公司各部门与国家机关的联络、交流以及接待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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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总公司领导的外事活动和外宾接待工作。
8.负责总部的印信管理,文秘工作和档案管理,指导子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 的保密、保卫与信访工作。
9.负责总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负责总公司及总部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 理体系(ISO14000)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的贯标工作。 10.负责总公司总部的志书编制及总公司系统志书编写的协调工作。 11.负责总部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部
1.承担总部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等。
2.承担总公司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总部房管、房改工作。协调管理总 公司人防办有关工作。
3.负责总部办公用房调配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承担总部文印、收发、交通、通讯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维修、办公用品发放等项工作。 5.协调计算中心拟订总部计算机办公常用配件、软件清单,并负责此类物品的采购工作。 6.负责总部公费医疗、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总部及在京直属单位义 务献血、义务植树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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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定总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负责总公司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和各类人才调配。 2.负责指导总公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向国家推荐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 织和指导总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职业)资格认证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3.负责总公司系统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
4.负责总公司国内外各企业(机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总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驻外机构人员的选派、考核和任免等管理工作。
5.负责总部人员的招聘、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工资、保障、福利、出国审批、离退 休等管理工作,负责总部管理的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6.负责指导总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负责总部管理的
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的工作和出国人员的审批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征求总部各部门对下属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聘用领导的意见。 9.负责总部人员调配、岗位编制工作。
10.负责待岗职工转岗培训和再就业的指导工作,负责企业解困工作。 11.负责联系中建管理学院。 12.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五)资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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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分析内外的宏观与微观形势,负责总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检查、考 核。
2.负责总公司年度预算的组织、汇总、审核、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分析、检查年度预算 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管理建议。
3.负责总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4.负责总公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全面对接工作。负责总公司总部银行借款的申请、重组、 归还工作。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负责计算、审核并按时支付贷款利息。负责总公司总部贷款卡的年审工作。
5.负责总公司所属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贷款担保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负责综合授 信、贷款担保、工程保函、信贷证明、保函承诺书、资信证明等或有负债的开具、撤销和管理工作。6.负责总公司银行借款和或有负债风险的归口管理工作,定期对总公司直接开立的或有负
债进行分析,提出防范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7.负责定期分析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变动情况与发展趋势,为总公司财务规划和融资计划的 制定提供依据。
8.负责总公司资产负债的管理,做好年度债务预算的审核、调整与平衡工作。 9.负责总公司系统的外汇管理、外汇担保的申报和与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接工作。
10.负责研究总公司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分析,提出管理建议。负责组织总公司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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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总公司总部现金流量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总公司投资收益的收缴政策、调整、减免、年度投资收益和周转金收缴方案的拟订并做好收取工作。
13.负责总公司对外承包工程贷款贴息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的有关工作。 14.负责总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牵头组织对伊拉克债权债务的资料清理工作,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对接工作。
16.负责总公司进出口业务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负责管理进出口公司开立信用证并协助进出口公司落实有关贷款重组方案工作。
17.负责中建大厦的租赁经营、基建收尾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总公司总部经营性房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的办理工作。代表总公司参与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18.负责总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19.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的联络与公关工作。 (六)财务部
1.负责总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年度财务决算办法,组织部署各类会计报表的汇总及合并,组织社会审计的总体安排与要求。
2.负责总公司会计信息指标的设计、总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3.负责总公司系统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4.负责总公司综合成本、利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预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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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总公司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划转、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清产核资。
6.负责总公司总部税务登记、税务安排及税款的申报、予缴和清缴;协调子公司、分公司 有关涉税事项。
7.负责总部费用日常报销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科技基金、住 房公积金及各项财政拨款)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督。
8.负责协调、统一总公司经济类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为各部门提 供数据信息服务。
9.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财务内控制度;负责监督 检查总公司系统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总公司总部会计档案建立和保管,负责对总公司系统会计档案的管理。 11.对子公司财务业务工作考核的归口管理。
12.负责总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总公司融投资带动工程承包项目的投资策划、投资咨询及风险评估。
13.负责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评估,提出决策建议。
14.负责总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更新改造投资计划和建房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15.负责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联络。
(七)市场部
1.负责研究国内外市场的动态及走势,分析建筑承包、房地产市场和相关产业市场状况,预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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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业务发展潜在的行业、市场和竞争环境,并提出相关建议。
2.负责总公司系统所属企业工程承包市场开拓及内部竞争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市场营销业务。
3.负责总公司所属企业对总公司资质及品牌使用的审批、管理、监督以及协调工作。 4.负责总公司系统垫资承包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总公司系统内拖欠工程款清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八)企管部
1.负责开展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工作。
2.负责总公司系统企业改组、改造、改制等企业改革工作。
3.负责对总公司所属企业开展资本运营及上市的分析、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制定总公司有关企业管理制度。
5.负责总公司系统企业的整合、兼并、重组、分立和清算破产工作。
6.负责12家传统骨干企业和5家困难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联系其他相关企业。 7.负责总公司系统公司(机构)设立、工商登记变更事项的审批。 8.负责总公司系统各类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9.负责总公司系统质量安全、评优评奖工作。 10.负责协会、团体归口协调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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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企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12.负责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 (九)海外业务部(中建国际)
1.负责以总公司名义开展及管理海外承包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负责总部直接经营管理驻外机构授权以内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总部直接经营驻外机构授权以外项目的综合经营和管理工作,直接对接总部各部门 4.拟订所属驻外机构经营策略、经营布局、经营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改制或重组方案。 5.负责总公司授权和委托经营的驻外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根据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支持和带动总公司所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7.负责海外业务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8.负责管理中建国际劳务公司(华利劳务公司)。 9.负责联系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 10.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国内业务部(中建国际)
1.负责以总公司名义开展及管理工程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
2.负责总部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总公司直接经营的工程项 目的项目资审、投标报价、商务谈判、合同签约和项目实施等经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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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工程局以外的总公司直营的非法人委托机构、全资、控股和参股施工企业的经营和 管理,负责总公司直营非法人委托机构的预算、财务、资金、计划、统计、投资等的综合管理,直接对接总部各部门。
4.拟订所属企业经营策略、经营布局、经营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改制或重组方案。5.使用总公司各类施工资质。
6.负责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一)科技开发部
1.负责调研、拟定总公司的科技发展战略,提出总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发 展计划,制订总公司科技管理制度。
2.负责总公司设计、施工企业的技术服务管理,参与总公司重大项目的技术论证,组织开展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工作。
3.负责总公司超前、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引进、推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参 与总公司科技经费的管理。
4.负责贯彻国家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法规,组织审定总公司企业技术标准、施工工法。 5.负责总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制订总公司信息化发展大纲,组织总公司信息网络软、硬 件平台的建立、完善和人员培训,组织重大适用软件的开发。
6.负责管理总部信息中心,总部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管理;与行政部拟订总部计算机办公常用配件、软件清单;负责总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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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担建设部委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8.负责总公司系统科技成果的评价、奖励、统计、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对外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工作。
9.组织“中建科学技术奖”评审,推荐优秀科技成果申报国家和其它科学技术奖励。 10.管理总公司技术中心,协调总公司系统企业技术中心业务,联系总公司系统科研院所。 11.负责总公司科技委员会和总公司科协秘书处日常工作。 12.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十二)战略研究发展部
1.结合总公司改革与发展需要,开展国内外经济形势研究、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研究以及建筑业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分析预测影响总公司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
2.开展战略研究、管理创新和总公司发展前瞻性问题研究,提出总公司发展战略的思路与建议。 3.参加总公司领导主持的调研工作,承担总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系统性文字材料。负责总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文稿的起草与审定工作。
4.负责与社会有关专家联络,根据需要组织外部专家对总公司的战略规划、重要方案、课题等进行专业咨询论证。
6.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三)法律事务部
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对总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负责审核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负责总公司特别重大复杂工程的合同审查和管 理工作,掌握总公司下属单位重大工程合同管理全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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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总公司主管部门处理有关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改制以及投资、租赁、资产转 让、清理拖欠款等重要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或参与起草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开展与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其他法律咨询。
4.参与经营活动全过程中法律事务的管理与控制,做到事前防范。 5.起草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及合同规范文本。
6.审核、修改、管理总公司授权委托事宜,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检 查授权的行使并建立授权信息反馈制度。
7.接受委托,代表总公司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8.收集案例,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对总公司下属单位重大案件进行直接处理或提出指导意
见。
9.负责总公司总部及下属单位经济诉讼案件统计的汇总工作。
10.负责总公司的普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培训及考试。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企业工商变更、年检登记工作、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法律事务。
12.指导、考核总公司下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提出专业意见。
13.负责总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14.办理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四)政工部(直属党委、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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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2.负责总公司党的宣传工作、统战工作、青年工作、政工干部培训工作。 3.完成总公司党组交办的全系统党建工作,及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相关工作。
4.负责总部、在京子公司和驻外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直属工会、直属团委;代管临时团 委。
5.负责总公司对外宣传、CI战略实施及有关公关工作。
6.直属工会、直属团委负责总部、在京子公司(一、二局除外,下同)的工会、共青团工 作。
7.负责总公司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在京子公司的领导班子建设,参与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考核工 作。
9.负责总公司系统职工群众重大紧急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10.负责总公司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承办《中国建筑》杂志,《中国建筑新闻》报纸,及《中国建筑快讯》。 12.负责总公司体协、文协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五)审计与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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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属法人和非法人经营机构进行经济效益审计、资产损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2.对总公司各级经营机构预决算、重大项目投资和专用基金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3.开展企业内控制度评审及管理体制、机制和运营模式的评价。 4.负责组织与编报企业监事会需要的企业基础材料。 5.负责与外派监事会的业务联系和内派监事会的管理工作。 6.做好总公司内审系统人才、法规、技能的建设与指导。 7.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六)监察局(纪检组)
1.负责指导和检查总公司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监督和检查总公司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3.负责查处总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以及总公司系统的大案要案。 4.负责检查指导总公司系统的效能监察工作。 5.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七)老干部局
1.负责总部离退休人员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生活及医疗保健服务等工作。 2.负责组织总部离退休人员对总部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检查指导总公司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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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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