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 帐 协 议
甲方:中铁四局集团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 )的约定,现就在 工程项目中乙方负责的所有工作内容,结合具体施工实际,就最终决算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封账协议如下:
一、末次封账数量及单价的确定:
1.按照“图纸(含变更图纸)及现场收方 ”数量进行计算。 2。单价为甲方公司评审后该合同确认的单价。
3.末次封账结算数量为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数量。 二、封帐总价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项目上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款为: 元 (大写: );已付 元;尚欠 元(包括所有阶段结算款项等)。
三、以上总价款为甲、乙双方之间的最终结算总价款.至此,甲方完成最终结算义务,乙方所有的工作内容得到最终清算,双方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方以该封账协议作为最终付款依据,以前付款均纳入本协议总价款的付款范畴。封账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如原合同与该封账协议约定不一致时,以封账协议为准.
五、乙方承诺: 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变相恶意讨薪。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任何责任.
六、争议解决:若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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