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安全验收评价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安全验收评价合同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经济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安全专篇及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合法证照、资料、图纸等(详见附录)。
(2)为乙方的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及交通条件。 (3)为乙方的现场工作配备必要的协助人员。 (4)及时整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乙方:
(1)按《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对甲方上述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于本合同签字并提供齐全的资料之日起 天内提供《 》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四份。
(2)乙方保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符合《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
(3)乙方保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内容全面准确,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在提交评价报告时,应同时返还甲方要求返还的资料。2.合同价款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安全评价费用共计人民币 叁 万元整。 (2)评价报告的评审费用由甲方负担。
(3)付款方式:
① 甲方在协议签订后,预付评价费用的50%,余款在提交评价报告时一次性付清(一万伍仟元整);
② 尾款一次性付清(一万伍仟元整)。 3.违约责任
双方出现纠纷首先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交由仲裁部门仲裁。
4.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院存档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收 款 人: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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