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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使用证明

来源:步旅网
 无偿使用证明

连云港富邦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房产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沈圩路168-2号楼04号商铺,

套内建筑面积为146.95平方米。现将该住所面积50平方米无偿提供给 连云港盛石油化工有限公 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无偿使用期限为两年。

特此证明

产权人签章:

具结书

申请坐落在 赁期间

区 路 年 月

号的房屋(临时建筑物)出租,在租 (街、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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