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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制度 森林防火

2023-06-14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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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办公室 49*69

护林防火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宣传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在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

班人员坚守岗位,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护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和局领导汇报。

二、根据局和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示,将火情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四、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做好各项工作记录,由负责人签字后,妥善保管。

五、严格按规定准时接班,严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交接班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二、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逐级如实上报。 三、认真填写森林火灾统计报表,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搞好联防工作,如果发现辖区外的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向毗邻地区通报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浮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张华兵

副主任:杨小龙 成员:王俊生

秦 力 周才愉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保障森林消防设备的完好无损,做到存放有序,取用方便,保证发生火灾后能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扑火器具要分类存放,整齐有序,取用方便。 二、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器械要定期保养和维修,对易受潮生锈的工具要定期保养、通风和晾晒。

三、森林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防火期内,要加强对森林防火设备和森林消防器材的检修,保证能随时投入使用。

四、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器械及工具不准外借,更不准丢失,尤其易爆物品(灭火弹)要严加管理和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五、森林消防器材仓库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建专门帐簿,严格出入库制度和手续,保证不发生丢失,短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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