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家校安全协议书
小学生家校安全协议书范本 小学生家校安全协议书1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2022年3月9日——2022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2022年3月9日——2022年7月5日
1、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学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要及时掌握子女非在校时间的行为动态。子女未进入校园,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子女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营运证)的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4、节日、假日及离校期间,家长应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学校、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外出活动
(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营业性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桌(台)球室、网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学。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上课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带子女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一切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教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
本协议书每学期签订一次,经双方签字后由学校存档。 甲方:周沟中心小学 乙方:家庭
班级:▁▁▁▁▁▁▁▁ 家长(监护人):▁▁▁▁▁▁▁ 班主任:▁▁▁▁▁▁▁▁ 学生:▁▁▁▁▁▁▁▁ 日期:
小学生家校安全协议书2
学生的安全管理是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
础。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家长放心,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各自的责任和目标,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齐抓共管理。
一、校方(班级)的责任和目标:
1、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中,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抓好防范工作,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和目标落到每位教职工。
3、定期检查,妥善处理校内不安全事端,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4、对学生中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其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 二、家长的责任和目标:
1、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每学期初,家长应自觉为子女购买保险;家长要随时与学生班主任、有关校领导保持联系
2、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非法组织; (2)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3)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4)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
(5)严禁子女骑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
车、吊车、搭乘无载人执照的车辆; (6)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
(7)严禁子女违犯体育课、活动课、实训课、驾驶课纪律和操作规程;
(8)严禁子女小偷小摸;
(9)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
(10)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及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3、子女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应在学期开学前应书面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若有意隐瞒,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
5、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负教育责任: (1)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2)因爬车、吊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造成伤亡;
(3)因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溺死;
(4)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跳造成的伤亡; (5)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6)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7)因偷盗、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8)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9)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器造成的伤亡;
(10)因体育课、活动课、实训课、驾驶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三、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就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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