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基本情况表
建设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全部 招标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设 备 主要材料 其 他 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注:在表中对应栏中划“√”。
部分 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比选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 注 填表说明:
(一)招标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份使用国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招标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比选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万元以上(含);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万元以上(含)的;3、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万元以上(含);4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以上(含)。
(四)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评标的能力,并报送下列相关材料:1、项目法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2、与招标项目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3、内设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4、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5、其他材料。
(五)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1、因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4、采用公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 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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