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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2年度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的通知

2021-07-11 来源:步旅网


关于收缴2012年度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的通知

尊敬的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用户 :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金税工程”的支持,并成为我公司的用户,我公司本着以“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服务宗旨,谒诚为您服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防伪税控技术维护价格的复函》(粤价函 [2011]37 号)文件规定: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均应按年缴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具体操作如下:

一、该专用设备维护费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广东省防伪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 —— 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统一收取、管理,用于为企业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IC 卡 、金税卡、 IC 卡读卡器及开票软件)的维护服务。 敬请各企业务必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将当年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一次性汇入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指定帐号。

二、维护费汇款指引

1、汇款金额:每年 336 元 / 户。

2、汇款时必须采用本企业的对公账户汇款或转帐,请勿采用现金存款、私人存折、信用卡汇款或邮局汇款。如果不慎采用以上几种方式汇款的,请携带汇款单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到我公司总部前台咨询补办手续。

3、银行汇款单、进帐单的填列项目一一填写,若是进帐单需填列左右两联的,则左右两联的汇款人名称填写要相同,请用正楷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如果填写时不慎把左边一联汇出人全称简写了,请携带汇款单原件及其复印件(需有左右两联)及公章到我公司总部

前台咨询补办手续。

4、汇款单位名称须填写单位全称,且必须与购卡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用其他单位(总公司、分公司等)或个人名义代付款项。 如果企业汇款时企业名称已办税务变更,但银行开户名尚未更改的,需向我公司提供贵单位证明及税务变更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如果单位对公帐户取消或者冻结,需委托其他单位代汇款的,需出具委托付款证明、汇款单复印件,并在证明及汇款单复印件上加盖两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总部前台咨询补办手续。

5、请完整填写汇款单位账号、汇出行。

6、收款单位名称:航天信息(广东)有限公司

7、收款单位账号: 667858145473

8、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中信广场支行

9、汇款用途、摘要或备注必须并且只能填写汇款单位的国税纳税登记号,请银行务必将“备注”、“附加信息及用途”的号码录入。

10、企业汇款后如发生银行退票,必须重新办理汇款并及时通知我公司。

企业在以上款项汇出后,请在两个工作日内,按附表格式填写资料,并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交至我公司信息管理组、技术维修部或传真到我公司,以便我们及时将汇款资料录入管理系统。汇款资料与银行收款系统对碰成功后,我们会及时通知企业凭公章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领取发票,并签订《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合同》。

企业如有问题咨询,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 http://www.fshcsk.com)浏览查询,或者拔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400-688-3011。传真电话号码:83108390

佛山市宏创税控设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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