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培训是我矿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体系
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不能流于形式。根据河南能源、焦煤集团安全培训工作的精神,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要求,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为进一步健全安全培训体系,再造培训业务流程,明确相关环节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考核细则,激活激励机制,构建各尽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参与的培训格局,极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培训系统,坚持以“规定什么、执行什么,执行什么、考核什么”的原则,推动安全培训工作高效运转,营造真抓、真学、真考核、真见效的氛围,切实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以职工素质的提高促进矿井的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以提升我矿全体员工综合素质为前提,以人才兴矿略为方针,以服务矿井安全发展需要为目标,加强员工培训机制建设,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为矿井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培训目标:提升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措施执行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以及员工按章操作、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在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率100%,合格率100%,上岗持证率100%的目标。
培训重点:创新员工培训形式,强化培训效果。通过多媒体课堂讲授、实操培训、网络教育、集中辅导、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调动广大员工学习业务知识,增强岗位技能,始终坚持“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这一培训理念,大力推进“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工程,促进矿井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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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础培训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程序,保证安全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焦煤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上级相关培训部门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和办证工作。
第二章 人员范围、任职条件及参培机构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通知》(煤安监调查字〔2005〕66号)文件规定: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煤矿矿长。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1)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2)煤矿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4)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队、科室、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等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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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在以上范围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队、科室的技术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条 任职条件:
1.煤矿“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煤矿相关专业大专(或同等学力)以上(含大专)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其中总工程师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正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或技术等副职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第五条 参培机构:
1.主要负责人参加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2.“五职”矿长分别参加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正职矿长任职资格、安全资格培训和副职矿长任职资格培训,副职矿长还必须参加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安全资格证培训、再培训及职业卫生培训。
3.带班下井领导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要求,参加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带班下井领导安全资格培训和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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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副总工以上(含矿长助理)人员参加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河南理工大学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再培训及职业卫生培训。
5.各级总工程师(含副总工程师)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1〕40号)要求参加总工程师专项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培训考核部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结业证书》。
6.科、队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参加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焦煤安培中心的安全资格证培训、再培训及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章 培训计划管理
第六条 各矿井必须掌握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状况,详细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 培训计划的上报:每年12月15日前各矿井上报下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再培训计划,培训计划逐月分解;每月25日前按照要求上报下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再培训计划。
第八条 培训中心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编制年度及月度培训计划上报焦煤人力资源处。
第九条 各单位根据上报的月度培训计划严格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不按计划参加培、复训或者考核不及格者,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条 在培训班报到前5日按照分配名额将参加培训(再培训)学员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单位及部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文化程度、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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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证书编号(仅再培训填写)、初次领证时间(仅再培训填写)、违章作业情况(仅再培训填写)、相片、学历、体检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审核表)等,通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河南煤矿安全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职工培训学校汇总后上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班资料。
第十一条 各培训单位应及时向焦煤集团人事处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书等纸质资料,学员按时报到参加学习。煤矿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参加学习报到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审核表)、河南煤化集团公司出具的《培训报到通知书》。
第十二条 学员按照规定日期报到,不能按时报到或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须在报到日之前向培训中心说明情况,由培训中心通报职工培训学校,未说明情况且未及时报到者,视为不参加本次学习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参培单位应按照计划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由于选送学员不及时,造成不能持证上岗的由参培单位负责。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 教学:执行AQ1070-2008《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为120学时,再培训时间为60学时。
第十五条 培训期间学员管理
1.参培学员统一着工装,遵守纪律,认真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必须由学员本人书写请假条,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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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所在矿分管领导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呈报职工培训学校备案,未请假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培训班缺课超过3天(包括3天)、再培训班超过1天(不包括1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3.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在中午饮酒,发现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4.上课保持肃静,专心听课,做好听课笔记,不得喧哗和私下交流。
5.保持好室内卫生,不准在教室内抽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
6.上课时将手机关掉或调整到振动位置,接听电话到教室外接听。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 考试采用机考,时间为90分钟。
第十七条 学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第十八条 考试时学员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替考、抄袭和作弊,替考者一经发现,清出考场,试卷作废,并不得参加补考;抄袭和作弊的,轻微的由监考人员制止,严重的,取消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考试不及格的,参加下月的补考,培训补考不及格的,重新参加培训,再培训补考不及格的,证书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收回,重新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违纪学员的处理:
受到上级通报处理的违纪学员,焦煤人力资源处将其违纪情况纳入学员所在单位当月培训“双基”考核,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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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原则上每年按照证书取证日期提前两个月参加复审一次,未参加再培训的,证书作废。
第二十二条 安全资格证书由培训机构负责办理,发放至学员所在单位,公司机关部室安管人员资格证书由培训中心负责管理、各单位安管人员资格证书由本单位培训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培训部门各自管好安全资格证书、建立证书台帐。
第二十四条 职工调动证书管理
职工在本公司内调动时,由调出和调入单位办理证书交接手续;从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应持原证书到新单位培训部门进行登记,并由新单位培训部门到河南省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受理变更。
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长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程序,保证安全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焦煤集团《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人员范围及培训分工
第二条 班组长范围: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
第三条 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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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矿培训部门组织本单位班组长参加培训,上级部门负责班组长培训、再培训工作。
第三章 培训计划管理
第五条 各矿及时掌握矿井班组长状况,做好班组长管理台帐。
第六条 培训计划的上报:每年底以矿井为单位上报下年度班组长的培训和再培训计划,培训计划逐月分解;矿井必须均衡安排班组长参加培训和再培训,杜绝突击培训,每月25日上报下月班组长的培训和再培训计划。
第七条 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编制年度及月度培训计划。
第八条 各矿培训部门根据焦煤人力资源处下发的月度培训计划,组织进行培训。
第九条 月培训计划每月下达一次,各矿井根据计划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第十条 各矿在培训班报到5日前按照分配名额将参加培训(再培训)学员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单位及部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文化程度、单位类型、联系电话、证书编号(仅再培训填写)、初次领证时间(仅再培训填写)、违章作业情况(仅再培训填写)、相片、学历、体检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审核表)等上报培训中心。
各矿应及时向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处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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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审核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资格证书等纸质资料,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学习。
第十一条 学员必须按照规定日期报到,不能按时报到或不能参加本期培训的,须在报到日之前将相关情况由所在单位报送培训中心,未说明情况且未按时报到者,视为不参加本次学习进行处理。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十二条 教学:班组长培训时间为90学时,再培训时间为42学时。
第十三条 培训期间学员管理
1.在参加培训期间学员要统一着工装,遵守纪律,认真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基层单位做好班组长学习的请假管理,每天学员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培人员的10%。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必须由学员本人首先向本单位培训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假条需经所在矿分管领导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培训教学管理人员确认后,学员方可离开课堂。
3.培训中心要做好学员出勤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请假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培训班缺课超过3天(包括3天)、再培训班超过1天(不包括1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在中午饮酒,发现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5.上课时保持肃静,专心听课,做好听课笔记,不得喧哗和私下交流。
6.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在教室内抽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7.上课时将手机关掉或调整到振动位置,接听电话到教室外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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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第十四条 违纪学员的处理:培训中心每期进行一次学员出勤统计,培训中心对其违纪学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五条 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时间为90分钟。
第十六条 学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第十七条 考试时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替考、抄袭和作弊,替考者一经发现,清出考场,试卷作废,并不得参加补考,按照制度进行处罚;抄袭和作弊的,轻微的由监考人员制止,严重的,取消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考试不及格的,参加下月的补考,培训补考不及格的,重新参加培训,再培训补考不及格的,证书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收回,重新参加培训。
第六章 证书管理
第十九条 班组长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复审一次,未参加再培训的,证书作废。
第二十条 安全资格证书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办理,发放至学员所在单位。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统一保管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证书台帐。
第二十二条 职工调动的证书管理
职工在本公司内调动时,由调出和调入单位办理证书交接手续;从外单位调入的,应持原证书到新单位培训部门进行登记。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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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秩序,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促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及焦煤集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矿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焦煤安培中心负责各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组织送培工作;焦煤安培中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焦煤安培中心按照资质范围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包括:
(一)煤矿特种作业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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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 (二)非煤特种作业 1.高压电工作业 2.低压电工作业 3.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特种设备作业
1.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2.锅炉作业:一级锅炉司炉、二级锅炉司炉、三级锅炉司炉、一级锅炉水质处理、二级锅炉水质处理、锅炉能效作业。
3.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氧舱维护保养。
4.气瓶作业:永久气体气瓶充装、液化气体气瓶充装、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车用气瓶充装。
5.压力管道作业:压力管道巡检维护、带压封堵、带压密封。 6.电梯作业:电梯机械安装维修、电梯电气安装维修、电梯司机。
7.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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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起重机械指挥、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
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车辆维修、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9.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非金属焊接操作。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培训计划管理
第六条 各矿必须掌握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状况,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帐。
第七条 各矿应结合生产实际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方式、受训对象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 各矿每年12月20日前向焦煤安培中心呈报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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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逐月分解,每月25日前向培训中心上报下个月培训需求计划,培训中心呈报职工培训学校,职工培训学校汇总后,编制下发年度及月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第九条 各矿于开班5日前将参加培训学员信息报至相应的培训学校,以便培训学校及时通过培训管理考核系统做好参培学员信息导入工作。
第十条 培训中心的办班审批依照河南省安全培训管理机构的程序进行报批。
第十一条 各矿应按照计划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由于选送学员不及时,造成不能持证上岗的由各矿负责。培训学校未按照计划组织培训,造成不能持证上岗的由培训学校负责。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三条 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7月)、《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9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 学员按时参加培训,不能按时参加本期培训的,须在开班之前一天书面通知培训学校,并填写《学员退出培训申请》,申请必须由各矿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培训学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未说明情况且开班当天未到者,视为不参加本次培训,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授课教师应做到:(1)遵守培训时间,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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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早退,不出现空课现象;(2)认真备课,认真撰写教案,备课提前量要在8学时以上;(3)认真组织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案例采用互动、研讨、多媒体等教学方法,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六条 参培学员应做到:(1)参培期间统一着装,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2)培训期间有事外出履行请假的,学员本人书写请假条(1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培训部门负责人批准),交培训中心备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缺课者,按旷课处理;(3)缺课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4)上课时将手机关机或调到振动位置,严禁接听电话,要保持肃静,专心听课,做好听课笔记,不得喧哗和私下交流上课时;(5)要保持好清洁卫生,在校院、教室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6)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在中午饮酒。
第十七条 培训学校每期进行一次学员出勤统计,学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日常学习纪律表现、考核成绩与各矿当月安全培训“双基”考核挂钩。同时培训学校对其违纪学员按照规定另行处罚。
第六章 考核办证
第十八条 按照河南省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规定进行考试申请及办证资料
第十九条 考试为在线(计算机)考试,参培学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第二十条 严格考场纪律,杜绝替考和作弊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清出考场,试卷作废,不得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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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参加下月的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得从事本岗位;复训考试不及格者参加下月补考,补考不及格者,证书收回,并调离本岗位。
第二十二条 考试结束及时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齐全、完整,建立目录和索引。档案资料包括办班计划表、办班通知、学员名册、考勤表、课程表、教师讲义、培训评估表、考试成绩表、培训班总结等教学档案和学员情况汇总表、学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考试成绩记录、实操能力考核表、补考记录等学员档案。
第二十三条 完备培训档案室,建立安全培训电子信息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安全培训档案管理电子化。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受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汇总,向有关单位反馈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加以整改完善。
第七章 复审
第二十五条 煤矿特种作业和非煤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每4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六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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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1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第八章 证书管理
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由焦煤安培中心负责申办,及时从发证机构取回,并发放至学员所在单位。
第三十一条 各学员所在单位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台帐。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公司内调动时,由调出和调入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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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交接手续。
一般工种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一般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矿井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及焦煤集团《一般工种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古汉山矿一般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本办法所称“一般工种”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矿培训部门负责对各区队一般工种安全培训工作的需求调研、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评估及考核、办证、存档等具体工作;并审核和办理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条 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执教。专兼职教师应每年接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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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培训计划管理
第六条 培训部门必须掌握全矿的一般工种作业人员状况,建立培训管理台帐。
第七条 培训应结合生产实际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方式、受训对象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八条 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区队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持超过有效期或者没有按规定再培训的安全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视为无证上岗。
第九条 培训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安监总煤行〔2007〕253号)和《矿井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教学,无指定培训大纲和教材的,要科学制定培训方案。优先使用推荐优秀教材,也可采用涵盖本岗位(工种)安全工作内容的自编教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条 矿井一般工种的培训内容:
1.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井工煤矿开采安全、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复习和考试。复训的主要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煤矿地面从业人员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本岗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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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识与技能,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适当增加安全用电、交通、运输、通讯和边坡、水危险区、矿坑、废石场区域安全工作方法等内容。
3.安全培训前应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进行文化课补习,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等矿井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复工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矿井一般工种的培训时间:
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四章 培训、考核及发证
第十二条 培训实施:在实施一般工种安全培训时,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工作。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师、培训学员、培训教材、教具等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培训纪律:学员学习期间,应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出勤必须达到总学时的2/3以上,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上课期间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出入教室,手机调至震动状态,不许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每期学习结束及时对学员参培情况进行统计,对违纪学员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培训评估:培训结束时要及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汇总,并做好培训总结、问题整改及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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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每个工种题库量不少于150题,每年对题库内容进行更新。采取闭卷笔试形式。
培训考核合格后,及时办理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没有通过考核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参加培训。
第十六条 证书办理: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由矿培训部门自行颁发,矿培训部门要做好证书管理和制证工作,培训考核结束后,领取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加贴照片,填写内容,办理证书。
第十七条 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每年复审一次。未参加复审(换证)的,证书作废。
第十八条 各区队建立证书台帐,做到每月一更新职工在本矿内调动时,由调出和调入单位办理证书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培训办证的档案管理。
矿培训部门负责一般工种办证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分月分班整理,主要包括:办班计划表、办班通知、学员名册、考勤表、课程表、教师教案(电子版、ppt)、培训考核试卷、考场记录、培训评估表、考试成绩表、培训班总结等。
新入职及转岗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入职员工及待岗、转岗、换岗,重新上岗的员工对井下安全、操作工艺都比较陌生,为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条 为保证新员工高效开展岗前培训工作,熟练掌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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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专业知识和技能,达到上岗标准,规范上岗,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三条 新员工包括新入矿的工人和院校毕业生,工人包括新入矿的井下工人、地面工人。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四条 新员工岗前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72学时,培训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井工煤矿开采安全、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企业文化教育、复习和考试等。
第五条 新员工考试合格后必须签订“导师带徒”合同,在有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岗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工作。
第六条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矿规矿纪及员工行为规范,遵守工业广场的管理规定,不准在工业广场吸烟、喝酒、打骂、大声喧哗等,凡是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取消培训资格。
第七条 学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学员在上课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准接打手机,如有问题及时提出,不得擅自离开学习场所。
第九条 学员因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班主任签字,交培训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学员因病不能上课,出具医院证明,最迟于次日交培训部门认定,否则病假无效。累计旷课2天的取消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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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在前往培训地点时,上、下楼不得大声喧哗、拥挤吵闹,以免影响他人办公,学员在上下班时严禁喝酒,凡发现喝酒的,取消培训资格。
第十一条 如需要入井实习时,要听从代课老师和领队的安排,统一按行走路线行走,凡有违规者,取消培训资格。
第十二条 学员现场实操时,要仔细听讲,做好记录,现场操作、现场考核。
第十三条 地面学习和井下操作时,要时刻听从教师安排,注意安全,凡不听从代课老师和其他人员劝阻的,取消培训资格。
第十四条 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参与黄、赌、毒等不正当活动行为,如果发现,取消培训资格。
第十五条 员工因待岗、转岗、换岗,重新上岗时,必须由培训部门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劳资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本人未取得上岗证擅自上岗的,对本人罚款500元,待岗培训,对责任领导罚款1000元。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六条 新入职员工及待岗、转岗、换岗,重新上岗的员工理论教学培训结束后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新工人入职资格,考试不及格的不予任用。
第十七条 新入职员工实习期满后,须经过劳资部门考核定岗,培训部门岗位培训考核合格,领取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独立工作。否则,对单位罚款2000元,责任领导罚款500元。 第十八条 待岗、转岗、换岗,重新上岗的员工理论教学培训结束后,需经培训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新岗位资格证书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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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岗工作。在培训学习期间任何单位不得提前安排上岗作业,否则,对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领导罚款3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二部分 专业项目培训管理
专业科室系统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好专业科室系统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好专业科室的职能,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业科室系统培训,有效提升员工技能,结合我矿专业科室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古汉山矿技术、机电、防突三个专业科室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专业科室系统培训”是指能覆盖我矿采、掘、机、运、通五大专业技能培训的主要科室。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根据采、掘、机、运、通五大专业类别进行专业科室系统培训责任分工:技术科分管采煤、掘进、防治水方面的培训工作;机电科分管:机电、运输方面的培训工作;防突科分管:一通三防、瓦斯区域治理方面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各科室应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系统培训。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六条 各专业科室每月不少于1次的专业系统培训,根据适时安全生产需求制定培训方案,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培训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员工专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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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开展培训要根据各自分管的专业,对各生产区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由区队提出培训意向后,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提前一周下发培训通知,确保培训人员能按时参培。
第八条 各专业科室在培训教案编制上,应征得分管领导建议,经分管领导许可后,方可执行培训。
第九条 每月制定的培训方案、计划,在每月25日前要报矿培训部门。在执行培训时必须由培训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部门未参加培训监督,视为无效培训,并对此科室月底进行处罚。
第十条 培训结束后,各专业科室要把培训资料规范整理,对开展的培训进行效果分析、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专业系统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 各专业科室要确实发挥好其专业职能的作用,在执行培训时应做到不推诿扯皮、不流于形式、不空走过场,务实推进专业系统培训工作的实效作为、有效作为。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二条 根据各专业科室开展的培训情况,每月底矿培训部门要进行综合考核,对执行力不强,组织不力的责任科室,扣科室绩效考核2—5分。
第十三条 考核项目主要从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教案编制、培训考试组织、培训效果评价、培训总结等方面,通过现场监管及资料查阅,按照细则设定的分值给以综合评分。
第十四条 考核出现的问题各专业科室要及时整改纠偏,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凡出现重复问题的科室,要加倍对科室进行处罚,并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关责任的责任。
实操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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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实操培训基地功能,规范实操培训管理,落实我矿安全培训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我矿职工技能提升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操培训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坚持员工技能实操培训按层次开展、分层级递进、逐步向现场延伸的培训原则,扎实有效开展员工技能实操培训。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矿层次实操培训班。根据矿安全生产需要,培训办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实操培训计划,负责实操培训班管理,包括联系教师、开班通知、教案评估、学员考勤、班级管理、实操考核、档案管理、教师评估等工作。
第四条 区队层次实操培训班。凡需开培训班的单位,须于每月23日前向培训办报送下月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教师,教师在开班前编写教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开班的,需向培训部门报送申请说明原因,并在当月适宜的时间补开培训班。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实操教师管理:实操教师选聘须经由矿统一选聘,优先选拔技术骨干、岗位能手、高级技师、技师等技术人才担任我矿实操培训教师。矿层次实操班教师原则上由区队技术副队长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任教的,应委托本区队技术骨干、岗位能手、高级技师、技师等技术人才兼管,无特殊情况拒不担任教师者,扣除区队培训双基分2分;区队层次实操培训班教师由各区队选派,培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担任,如区队选派教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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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基地管理员拒绝其进行实操培训。
第六条 教师职责:负责实操培训班教案编写,认真组织现场教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负责制定实操培训班实操考核标准,并监督、考核每个学员操作技能,有针对性的指导教学;实操培训结束后,负责向培训办提供教案、考核结果、培训总结等资料。
第七条 教师考评:在每个工种实操结束后,要进行双向考评,一是由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对教师实操教案、授课情况、安全措施、实操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二是参培学员对教师授课(1、教师是否能按时参加实操授课。2、实操教师及学员劳保用品是否穿戴整齐。3、能结合案例采用互动式教学,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4、实操演示程序正确,动作规范。5、实操培训过程中对重点程序进行讲述,讲述过程中语言流畅,声音大小适中。6、实操培训期间精神集中,不参与生产或其他无关工作。7、对实操现场的纪律要求严格,并能使现场纪律保持良好。8、对学员考勤能做到公平公正,准确无误。9、实操结束后安排学员对现场卫生进行打扫,并能督促学员将卫生搞好。10、学员收获较大,师生关系融洽)十项内容打分综合评估。
第八条 教师待遇:实操培训教师授课费用按照《古汉上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以教师考评结果为依托:考核结果在80分及以上全额发放教师津贴,考核结果在60分-80分之间发放教师津贴的60%,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教师津贴不予发放。
第九条 实操学员管理:学员职责。尊敬老师,遵守教学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怕脏、不怕累、勤学好问;认真执行实操基地管理规定,听从现场指导教师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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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否则按违章处理;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保护原理,达到安全操作和熟练操作的目的;爱护实操基地教学设备、工器具、配件等,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四章 实操培训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实操培训考核标准:根据实操培训基地实际情况,挑选30个实操教学工种,严格按照焦煤集团编写的《岗位工种实操培训考核标准》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 实操培训方式:一个岗位工种每班次实操人数以5-10人(不得超过10人);实操培训时间为特种作业取证培训实操2天,矿层次实操培训不低于2天,区队实操培训不低于1天。实操内容要全部进行培训;实操考核可根据情况进行选项;培训方式为实操、纠错、点评、互动(切忌光说不练或手指口述)。
第十二条 实操培训档案管理:实操培训和考核要“一期一档”,档案主要包括办班通知、点名册、实操教案、实操培训记录、实操考核表、实操效果评估等内容。
第五章 实操培训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矿层次实操培训班考核:每个工种实操结束后,对教师实操教案、授课情况、实操考核、实操教学评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教师津贴。
第十四条 区队层次实操培训班考核: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考核标准为《古汉山矿区队实操培训效果考核表》。考核方式为查阅资料、现场抽考、效果评价等,考核得分结果按照 %纳入月末培训考核总分。
第三部分 全员培训学习管理
区队全员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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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执行好区队全员培训管理,全力营造全员参与、全员学习的氛围,始终坚持“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这一培训理念,大力推进“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工程,促进矿井安全稳定发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古汉山矿各生产区队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工作,如何在全员安全意识上逐步提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矿井稳定发展。
第三条 各生产区队要坚持“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原则,划分层次务实开展全员培训学习,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并采用有效的帮教措施,促进员工学习效果提升。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各生产区队是全员培训学习的责任单位,区队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学习,应不断创新方式,拓宽形式以员工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禁的知识为导向,利用班前会学习的时间,让职工学习贴切安全生产实际的知识,提高培训实效性、针对性。 第五条 各生产区队是全员培训学习上,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学习方案、考核细则以及奖惩规定,避免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等现象,对自觉学习、坚持学习、学有成效的要给予培训加分奖励;对学习不自觉、不积极、不认真的要给予相对应的惩罚。
第六条 各生产区队的队长、书记是本区队培训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起到垂范引领的作用,亲力亲为参与到员工培训中去,促进全员培训学习有效运转;各生产区队的技术副队长是本区队的培训主管,在员工培训工作上要发挥好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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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队长的职能,把好教案编制关口,对全区队员工培训学习情况应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对不同层次的员工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促进全员培训学习的效果提升。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七条 区队开展的全员培训学习要按照矿培训部门要求,结合各区队的自身实际开展培训,培训要确立培训主题,制定培训方案,规范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
第八条 每月制定的培训方案、计划,在每月25日前要报矿培训部门。经培训部门审核后执行培训。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各生产区队要把培训资料规范整理,对开展的培训进行效果分析、全面总结,对存在的不足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专业系统培训效果。
第十条 各生产区队员工要牢固确立培训为了工作、培训促进工作、培训提升工作的思想意识,努力把岗位安全知识学习好、理解透、掌握准。树立学习就是促进安全。把培训学习与安全紧密联系起来,不断在学习中提升,学习中进步,以学习创造安全,保障生命。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条 根据各生产区队开展的全员培训学习情况,每月底矿培训部门将组织政工、安检、劳资等相关科室对培训学习情况,按照《古汉山矿安全培训“双基”考核标准》的具体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考核项目主要从基础建设、培训管理、培训效果、日常培训四个方面通过资料查阅,按照细则设定的分值给以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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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考核出现的问题各生产区队要及时整改纠偏,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凡出现重复问题的科室,要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
班组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各生产区队培训管理,极力推进学习型班组建设,增强培训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古汉山矿各生产区队班组培训学习,针对班组培训该如何开展,特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第三条 各生产区队的班组是区队组成的重要单元,在区队和员工中起着纽带作用,为进一步打造“横向到底 纵向到边”培训体系,各区队班组应发挥好底层培训学习的作用。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各生产区队班组在开展培训工作上,要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学习方案,严格按照班组对个人考核细则执行考核。
第五条 各生产区队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培训学习的责任人,应对本班组员工的学习情况全面了解,对学习不自觉、不积极、不认真的员工按照班组对个人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班组在培训学习上应拓宽形式,贴切生产实际开展培训学习,多采用“小专题讨论”方式,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探讨,增强培训的实质意义。
第四章 考核
第七条 根据各生产区队应把各班组培训学习纳入到区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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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考核的项目中去,对各班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实效考核。
第八条 各生产区队班组学习活动考核的重点要以员工学习情况为抓手,通过日常培训的考勤、学习笔记、抽查提问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第九条 班组培训考核要以班组对个人的考核细则为依托,按照细则具体规定标准进行考核打分,不得随意对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部分 其它培训管理
安全培训需求调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科学有效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需求调查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岗位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 二、培训需求调查时间:主要分年度和月度培训需求调查。 三、培训需求调查重点:
1、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重点调查当年培训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年需要培训的重点,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2、月度培训需求调查,在每月下旬进行。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及时掌握各单位培训重点和各类人员培训需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区队培训负责人通过发放调查表、收集相关信息,在认真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队长审核基础上,将培训需求调查表及时反馈到培训部门,为下月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四、培训需求调查程度
培训需求调查,由培训部门组织实施;人员组成由培训部管理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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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前需求调查:培训部门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之前,向各单位开展对下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并下发需求调查通知。
2、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法、教学方法、培训频次、培训内容重点以及教学不足和改进提高等方面。从各类人员信息反馈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样表,开展问卷调查,为下年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五、培训需求调查形式
1、问卷:由培训部门统一制卷,统一发放,分级组织、分散或集中填写等形式开展调查。
2、访谈:由培训部门培训管理人员联同各系统培训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时与各单位的负责人、重点岗位工进行访谈,获得需求信息,了解员工的近期培训需求。
3、座谈:由各系统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各分管领导以座谈形式就开展培训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获得需求信息。
六、培训需求调查管理
1、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负责回收《培训需求调查表》,在指定期限内报送培训部门。
2、培训部门培训管理员对收集到的《培训需求调查表》,各类会议、检查反馈、隐患信息等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培训部门及时掌握当前薄弱环节,为当前或者下月培训提供参考。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安排的培训项目,按照要求列入培训需求。根据汇总的培训信息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编制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说明,完成分析报告。确定年度和月度需要培训的重点。
3、培训部门主管及时向分管领导就下年度和月度培训方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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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汇报,确定培训工作重点,由分管领导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批。
4、所收集的问卷及相关的需求信息,由培训部门进行归档,作为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的依据。
安全培训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编制培训计划的目的:为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科学、合理的、有效组织职工培训工作的实施。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培训计划的编制管理。
第三条 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1、培训计划的编制:应重视职工智力开发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把培训作为提高企业整体素质的一项根本措施。
2、编制计划要根据本单位各岗位、各工种特点,及当前职工素质状况与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职工培训效果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为我矿的安全生产服务。
第四条 培训计划编制程序:职工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由培训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通力合作,以保证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效性和实用性。
1、每年末矿培训部门根据上要求,结合矿实际情况征询下一年度各单位、科室领导对职工培训的初步意见。采取由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全面摸底调查,培训部门综合分析平衡后,制定切合实际的年月培训计划。
2、职工培训计划正式下达后,各单位负责职工培训的领导要制定本单位的详细培训计划,形成正式职工培训计划,并报矿培训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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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单位应对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分解,制定月计划,按月组织实施。
第五条 检查与考核:矿培训部门在月末将按照《古汉山矿安全培训考核办法》对各单位的职工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办法另文下发)。
培训教师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 根据《河南业化工集团员工培训考核办法》(河南业化工[2012]404号)、结合我矿安全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教研工作。专、兼职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下达授课任务。
第三条 矿相关领导、政工科、工会、劳资科、培训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教师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所报兼职教师进行评聘。
第四条 专、兼职教师的评聘要按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原则进行,坚持有利于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有利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有利于开展实操培训。
1、选聘范围:全矿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及具备专业知识有讲课能力的技术工人。矿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直接聘任为专、兼职教师。
2、按需聘任:专、兼职教师是按需评聘,保证教学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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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专、兼职教师是“教师评审小组”评聘的所有教师。
第六条 领导授课要求:
1、授课标准: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面向基层、区队、班组员工授课,每年正职不少于4次,副职不少于6次,讲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等内容。
2、责任划分:
(1)培训部门结合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矿领导年度授课计划、发布开班通知,准备培训相关配套设施保证培训正常开展,培训结束后做好收集资料、整理档案等工作。
(2)矿领导所分管专业科室负责人应协助分管领导准备好教案课件编制,课程结束一周内,将领导授课资料、教案课件报送矿培训部门备案。
3、考核办法:
(1)听课人员要遵守课堂纪律,提前十分钟到场签到,并配合做好授课效果评估等工作。迟到、早退及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人次。
(2)每季度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处要对各单位领导授课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完成授课计划的单位要通报。
第七条 其他专、兼职理论教师授课要求:
1、授课标准:被聘任为专、兼职教师的技师、高级技师按授课计划授课,未被聘任为专、兼职教师的技师、高级技师在本人所在单位自主培训,年度授课不少于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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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划分:各基层区队(科室)负责人、负责编制本单位专兼职教师授课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部门将培训开展情况纳入月度培训考核。
3、考核办法:
(1)矿培训部门每季度统计一次专、兼职教师授课请,对完不成授课任务者,每人次扣2分。
(2)焦煤集团人力资源处每季度对各单位及矿班子成员授课情况统计一次。
第九条 实操教师:具体要求和理论教师相同。 第十条 兼职教师的聘期为1年,聘任期满自然解聘。 第十一条 被聘任为专、兼职教师的技师、高级技师授课费执行标准
(1)教师授课费标准:按教师知识水平、能力和授课质量、效果及教学过程评估情况分别执行三个级别: 教师知识水平能力 科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及以上 助理级、副科级、技师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及
标准(元/ 课时) 70 授课质量、效果及反馈 90分以上 标准(元/ 课时) 80 40 20 81分~90分 71分~80分 50 30 37
以下 学员反馈分数在70分以下不发放授课费,教学过程评估表在培训班资料中另附。
(2)区队内部培训授课费标准根据当月培训考核情况,按教师讲课费标准三个档次执行。
(3)特殊培训班讲课费标准另定。
(4)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师的评比工作,对优秀内训师由矿进行表彰。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培训效果评价与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掌握培训动态,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方法:
1、教学过程评估。对于50课时以上的正规培训班应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评估采用培训中或培训后向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培训组织者对学员的评估结果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划分为非常有效、有效、基本有效、无效等。培训组织者还应对学员考核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
2、教学效果评估。安全和技能培训应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培训单位向学员所在单位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估。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及时反馈给培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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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部门。
第三条 评估效果的应用:教学评估达不到有效和学员合格率低于50%的培训,应对教学内容、方法、教师讲授、考核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教学效果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职工培训档案的内容: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开班通知、点名册、课程安排、教案、学员登记表、教学过程有效评估表、教学过程有效评估汇总表、试卷、成绩汇总表、考场记录、培训总结等。
第二条 职工培训档案(职工个人受培训的记录)职工培训档案每半年记录一次,由组织培训者填写。培训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应设专柜进行保管,应达到档案保管有关要求。
第三条 培训档案的借阅:内部人员借阅培训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外部人员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查阅,需借阅和复制时,应填写借阅或复制审批单,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制。
第四条 档案的销毁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各种试题保存期为二年,培训登记表永久保存。
培训班学员守则
第一条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第二条 参加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 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需请假,需持假条,经培训部门批准方可。
第四条 上课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保持课堂安静。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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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呼机,以免扰乱课堂秩序,影响他人听讲。
第五条 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内容具体、阐述清楚、字迹工整、及时上交。
第六条 室内严禁吸烟,上课禁吃零食。 第七条 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弃废物。 第八条 认真做好课堂值日工作。
第九条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禁打架斗殴,讲粗话、骂人等不良行为。
培训考场规则
第一条 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教师指挥,对不听从指挥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除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外,应视情节轻重,对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条 学员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三条 学员进入考场后,应按规定的位置就坐, 严禁将书籍、电子版资料等带入考场。
第四条 开考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 因卷免印刷或装订方面的问题须提问时,应举手示意。未交考卷不得离开考场,如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第五条 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送纸条、调换试卷、抄袭、对答案、替考等舞弊行为,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罚单位培训考核分。凡作弊的学员,除该成绩以零分记外,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第六条 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第七条 监考教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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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对考试舞弊和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于考试结束后,报告培训部门。
试卷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卷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突出井下安全知识和技能知识,做到教考分离,提高培训管理水平,保证考核质量,特制订试卷管理制度。
第一章 试卷保密制度
为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卷(含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安全,加强试卷的管理,根据矿培训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严格选配保密人员。保密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条 凡参加命、审、校试题的所有教辅人员不得在该培训讲课上讲授与试题有关的内容 。
第三条 为做好试卷印刷前的保密管理工作,各考试试题应由试卷管理员个人独立完成试题印刷前的排版、校对等工作,不得向他人泄漏与试题有关的内容。打印稿要及时交到培训部门,实施保密措施,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 试题保密室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
第五条 试卷保密室专门用作存放试卷和标准答案,除培训管理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随便进入。任何人不许开拆试卷密封袋。
第六条 打印试卷时,必须经培训部门许可方可承印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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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卷工作人员要有严密工作制度,不许无关人员阅、记试卷内容,专人专柜保管试卷的清样、印版、纸型等物品。印卷结束,要彻底清理印刷场,废纸废卷要用碎纸机粉碎;包装好的试卷全部放入试卷保密室,由专人管理。
第七条 领取试卷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各工种考试要听从培训部门的统一安排。试卷在转移过程中,要做到卷不离人,如遇意外情况(被盗、失落、损坏包装,内容外露等),应立即报培训部门并迅速处理。
第八条 试卷在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阅、拆装试卷。如出现特殊情况要复印试卷者,必须报培训部门批准,并在开考10分钟后由巡考人员陪同方可复印,否则复印试卷无效。
第九条 考试完后,答卷要存放于档案柜内。经评阅及已成绩登录的试卷按送卷清单清点后交培训部门试卷库。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查,凡需查分的,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改动卷面评分要经培训部门批准。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试卷库并翻阅已评试卷。
第十条 有关人员不执行本保密制度,发生试卷答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
第二章 制作试卷制度
第一条 出题原则:要本着严谨的态度,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和要求,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常用、实用为目的。原则上由专业人员出题。
第二条 按照统一格式出卷,机试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题为判断题(35题,每题1分,计:35分),第二题为单选题(45条,每题1分,计:45分),第三题为多选题(20题,每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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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20分),采用4号宋体字,选号为A、B、C、D、E等字母表示。笔试还包括填空题和简答题。
第三条 出题要求:试卷上应标明出卷人姓名,连同答案一起交培训部门。经审稿校对后,方可进行考试。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试卷中每出现一处错误,扣出卷人20元。 2、出卷费用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 阅试卷制度
第一条 阅卷人员要认真参加阅卷工作,阅卷人员名单由相关考试科室决定。
第二条 试卷评阅要集中进行,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阅卷场所。
第三条 试卷由培训部门集中存放,统一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领取试卷要认真登记,按时送还,不允许私自带出或扣留试卷。
第四条 阅卷须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阅。
第五条 阅卷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宽严适当,始终如一。若发现装订不合要求的试卷,应交培训部门处理后方可评阅。对阅卷中发现的违纪现象,交培训部门审核处理。
第六条 试卷合分后,均要进行复核检查,确保成绩准确无误。
第七条 阅卷结束后进行成绩登录工作,登分人员须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部分 培训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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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程序,保证安全培训效果,依照培训制度规定执行各类培训,结合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环节、步骤和程序,特制定以下管理流程。
古汉山矿安全培训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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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JM—GHSK—PX—01 古汉山矿 流程名称 概 要 安全培训管理流程 职工培训管理 相关单位 焦煤集团 分管领导 培训部门 节点 A A B C D 制定总体培训计划 开 始 1 2 3 4 5 接上级培训 任务 按照培训需求申报培训信息 审批 制定培训 计划 按照计划要求执行各类培训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组织培训 6 7 8 9 班组长人员培训 一般工种人员培训 新工人及转岗培训 领取参培人员证件 考核 办证 整理培训人员信息登记存档 结束 编制单位 审 核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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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节点 古汉山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流程 “三项岗位”培训管理 相关单位 JM—GHSK—PX—02 古汉山矿 焦煤集团 分管领导 培训部门 A B C D 1 2 3 4 5 根据各单位报送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反馈 根据相关单位报政工科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安排管理人员培复训 审核 送培训需求进行分类汇总 各生产区队根据生产需要申报特种作业岗位需求经审核无误后确定培训目标整理相关资料信息 根据焦煤集团反馈信息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 经劳资科审核 组织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考核办证 领取相关证件收集培训信息 领取参培人员证件更新持证台账 6 更新持证台账 编制单位 审 核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46
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节点 古汉山矿班组长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培训部门 班组长培训流程 班组长培训管理 各生产区队 JM—GHSK—PX—03 古汉山矿 焦煤集团 A B C 1 2 3 4 5 根据各单位报送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反馈 根据相关单位报送培训需求进行分类汇总 各生产区队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申报本单位班组长培训需求 根据焦煤集团反馈信息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 组织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考核办证 领取相关证件收集培训信息 领取参培人员证件更新持证台账 更新持证台账 编制单位 审 核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47
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古汉山矿一般工种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一般工种培训流程 一般工种人员培训管理 相关区队(科室) JM—GHSK—PX—04 古汉山矿 培训主管 分管一般工种管理员 节点 A B C 1 2 3 4 5 汇总各相关区队(科室)申报需求确立培训意向 各相关区队(科室)根据生产需要申报一般工种培训需求 审核 制定详细的 培训计划 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培训 配备相应的教师实施全程培训 通过全程培训为考核合格的学员办理一般工种资格证书 6 7 编制单位 审 核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领取参培人员证件 更新持证台账 对此次培训作全面评估、分析、总结 及时做好资料存档持证台账更新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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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古汉山矿新入职及转岗员工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培训部门 新入职及转岗员工培训流程 新入职及转岗人员培训管理 相关科室 JM—GHSK—PX—05 古汉山矿 各生产区队 节点 A B C 1 2 3 4 5 根据各相关科室报送的教案和教师信息筹备培训 各相关科室负责编制教案以及安排培训教师名单开班前3日报至培训部门 制定详细的 培训计划 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培训 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及现场实操 各项考核完毕把培训合格的学员名单报劳资部门 总结分析整理资料存档 安排实习 劳资部门接到信息后签订师徒协议分配实习岗位 6 7 编制单位 审 核 按规定实习期满后 按照劳资部门定岗 进行取证培训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49
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古汉山矿专业科室系统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培训部门 专业科室系统培训流程 专业科室系统培训管理 各专业科室 JM—GHSK—PX—06 古汉山矿 分管领导 节点 A B C 1 2 3 4 5 审核 向分管的专业区队征集培训需求或根据生产需要确立培训目标 编制详细的培训教案 审核无误后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部门 接到培训计划安排相关人员全程监督 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培训 对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纳入考核 6 每月底对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考核 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 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布对效果不好的科室进行绩效处罚 总结分析整理资料存档 编制单位 审 核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50
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古汉山矿员工技能实操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员工技能实操培训流程 员工技能实操培训管理 JM—GHSK—PX—07 古汉山矿 培训部门 各生产区队 节点 A B 1 2 3 4 5 根据年度总体规划分解制定月度实操培训计划下发区队 根据矿培训部门开展的实操报参培人员信息并设专人带队参加 制定实操方案按要求标准实施实操培训 按照区队“每月一实操”的要求开展自主实操培训 根据开展的专业由专业实操教师评分 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实操培训计划 对学员实操出现的问题进行二次闭环 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实操 对举办的实操班进行实效性评估 通知培训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 7 编制单位 审 核 实操培训结束后对整个实操过程总结分析 实操培训结束总结分析不足加以整改 整理资料存档 整理资料存档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51
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古汉山矿全员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全员培训流程 全员培训管理 JM—GHSK—PX—08 古汉山矿 培训部门 各生产区队 节点 A B 1 2 3 4 5 根据矿井生产需要统一规划全员培训学习的内容下发区队 制定相应的培训学习方案确立当月的培训学习重点内容 每周一、三对区队开展培训进行监督 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及培训学习教案 对培训开展出现的疑难实施有效帮扶 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执行培训 培训效果检验不定期对员工应知应会知识及培训内容抽查提问 培训过程中教师要突出重点分层次施教 6 7 编制单位 审 核 每月底协同相关科室对区队培训实行考核 课堂要坚持对员工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提问并做好提问记录 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公布并要求对考核出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开展全员考试并做好培训资料整理工作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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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编号 层 次 单位 古汉山矿班组培训流程
流程名称 概 要 各生产区队 班组培训流程 班组培训管理 各班组 JM—GHSK—PX—08 古汉山矿 培训部门 节点 A B C 1 2 3 4 5 区队培训主管审核 制定培训学习方案确立培训学习重点内容 制定当月培训内容或研讨主题 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培训 区队领导做好监督 做好培训学习记录 月底对当月培训小结 培训部门不定期检查 各班组进行评比 6 7 编制单位 审 核 古汉山劳资科(培训) 杨国庆 编制人 签 发 按细则进行考核 整理资料存档 张利文 缑已平 郭悦梅 签发日期 2014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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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培训考核管理
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健全培训效果评价考核体系,坚持以“规定什么、执行什么,执行什么、考核什么”的原则,推动安全培训工作高效运转,营造真抓、真学、真考核、真见效的氛围,切实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安全培训效果,实现我矿全体员工整体素质持续提高。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由培训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开展的各类培训实行有效考核。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三条 本着“严基础、抓过程、重实效”的原则,将培训工作分为培训管理、培训效果和日常培训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四条 对培训管理的考核主要强调培训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兼职教师管理、培训数据档案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价、持证台账管理、全员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该部分考核,推动各单位夯实培训管理根基、强化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培训管理水平。
第五条 对培训效果的考核主要通过岗位职工实操考核、岗位安全意识抽查、应知应会理论考试、培训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通过对培训效果的考核,检验各单位培训工作开展的质量,查出问题,发现亮点,为下一步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
第六条 对日常培训的考核主要包括安全课、技术课数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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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的检查;岗位应知应会、“两述法”抽查提问;培训资料报送;学员参加上级培训情况等。通过日常考核,检验各单位日常培训工作开展的质量,做好对区队的监督、指导、帮扶,以提高基层培训管理水平。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培训考核由矿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分级管理。矿负责对各区队进行考核,各区队负责对班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第八条 矿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安监科、政工科、劳资科、机电科、防突通风科、生产技术科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各区队培训管理、培训效果、日常培训进行考核。
(一)矿领导培训考核责任分工:
1.矿长对古汉山矿员工培训考核工作全面负责。
2.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对古汉山矿企业文化培训考核工作负责。
3.安全矿长对古汉山矿员工安全技能培训考核负责。 4.生产矿长及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古汉山矿采、掘、开、修区队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职位)规范等培训考核工作负责。
5.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古汉山矿“一通三防”及区域瓦斯治理区队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职位)规范等培训考核工作负责。
6.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古汉山矿“防治水”区队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职位)规范等培训考核工作负责。
7.机电副矿长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古汉山矿“机电运输”区队员工素质提升和岗位(职位)规范等培训考核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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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副总对古汉山矿培训考核中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工作负责。
培训考核日常工作由矿培训考核办公室统一负责。 (二)相关科室培训考核责任分工:
劳资科(培训):负责全矿安全培训系统的全面工作。 政工科(宣传):负责全矿企业文化理念培训计划的制定、学习。
政工科(组干):负责全矿干部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的监督和指导。
安监科:负责各类规章制度、各级安全文件、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等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技术科(采掘):负责采煤、掘进、开拓、巷修方面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技术科(地测):负责防治水方面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机电科:负责机电运输方面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防突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及区域瓦斯治理方面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九条 培训考核采取“月考核、月奖罚”的形式。每月25日考核结束,考核结果报劳资科与当月工资挂钩兑现。
第十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组对考核内容逐项打分,每项最低零分。培训考核得分=培训基础管理实际得分+培训考核效果实际得分+日常培训得分,权重各占30%、40%、30%。按照单位类别不同,对各单位考核结果按分数划分等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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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级别 分数区间 A >92 B 88—92 C 82—87 D <82 第十一条 基础管理部分,通过查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培训评估考核;四个台账的管理(班组长、特种作业、一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台账);全员培训及实操培训情况等,采取查方案、查原始记录的方式。培训基础管理实际得分=培训基础管理得分×30%。
第十二条 培训实施和培训效果部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每月按培训考核需要随机抽取一定工种人员进行理论考试或实操考核。考核内容范围为本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行为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本岗位(工种)“应知应会”、“两述法”、事故预想预处、职业危害控制及现场应急处理方法、本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实操考核按专业工种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十三条 员工进行理论考试、实操考核或提问答辩,培训效果实际得分=培训效果平均得分×40%。
第十四条 日常培训考核部分,通过周一、周三安全培训、技术课数量与质量的检查;区队日常抽查提问;培训资料报送;学员参加上级培训情况等。日常培训实际得分=日常考核得分×30%。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制定完善针对各类员工的培训制度。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 各单位月度工资总额的10%为员工培训考核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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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培训考核结果与员工培训工资挂钩结算,按照以正向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结果不同可在-3%~7%上下浮动。
其浮动比例与考核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等级 浮动比例 A 7% B 5% C 3% D -3% 结合我矿发展需要,定期对员工培训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和完善,对在员工培训考核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相关人员,在年终总评工作中,根据领导安排设立培训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培训考核激励竞争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专业同类,优胜劣汰”对标管理原则执行考核,充分调动区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区队培训管理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实现区队培训管理持续提高。
第二条 安全培训考核激励竞争机制管理工作由培训部门具体负责各生产区队参与,对月度开展的全员培训、自主实操培训实行对标考核。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三条 安全培训考核激励竞争机制考核管理按专业分类,同类相关区队分别提取培训结构工资的1万元作为基数,实行对标管理,按月考核,分出名次,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各区队加强培训对标管理,赶同行先进,实现员工素质大幅提升。 第四条 分类对标区队原则按采、掘、开、机运、通风专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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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1.综采一队、采三队2个区队分别提取当月培训工资的1万元,实行对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实得2个区队当月培训工资提取数的60%,第二名实得40%。
2.掘一队、掘二队、综掘一队3个掘进队分别提取当月培训工资的1万元,实行对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实得3个掘进区当月培训工资提取数的40%,第二名实得35%,第三名实得25%。
3.十三队、八队、开一队、巷修一队、巷修二队5个区队分别提取当月培训工资的1万元,实行对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实得5个区队当月培训工资提取数的35%,第二名实得30%,第三名实得20%,第四名实得10%,第五名实得5%。
4.通风队、抽放一队、抽放二队、钻探队4个区队分别提取当月培训工资的1万元,实行对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实得4个区队当月培训工资提取数的40%,第二名实得30%,第三名实得20%,第四名实得10%。
5.机电队、机修厂、运输队、机运队4个区队分别提取当月培训工资的1万元,实行对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实得4个区队当月培训工资提取数的40%,第二名实得30%,第三名实得20%,第四名实得10%。
第五条 培训考核办公室每月底完成考核,考核结果报劳资科。劳资科、财务科要将从各单位培训工资中提取的1万元,按同类单位对标考核名次、比例进行二次分配结算兑现。 第六条 各区队要建立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培训对标考核,通过班组间对标考核的方式分出名次,进一步提高员工学技能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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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创新培训方式。各区队要树立“培训围绕应用转”的培训理念,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克服培训空洞理论多,与实际操作脱节的做法。充分利用好视频点播,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案例及薄弱环节编写教案,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第八条 完善考核形式。采用口试、笔试、实操等多种考核形式,管理人员由以理论笔试,向侧重于运用理论知识剖析工作实际中的案例转变;员工由基础理论知识笔试和实操考核相结合,侧重于现场的岗位应知应会、实际操作,让职工真正做到懂技术、知流程、会操作,有效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
第九条 规范考核工作。矿和区队培训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标准统一,确保收到实效。同时考核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完善、调整考核内容,做到“需要什么、考核什么、提升什么”,尽快使员工将学习效果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应用到安全生产中。
第十条 鼓励各区队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进行培训方式、方法、内容、制度创新。经确认确有较大经济效益和推广价值的,可申报矿创新成果,按评选结果进行收购,并作为培训考核加分项进行加分。
第十一条 严禁培训考核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单位按培训考核分值加倍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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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考核细则标准
古汉山矿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1、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完善、组织健全,工作职责明确,区队管理人员素质符合培训工作要求,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区队兼职教师满足培训工作需要。 2、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区队安全培训责任制,并分解到岗位,认真落实。 基础建设一 部分 40分 3、注重各工种应知应会教案的编制,教案应包括方式方法、重点难点、案例分析、课后总结等。 每期培训结束要进行闭卷考试,并注重闭环分析。 查资料 15 考核办法 分值 评分办法 查资料或 现场抽查 查资料 5 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内容不完善扣2分;未制定区队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岗位职责扣2分,未认真执行扣1分。 安全培训岗位职责未体现“抓系统,系统抓”工作要求扣1分,未分解到区队各岗位扣2分,一项次不落实扣1分。 教案格式不规范的扣5分;(课题名称、授课人、培训目的、培训重点、培训难点、培训方式、课时、举例解析、课后小结、课后复习题等,每少一项扣2分,)试卷未密封批改或无评卷人的扣5分。改卷评分标准不一致的一处扣3分;试卷有明显多层叠压痕迹的一处扣2分;试卷代考(笔体不一致)一人次的扣3分。 未制定区队安全培训考核办法扣5分,无日常考核台账扣4分,日常5 4、制定本单位安全培训考核办法,每月对班组、个人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1、科学制定月度安全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全面、规范,可操作性强,严格落实培训计划,对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总结到位。 培训管理二 部分 2、区队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原则上直接为区队兼职教师,须在全员培训、实操培训等活动中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 查资料 15 考核台账应包含:实操、培训纪律、“三违”、抽查提问等必要条件,每缺一项的扣2分,考核细则与扣分不一致的扣3分。 未制定月度安全培训计划扣3分,月度安全培训计划一项次未完成扣查资料与现场检查 5 1分,完成质量差一项次扣1分;无月度培训工作总结扣1分,对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不到位一项次扣1分。 区队兼职教师未安排培训任务扣2分;无授课教案扣3分,未组织考核扣2分。 查资料 和现场 10 3、及时组织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一般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查资料和 现场检查 5 因未及时选派人员参加培训,造成无证上岗的,安管人员的一人次扣5分,特种作业人员的一人次扣3分,一般从业人员的一人次扣2分。 61
古汉山矿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标准分 评分办法 4、根据矿年度远程网络教育计划有效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查资料 5 未按计划组织本区队人员开展远程网络教育的扣4分,无记录扣1分。 无实操专项计划扣2分;无实操专项教案扣5分;实操教案内5、做好每月一次实操培训工作,认真制定实操培训计划、实培训管理二 部分 60分 各类培训班档案齐全,数据准确(内容应包括需求调查、计划、20 课程表、学员登记表、考勤表、培训评估表及汇总、教案、成绩单、试卷分析等),并建立目录索引,每缺一项扣2分。 操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实操培训计划。 查资料 和现场 容包括:设备完好标准、案例分析、操作标准、安全操作注意15 事项,每少一项扣3分。 实操考核表无扣分原因扣3分;实操小结无分析内容扣1分;实操考核弄虚作假一次扣5分,未闭环的扣5分。 6、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完善整理培训档案资料,开展安全培训效果评价,积极改进安全培训方式。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查培训流程、档案 7、鼓励各单位在培训方式方法、培训内容、培训管理、培训考核标准等方面大力创新;鼓励各单位积极报道安全培训方面的信息。 查看实际效果 视实际效果适当加分。 培训管理部分分值100,实际得分=培训基础管理得分×30%。 62
古汉山矿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标准分 评分办法 1、根据区队报送各工种应知应会题库,从区队职工中随机抽取部分工种人员进行理论测试,由考核小组指定监考、评卷人员进行评分。 理论抽考 50 理论抽考100人以下区队抽考人数不低于6人,100人以上区队抽考人数不低于10人。根据参加人数的平均得分,作为该区队当月理论成绩。 2、每月根据区队类型抽取部分工种人员,按照实操考核细则,培训效果三 部分 100分 由考核小组指定相关专业科室,组成实操考核小组,进行月度实操考核 实际操作 50 实操考核抽取3-5个工种,每个单位(工种)不少于2人(组),按照该工种的实操考核标准,被考核人员现场操作,裁判现场评分并得出该区队当月实操成绩。 上级领导提问应知应会不熟的一人扣2分,不会扣3分;因此上级考核时被扣分的加倍扣分。 上级领导查出无证、未持证上岗、岗证不符的一人扣4分;造3、安全培训方面无重大、典型问题。 查资料 与现场 成上级考核时矿被扣分的加倍扣分。 总分扣除 上级检查单位资料,查出问题的一项扣3分。 因岗位知识技能不懂、不熟练造成“三违”一人次扣2分;造成事故的一人次扣5分。 负责实操基地维护的单位,因管理不到位影响实操开展的扣3分。 培训效果部分分值100,实际得分=培训效果得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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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山矿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标准分 评分办法 1、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上报及时; 按计划送培学员,学员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培训会议。 资料迟报一日扣1分;报送资料内容错误、不真实,一次扣2查资料 查现场 10 分;组织培训学员每一人次扣5分;学员在校期间违纪一人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 参加培训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扣5分。 未按计划组织周一、三培训扣5分;培训走过场一次扣3分;2、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针对性强,结合学员工种、日常培训四 部分 100分 基本素质安排培训内容。 没有学员签到表或点名册一次扣2分。 查资料 查教案 20 培训期间无培训教师扣5分、学员未按要求和培训时间做笔记的一人次扣3分,笔记与实际不符一处扣1分。 区队未按要求进行日常培训考核的一次扣2分。 3、培训达到预期效果,职工掌握本工种安全管理红线、应知应会、“两述法”等主要内容。 现场抽查提问 40 以各级领导、培训考核小组及其他专业处室提问记录为主,一人次不会扣4分;一人次不熟扣2分。 “区队长上讲台”活动未按计划开展一次扣6分;未完成每月 4、“区队长上讲台”活动按计划开展;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查现场 30 两次授课任务一次扣3分,无专项教案扣2分 现场抽查,发现一人次无证上岗扣2分;被上级部门查出无证的加倍扣分。 日常培训部分分值100,实际得分=日常考核得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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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山矿专业科室系统培训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按照当月本系统培训工作重点,编制专项计划,明确时间、地点、培训方式、工种人数等,并严格落实培训计划。 考核办法 标准分 评分办法 无专项培训计划扣5分,计划制定不详细扣2分,计划未落实一项扣1分。 培训计划 查资料 15 课程表 根据培训内容合理编制课程表,明确授课人及课时,并按照课程安排组织授课工作。 做好培训学员登记、考勤工作,严肃培训纪律,杜绝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 根据培训重点及工种应知应会编制培训教案,教案应包括方式方法、重点难点、案例分析、课后总结等。 每期培训结束要进行闭卷考试,安排专人进行评卷,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组织参培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效果评估,总结并及时反馈合理化建议,促进教师教学质量 根据计划的完成情况全面总结,对本期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根据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培训重点。 查资料 查现场 查资料 查现场 10 课程及授课人安排与计划不符扣3分,课程安排不合理扣2分,课程设置内容与培训内容有出入扣2分。 无学员登记表扣5分,内容不详细一处扣1分。无培训考勤记录或签字记录扣3分,考勤记录不完整扣2分/人次 无教案扣10分。教案格式不规范扣2分,无案例分析扣4分。 试卷编制与培训内容不符扣8分,试卷批改不严格扣4分,无评卷人签名扣2分。 未对本期所有授课教师进行评估扣6分,无评估汇总扣4分,汇总数据有错误的一处扣2分 小结与计划不符扣5分,小结无数据说明扣3分,培训效果分析不到位扣2分,未做下一步培训打算扣2分。 学员登记、考勤表 5 培训教案 查资料 15 培训考试 查资料 查现场 20 培训效果评估表 查资料 15 培训小结 查资料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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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山矿生产区队安全培训对标考核名次表 类别 单位 综采一队 采煤 采三队 掘一队 掘进 综掘一队 掘二队 开一队 巷修一队 开拓 八队 修理 巷修二队 十三队 机电 运输 机修厂 运输队 考核得分 名次 培训工资 提取培训工资 10000元 对标基数 提取后 培训工资 提取基数比例 评比培训工资 培训工资 合计 66
机电队 机运队 通风队 通风 钻探 抽放一队 抽放二队 钻探队 备注:各类别每个单位分别提取10000元作为本类别培训评比基数。
每组2个单位的按名次实得本类别基数的60%、40%; 每组3个单位的按名次实得本类别基数的40%、35%、25%;
每组4个单位的按名次实得本类别基数的40%、30%、20%、10%; 每组5个单位的按名次实得本类别基数的35%、3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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