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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总结

2021-04-06 来源:步旅网


变电工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总结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批准:审核:编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计划执行情况

1.1本工程监理项目部成立之初,建立了执行“强条”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1.2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师编制、审批了《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1.3监理项目部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计划,按学习计划组织进行集体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录,要求监理人员记入监理日志。 2.细则执行情况

2.1施工图会审时审查了施工图是否满足《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的规定,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

2.2监理项目部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施工(调试)方案、特殊施工方案和安全细则、预控措施和方案时,对照“强条”逐项进行检查。经审查满足《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的规定,并要求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3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要求施工项目部必须填写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供货商资质报审表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监理项目部对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能力、产品质量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商品砼、塔材、导地线、金具等供应商或厂家进行了实地考察,选择了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供货商为本工程供货。原材料及器材进场

前,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监理人员审查了各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程、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试验报告,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的原材料及器材用于本工程建设。经检查,本工程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石子、砂、砼、塔材、螺栓、金具等原材料质量均合格,符合“强条”规定。

2.4施工中监理人员通过巡视、旁站、见证、平行检验等监理活动,检查施工单位对《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的执行情况,并记入相应的监理记录。 3.取得的监理成果

3.1土建分部工程:混凝土试块强度和基础几何尺寸全部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现场布置及施工操作过程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顺利实现了土建阶段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2电气安装分部工程:架构杆无缺件和弯材、镀锌层保护完好、螺栓紧固率达标,设备安装工艺均在规程规范和设计允许的误差范围内,高空作业及安全监护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顺利实现了电气安装阶段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综上所述,本工程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了220kV变电站工程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中的要求,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了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最终顺利实现了本工程质量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

目标。

4.执行中的经验

4.1《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执行前,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强条执行组织,首先从组织形式上得到保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奖罚制度,并进行考核。

4.2必须对“强条”进行学习、培训,尤其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更加重要,促使参建人员熟悉掌握“强条”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培训和交底,做到学以致用,立竿见影。

4.3各分部工程开始前,组织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对现阶段工程所涉及到的“强条”规定进行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应“强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做到: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5.1施工项目部对“强条”执行检查滞后于施工进度。改进的措施:分部工程过程中加强对“强条”执行计划实施检查,并记录成文,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不断提高参建人员执行“强条”的意识和水平。

5.2施工项目部编制“强条”执行计划和“强条”执行检查表,内容过于繁琐并记列一些本工程未发生的项目。改进的措施:“强条”执行计划及“强条”执行检查表的编制,应依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条款,与工程实际发生项目相对应。

监理项目部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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