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于20XX年7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通过整治:XX%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完成安全评价与安全评估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完成安全评价工作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取缔各类非法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整治的工作范围和重点
今年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是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细化。整治的范围仍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
输、废弃物处理的各个环节。重点抓好“五个整顿、两个关闭”。对以下五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压力容器未按期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经安全评估,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今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以下两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一律关闭: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活动的;经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内容、责任单位及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定期总结分析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提高整治工作的成效。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形成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整治有序的良好局面。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及职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深化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此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发动广大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从严执法,强化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察,跟踪管理,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整治不力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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