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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4-12 来源:步旅网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陈爱华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9期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程度不足

第一,长期以来,人们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目标认识存在着偏差,片面地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结存的资产越多,其国有资产管理就越好,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价政府人员的业绩指标。这使得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一直以来以追求资产存量最大化为目标,不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这种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错误理念导致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混乱局面。

第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购置或无偿受赠的,属于国有资产。然而,部分部门人员由于思想认识不足,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存在着固化意识。一旦国有资产被归为单位使用,他们就理所当然地视为己有。即使某些资产在本单位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使用效益,也不肯接受单位内部的统一调置。这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以及大量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对资产统一调配管理体系的形成设置了重重阻碍。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一般是非经营性资产,它专门是为国家服务的,不需要计算经营效益。因此,人们长期以来主要重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忽视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其管理,致使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2.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完善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缺乏强有效的内部监管力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只注重业务、政治等方面的学习,根本就没有相关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但只是流于形式并未得到彻底贯彻执行。例如,有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设置不全,核算不规范,不定期进行清点核对,使得总账和明细账不符。加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不足,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合理的管理程序来约束这种违规行为,从而大大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问责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大部分是国有资产,无人对这些单位的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甚至有些地方,单位更换领导时,不但不进行资产交接清点,有的领导还将单位资产挪为己有随自己一起调动,这样以来,经过几次人员调动后,责任就很难追究。这种不健全的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导致许多行政事业的国有资产被个人转为己有以牟取私利,给国家造成了大量的财政损失。另外,由于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使得部分单位所购置、调入的资产不能及时入账,从而形成大量的账外资产,使得单位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而这往往是许多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

第三,管理机构权限划分不清晰。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设置不统一,有的单位归财务部门管,有的单位归国资部门管,有的单位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有的单位归行政主管部门管,呈现出多方共管的混乱局面。在这种模式下,各部门的职责界定模糊,管理职能主体缺位与越位并存,其监管权力要么交叉重叠要么空白缺位,部门之间发生争执是常

有之事。这大大削弱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使得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低下。

3.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与评价

第一,从外部监督来看,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是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的主要部门。从当前情况来看,审计和财政部门将其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了检查各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合理性上,很少去审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款项是否已形成资产,更不用说去关注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削弱了对国有资产的购置、调配、处置等重要环节的有效控制力度。

第二,缺乏有效的资产考核评估制度。当前,由于资产管理考核评估制度不健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购置、处置或者转让时并没有经过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部分单位利用这一监管缺陷,肆意操纵价格,随意出售国有资产,使得资产出售价格出现不申报、不评估、不公平现象,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出于单位高管的行政压力,部分审计人员不得不违背职业道德,出示非独立审计报告,大大降低了外部监督的威严性,也使外部审计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外部监督机制的缺乏,不但解决不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反而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更加低下。

第四,我国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尚不健全。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只是针对国有资产的存量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形成和配备这两个重要环节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当前还不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认识

从思想上重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各单位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列入工作目标,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行政事业单位在聘用职员时可选择那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并定期对相关人员给予继续教育培训,以充分提高他们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高度。

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取得的国有资产,都要及时据实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以及账实相符。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查清资产盘盈或者盘亏的具体原因,对于那些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盘亏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财政部门要对其个人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转移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离任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第二,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机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划清管理权限,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科学的管理机构格局。在建立必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机构时,要严格坚持机构完备,编制合理,职能明确,人员到位,经费充足的原则,这是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前提。

3.加强外部监督管理

第一,财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要适时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外部追踪与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应及时出具检查报告或审计报告,并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绩效作出客观评价,以此作为考核奖惩员工的依据,约束和激励员工。

第二,赋予审计人员足够的权力,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同时,依靠纪检、信访等审计形式强化监督,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第三,要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的违规成本。要制定更全面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机构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权限,彻底追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约束。另外,对于那些违反国家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行政人员,一经查实要给予严厉惩罚,使他们的违规成本远远高于其得到的私有收益。

(作者单位:菏泽市技术监督情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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