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有很多的民事权利,当事⼈使⽤民事权利可以有效保护⾃⼰的利益,⽽民事权利有很多,其中⼀种就是撤销权。撤销权⼜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在债务⼈与他⼈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种形成权。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民事权利中撤销权是怎样的
1、撤销权⼜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在债务⼈与他⼈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种形成权。
2、《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条 债务⼈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偿转让财产等⽅式⽆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期限,影响债权⼈的债权实现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第五百三⼗九条 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受让他⼈财产或者为他⼈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的债权实现,债务⼈的相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民事权利的分类
1、⽀配权,⼜称管领权,指权利主体可以直接⽀配权利标的物⽽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这类权利的作⽤有两⽅⾯:于积极⽅⾯可直接⽀配标的物,不需他⼈介⼊;于消极⽅⾯可禁⽌他⼈妨碍其配,⽽具有排他性。物权为典型的⽀配权,其他如准物权、⼈⾝权、知识产权也属⽀配权。
2、请求权,指权利⼈得要求他⼈为⼀定⾏为或不为⼀定⾏为的权利,权利⼈不能对权利标的物直接⽀配,只能对义务⼈请求。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因基础权利不同,可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上请求权、⼈⾝权上请求权、知识产权上请求权等。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但债权和请求权并不等同,请求权只是债权的主要内容,除其外,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内容,如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形成权,指权利主体仅凭⾃⼰的⾏为,即可使⾃⼰与他⼈之间的法律关系发⽣变动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功能,在于权利⼈得依单⽅意思表⽰,使已成⽴的法律关系的效⼒发⽣、变更或者消灭。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选择权等都是形成权。⼴义的形成权,还包括抗辩权。
4、抗辩权,是指对抗相对⼈请求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抗辩权的作⽤,通常只是停⽌请求权的⾏使,可为永久抗辩,可为延期抗辩。抗辩权的防御性质,使其区别于请求权⽽成为⼀类独⽴的权利。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同时履⾏抗辩权、序时履⾏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都是抗辩权。
三、撤销权⾏使的⽅式1、以意思表⽰的⽅式为之。
即撤销权⼈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就可产⽣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法例以德⽇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为的撤销在向相对⼈表⽰后⽣效。”⽇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为的相对⼈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的意思表⽰做出。”
2、须以诉讼的⽅式为之。
即当事⼈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规定以意思表⽰或者诉讼⽅式为之。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民事权利中撤销权是怎样的”问题进⾏的解答,在民事纠纷中,撤销权是属于⼀种形成权,是指向⼈民法院申请撤销他⼈的侵权⾏为,保护⾃⼰的利益。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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