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1年XX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我区耕地保有面积为万亩、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万亩、上图入库的标准农田面积为万亩。为达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我区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形成了保护耕地的社会合力。我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亩,低于全国人均亩的水平。为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区高度重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采取不同形式和途径,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和广度,特别是近几年以来,随着土地调控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卫片执法的严格实施,不断提高了全社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二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每年区政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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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分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并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三是认真开展检查考核。严格实施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对辖区内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等措施。由于全区上下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保护耕地的社会合力,确保了我区圆满完成各年度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已连续十六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由于我区后备资源匮乏,项目审批门槛和监管要求高,垦造耕地和占补平衡压力一直很大。我们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出台优惠激励政策,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跟踪监管等手段,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我区的《XX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在全省第一个获得省级评审并通过验收,为我区利用低丘缓坡占用林地造田造地提供规划依据;二是考虑到物价上涨和质量要求提高等因素,适时调整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去年,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垦造耕地工作的通知》(黄政发[2011]28号),进一步调高了土地开发奖补标准,按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水田由2008年每亩的万元提高到5万元,旱地由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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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每亩的2万元提高到万元。三是在加大激励措施,调整财政拨付办法的同时,对项目的立项管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作了进一步明确。我区在项目资金结算时,扣留3000元/亩作为保证耕种和地力提升专项经费,自市级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内,经复查,垦造区块按规定不抛荒并提高地力的,每年拨付1000元/亩。四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2009-2011年,共投入9823万元,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年增粮食生产能力万。 经过几年努力,此方面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取得了群众实惠、干部高兴、政府满意的三赢效果。2004年至2011年,全区累计投入资金34067万元,共新增耕地10656亩,建成标准农田92898亩,其中:投入资金4100万元,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9个、面积2356亩,新增耕地1810亩;投入资金9320万元,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42个、面积2412亩,新增耕地2261亩;投入资金13265万元,完成土地整理项目12个、面积36973亩,新增耕地6585亩,建成标准农田29619亩;投入资金7382万元,完成纯标准农田项目36个,建成标准农田面积63279亩,并设立地力固定监测点4个,动态监测点100个。
(三)严格执行计划用地,引导项目用地尽量少占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一是在审核非农建设用地报批时,除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占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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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田、并及时进行补划外,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占用的耕地实行先补后占。1999年新法实施以来,全区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62442亩,其中农用地54559亩,耕地24773亩,耕地占农用地比例为%。占用的耕地全部实行了占补平衡。二是建设用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尽量减少耕地占用。2006年开始,我区努力拓展用地空间,充分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尽量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面积。截止目前,我区利用低丘缓坡营造建设用地共办理农转用2511亩。其中相对集中的地块有:院桥柔极工业用地出让区块185亩;院桥东方美地体育运动休闲中心676亩;院桥合屿工业用地出让区块333亩;沙埠栅溪工业用地出让区块74亩;高桥联丰、螺屿工业用地出让区块580亩;澄江石柜岙工业用地出让区块663亩。
(四)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基础业务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通知》(浙土资发〔2011〕51号)工作要求,我区于2011年8月起开展了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于2012年8月基本完成,历时一年,现已通过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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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万亩,其中预留指标3378亩。本次基本农田划定,因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核减了基本农田1174亩,我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是万亩,现实际划定面积为万亩,略大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通过划定,全区共埋设19个乡镇级保护宣传牌,315个村级保护标志牌,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与建设留用地分界线上、建设用地拐点处等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对界桩进行定位,统一编号,全区共设立了1017个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各类保护标志设立统一、规范。同时,我区还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445份,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约万张。并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的技术要求制作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近几年,我们积极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土地管理法定责任主体的落实。在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规定》、《关于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预警约谈暂行办法》等基础上,我区出台了《关于建立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XX区建立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和《XX区违法用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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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反应机制考核办法》,加强了部门的联系沟通,构建了土地综合防控新格局。一是全面建立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设立实时监控信息平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网格化巡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捆绑式奖惩考核,将土地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和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将镇(乡)、国土所和村级协管员一起纳入土地管理考核体系,切实转变土地管理“一家管、大家用”的被动局面。三是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自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开始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94件,面积亩,拆除建筑物万平方米,罚没款万元。特别是今年,全区共出动5000人次开展联合拆违,对285宗占地亩的违法用地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比较典型的是拆除了长潭库区沿线的大岩老年公寓、北洋镇横料上珠自然村库区沿线的三幢别墅、院桥对岙水库五幢别墅和对南城药山8间四层楼的爆破拆除,这一类典型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和公开曝光,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信访工作。严格实施信访“一把手”工程,积极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行“六化访”办法,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信访重点乡镇管理制度等措施,提高了信访办结率,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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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区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我区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土地供需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日趋尖锐,在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这个两难课题上仍需积极探索。二是保护责任没有形成社会化。目前,虽然层层签订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但责任的考核还没有真正落实。三是耕地质量有待提高。在农田保护工作中,通过挖掘资源后,在如何进一步发挥效益,提高耕地质量方面需一进步加强。四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不足。由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广量大,比如建立保护定位监测点、增设和修复保护标志牌、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建立基本农田补偿机制、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土壤培肥等工作。都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按目前的财政状况,是很难获取专项经费。五是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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