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人员职责
一、 做好医疗废物登记。登记内容应按医疗废物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不得空项。
暂存处管理人员与科室运送人员或滨州市柯林公司人员做好交接记录,实行双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二、暂存处人员对送来的医疗废物袋进行监督、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有效封口、标识是否清晰、包装袋有无破损等。同时监督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把医疗废物放入周转箱内。
三、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包括地面、设施、空气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日常消毒和清洁记录。
四、医疗废物按类型盛装,并与标识牌相对应的周转箱内。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六、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防盗管理,大门及时锁好。
七、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转移联单资料至少保存3年,存入档案备查。
八、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医疗废物暂存时贮存设置、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盗、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以及预防小孩接触,实行专人专锁、专人负责。如有损坏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十、积极做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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