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记忆不会再又疼痛,并且不会对身边的人造成伤害,那么我便会义无反顾。 ——题记
6岁,我从哈尔滨回到了我的故乡。那一刻,阳光投射到“周氏大宗”那排简陋的平房上,一只白色大猫蹲伏在石棉瓦塌陷的边缘,尾巴随着若有若无的秋风摇摆。
我的目光很散乱,我看见一些很另类的事物,比如一条挂在铁栏门上的对联,没有横批。几十尾鲜红的鲤鱼在鱼池里游戈。鱼池的大小只有和一间小储物间那么大,满池的水草随着涟漪波动。 我没有上学,只能整天呆在家里。偶尔有几个年轻人又蹩脚的普通话和我讲话,我眨眨眼算是回答,然后就不了了之了。每个人都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孩子,其实他们不知道,6岁的我还是很孤单。 8岁的时候,在太阳烧得正旺的夏天,我踏进新学校的二(2)班。比起呆在家里那浑浑噩噩的一年半里,到了新学校,我还是高兴的。可在这里学习的第二天,我发现我错了。当我鼓起勇气纠正了老师的发音错误时,老师表扬了我,我低下头不好意思地笑,抬头一看,她正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却在一瞬间消失不见,我以为是错觉,可是我又一次错了。那一天简直就像是一场噩梦。
那时,每个人都以为我是一个喜欢挑老师毛病的学生,其实他们不懂,8岁的我自认为是完美主义者,而完美主义者是容不得又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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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的。
10岁,我四年级,不知道是哪一天起,女同学们迷上了跳橡皮筋,那种小小女孩才玩的游戏。她们总是在课间从抽屉里抽出长长的橡皮筋笑嘻嘻地招呼大家来玩,而我对这种游戏的兴趣几乎是零。实际上我对差不多所有女孩子擅长的游戏都不太明白,对男孩子的,也是这样。她们笑靥如花,我永远是安静的。
在情窦初开的年龄里,不知不觉中,心里住下了一个男孩,我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可是我觉得我们好像认识了很久。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公车上,他穿了一件安踏的运动外套,这将他小麦肤色衬得恰到好处。我感觉这个男孩有些熟悉,模糊的影子一直在脑海闪现,可那个影子刚置出一丁点,又瞬间消失不见了。认识帅哥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在心里酝酿了很久,硬着头皮说:“嗨,这么巧,好久不见了!”帅哥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接着是迷茫,然后朝我微微一笑,说:“嗯,是啊。”我呆了。接着,两人都没了下文,突然,他咳嗽了一下,跟我说:“嗯——我要下车了。”我想也没想,连忙说:“哈,我也到了,咱们居然住同一区啊!”他意味深长地笑笑。我们一起走在一条小路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原本我是一个开朗的女生,可就是那一次,我恍然觉得那不是以前的自己。 时间一长,我们很熟悉了,一起运动,一起功课,一起摘蒲公英,心中的情愫悄然发芽。我多么希望,他手心的温度,让我感觉到我的存在;我多么想问,能不能就这样,走到尽头。可结局来得很快,也很仓促。某天,我满怀欣喜地走在街上,手上捧着漂亮的蒲公英。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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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一个欣长的身影映入眼帘,宽厚的手掌紧紧地握着另一只纤细的小手,我呆了。我想我当时的表情应该就像一座冰雕被一下砸碎在地,表情的碎片无法收拾。我没有勇气走到他面前,是啊,他从来没有承认我是他的谁。我躲在一条窄胡同里,静静地听着血液逆流撞击心脏的声音。等他们一走远,我慢慢走出来,坐在人家门口的台阶上,仿佛体内的灵魂被人抽走了,我没有哭,因为没有力气哭了。手中的蒲公英带着我的悲伤随风而逝。
很久,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发现台阶是又一滩血——我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
同一天,同一刻,我的初恋和童年,一起消逝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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