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CADC/PGC-01-2010~**CADC/PGC-11-2010
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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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控 状 态:□受控 □非受控 发放/受控编号: 持 有 人:
2010年1月6日发布 2010年1月20日实施
*****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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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修 订 表 修 订 表 版 号 规程号
修订次序 修 订 内 容 批 准 日 期 2
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目 录 目 录
**CADC/PGC-01-2010 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 ................................................................. 1 **CADC/PGC-02-2010 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和检查方法 ................................................................. 3 **CADC/PGC-03-2010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的规程 ..................................................................... 5 **CADC/PGC-04-2010 样品采集规程 ................................................................................................. 6 **CADC/PGC-05-2010 样品包装和运送作业指导书 ....................................................................... 10 **CADC/PGC-06-2010 电气设备作业指导书 ................................................................................... 12 **CADC/PGC-07-2010 消毒剂配制作业指导书 ............................................................................... 13 **CADC/PGC-08-2010 无菌室使用作业指导书 ............................................................................... 15 **CADC/PGC-09-2010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程 ............................................................................... 17 **CADC/PGC-10-2010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规程 ........................................................................... 19 **CADC/PGC-11-2010 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设置规程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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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1-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 **CADC/PGC-01-2010 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
1 目的
个人防护装备是减少操作人员暴露于气溶胶、喷溅物以及意外接种等危险的一个屏障。为了实验人员的安全,以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及实验室环境不被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个人防护装备(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与防护鞋)的质量控制。
3 职责
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采购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且严格控制其质量。 4 过程要求
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在生物因子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4.1防护口罩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P2级的防护口罩,必须满足GB 19083-2003以下条件:
(1)长方形口罩展开后中心部分尺寸:长度不小于17cm、宽度不小于17cm; 密合型拱形口罩尺寸:横径不小于14cm,纵径不小于14cm。
(2)口罩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3)口罩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不能从防护口罩中检出致病菌;口罩对皮肤无刺激。
4.2防护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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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1-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 实验室防护手套选择用国内生产的一次性乳胶手套和耐酸碱手套。技术要求见国标GB7543-1996。
4.3防护鞋及鞋套
防护鞋应该选择耐磨、防滑和舒适的合成材料制成的鞋类。 鞋套应为塑料材质制成,可防水、要求一次性使用。 4.4防护服
BSL-2实验室试验操作人员的防护服装主要选择一次性的连体防护服,通常选用国内厂商合格的防护服。上下连体式,宜连鞋帽,无口袋、无横褶、腰带、接缝封缝、光洁。发尘量小、不易发生纤维剥落、断丝;不易产生静电和粘附粒子;耐有机溶剂,透明度低、柔软、舒适、不妨碍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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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2-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个人防护装备的穿脱和检查方法 **CADC/PGC-02-2010 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和检查方法
1 目的
正确穿戴和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才能有效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帽子、护目镜和防毒面具等的使用。
3 职责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培训实验室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检查。 4 过程要求 4.1 手套
4.1.1 检查方法。打开手套口,让空气进入,用手捏紧手套口,使掌部和指头鼓起,检查手套是否泄漏。
4.1.2 穿脱方法。干燥手,先搓一下手套,让其蓬松,以便穿戴。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更换手套。脱手套前先用消毒液消毒手套,然后一手捏住另一手的手掌部位往外拉,使污染的部分包在里面,手套还未完全脱下时用同样方法脱下另一只手套。
4.2 口罩
4.2.1 检查方法。选择合适的口罩,检查是否破损,是否清洁。
4.2.2 穿脱方法。按要求穿脱,用手捏一下鼻部,使其紧贴皮肤,以防漏气。 4.3 帽子
4.3.1 检查方法。选择合适的帽子,检查是否破损。
4.3.2穿脱方法。将所有头发包在帽子里,然后用手紧一下帽子,以防松动。 4.4 防护服
4.4.1 检查方法。选择合身的防护服,检查是否破损。
4.4.2 穿脱方法。穿戴时先穿裤子,后穿上衣,且用力小心,不要弄破衣服。实验完毕后,先脱上衣,后脱裤子。脱衣时抓住上衣衣边往上拉,从头部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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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2-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个人防护装备的穿脱和检查方法 使污染风险大的一面在里面。连体防护服穿戴时,注意先穿裤子,后穿上衣。实验完后,先脱上衣,后脱裤子,脱上衣时抓住上衣衣边往上拉,从头部钻出。
4.5 护目镜
4.5.1 检查方法。检查松紧带是否失效,镜片是否破损和清洁。
4.5.2 穿脱方法。戴护目镜时,要压一下鼻部,防止鼻孔的气流进入护目镜里,以免产生湿气致使镜面模糊。
4.6 防毒面具
4.6.1 检查方法。检查是否破损,注意定期清洁,及时清除污染,存放在清洁卫生处。
4.6.2 穿脱方法。选择合体面具,戴面具前,先安装好过滤盒,将进气口的胶片撕去,以便呼吸顺畅。调整好松紧带,使面具周围的胶圈与面部相吻合,防止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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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3-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的规程 **CADC/PGC-03-2010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的规程
1 目的
制定BSL-2实验室人员进出的标准操作程序,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BSL-2实验室人员进出程序。 3 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程序的规定。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规程要求 4.1进入程序
4.1.1 实验室人员需将外衣挂在办公区内,避免将外衣与工作服混放。 4.1.2 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佩戴胸卡(上岗证)。
4.1.3 人员进入BSL-2实验室前,应在更衣区脱掉自已所穿鞋,放入外侧鞋柜内,转向内侧,从内侧鞋柜取出工作鞋换上。
4.1.4 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更衣区,穿上医用白大褂或连体工作服。 4.1.5 按要求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4.2 退出程序
4.2.1 试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脱掉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先用0.5%新洁尔灭或医用酒精对手进行消毒,再用消毒肥皂洗手。
4.2.2在更衣区脱下医用白大褂,脱掉工作鞋,放入内侧鞋柜,转向外侧,从外侧鞋柜中取出自己所穿鞋。同时打开实验室及更衣区的紫外灯进行紫外消毒。
4.2.3 实验室工作人员退出实验室后,将BSL-2实验室入口门关好,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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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4-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样品采集规程 **CADC/PGC-04-2010 样品采集规程
1 目的
为保障检测实验的顺利进行,规范采样程序,防止病原微生物在采样过程中产生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样品的采集。 3 职责
3.1 采集检测样品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扩散,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处理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3.2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做出超出本规程的操作,所有实验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负相应的责任。
4 过程要求 4.1 工作要求
采集和处理检测样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1.1 具有采集、处理样品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备; 4.1.2 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4.1.3 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扩散的措施; 4.1.4 具有保证检测样品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4.2实验材料
准备灭菌的解剖器械(剪刀、镊子、手术刀、大刀、斧头等)、灭菌试管、平皿或自封袋、载玻片、棉签、营养肉汤、30%、50%甘油盐水缓冲液、加抗生素的PBS(病毒保存液)、50%甘油磷酸盐缓冲液、酒精灯、灭菌注射器、15mL的离心管、1.5mLEP管、记号笔、签字笔、防护服、无粉乳胶手套、防护口罩、铅笔、空白标签纸、胶布、75%酒精棉球、碘酒棉球、冰袋、冷藏容器、消毒药品、采样单等。
4.3 活畜样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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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4-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样品采集规程 4.3.1 血清样品的采集 4.3.1.1 采血方法
以碘酊或75%的酒精,对采血部位的皮肤剃(拔)毛消毒,或直接逆毛消毒,待干燥后采血。采血方法推行生猪站立式前腔静脉、牛羊站立式颈静脉、禽类翅静脉采血,采血过程严格无菌。
4.3.1.2 采血数量
单一病种抗体监测的每头(只)采血量为2~3mL,多病种抗体检测的每头(只)采血量为5~10mL。
4.3.1.3 血清分离
采集好的血液转入试管,斜面放置,室温凝固后直接放在盛有冰块的保温箱,送实验室。从血液采出到血清分出的时间不超过10h。
在室温凝固全血2~4h后,有血清析出时,用无菌针剥离血凝块,然后放入4℃冰箱4~8h后,待大量血清析出时,吸出血清。必要时经离心机3000rpm 、30min离心,吸出血清。分离的血清,一般不加防腐剂。血清若在1~2周内即可检验,可放在4℃冰箱内保存;如果保存时间较长,应放在-20℃~-80℃冰箱内保存。运送血清时可将血清放在盛有冰块的保温箱中运送。
4.3.2 全血样品的采集
血液采集后应直接注入盛有抗凝剂的试管中,立即摇动,充分混合。 4.4 活禽样品的采集
咽喉拭子的采集:将棉签插入喉头及上颚裂处来回刮3~5次取咽喉分泌液。 泄殖腔拭子的采集:将棉签插入泄殖腔转2~3圈并沾取少量粪便。 将咽喉拭子、泄殖腔拭子一并放入盛有0.8~1.0mL加有抗生素PBS的EP管中,加盖,编号。
4.5 病死(屠宰)畜禽样品的采集 4.5.1 解剖前检查
急性死亡的牛、羊、猪、马等动物,解剖之前应作临床检查,疑似炭疽病的应采血、镜检。排除炭疽病时,方可解剖。动物死亡后应在6h内进行剖检。解剖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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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4-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样品采集规程 4.5.2 肝、脾、肾、淋巴结、肺和牛、马心脏样品的采集
在肝、脾、肾、淋巴结、肺和牛、马心脏有病变的部位各采取2~3cm3的小方块,分别置于灭菌的试管或平皿中。其他畜禽采集整个心脏,置于自封袋中。细菌分离样品的采集可用烧红的刀片烫烙脏器表面,在烧烙部位刺一孔,用灭菌后的铂金耳伸入孔内,取少量组织或液体,作涂片镜检或划线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上。
4.5.3 脑、脊髓样品的采集
取脑、脊髓2~3cm3浸入50%甘油盐水中或将整个头部(猪、牛、马除外)割下,用消毒纱布包裹,置于不漏水的容器中。
4.5.4 肠、肠内容物及粪便样品的采集
肠样品的采集:选择病变最严重的部分,将其中的内容物弃去,用灭菌的生理盐水轻轻冲洗后,置于试管中。肠内容物样品的采集:烧烙肠壁表面,用吸管扎穿肠壁,从肠腔内吸取肠内容物,放入盛有30%甘油盐水中或者直接将带有粪便的肠管两端结扎,从两端剪断。粪便样品的采集:用棉签插到直肠黏膜表面采集粪便,然后将拭子放入盛有30%甘油盐水的试管中。
4.5.5液体病料样品的采集
采集胆汁、脓、粘液、关节液、水泡液等样品时,用药物或烫烙法消毒采样部位,用灭菌吸管(毛细吸管、注射器)经消毒部位插入,吸取内部液体,然后将病料注入灭菌试管中,加盖。也可用接种环经消毒部位插入,提取病料直接接种在培养基上。
4.5.6 胎儿样品的采集
取流产后的整个胎儿,装入自封袋或不透水塑料薄膜中。 4.5.7 皮肤样品的采集
用清水清洗病变皮肤后,取病变皮肤3~5g放入灭菌小瓶中,加适量50%甘油磷酸盐缓冲液(pH7.4),加盖密封。
4.5.8 死(屠宰)禽样品的采集
死(屠宰)禽样品的采集除按上述方法采集,也可将整个死禽装入不透水塑料薄膜袋或自封袋中或其他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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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4-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样品采集规程 4.6 组织样品采集完后的无害化处理
活畜禽、病死畜禽组织样品采集完后,应做好样品外包装和环境消毒,以及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4.7 样品标识、样品登记 4.7.1 样品标识
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识别标志是唯一的,且贯穿于检验的全部过程中,不能更改或混淆,委托、监测检验协议书、委托检验、监测检验样品记录表、流转卡、检验报告书的编号均保持同一编号。样品标识由检验人员根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编号编写和贴附,样品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a. 样品名称:血清样品用“动物名”+“血清”,动物病料用“动物名”+“器官名”;
b.样品编号:由“ADC”、“收样年份”及“收样的顺序号”组成,如:ADC
2009001。
年份顺序号c.样品所处的状态:样品保管人负责标明样品所处状态,用“未检”、“在检”和“已检”加以识别。
4.7.2 样品登记
a.采样人员应准确无误地填写样品采集登记表。登记表共三联,第一联采样单位保存,第二联随样品,第三联被采样单位保存。
b.被采样单位要与采样人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后,进行分样和封样,并在采样单上双方盖章(或签字)。具体方法按照采样方法的国家标准进行。
c.所采样品应由采样人员妥善保管带回。注意保持样品的原始性,样品不得被暴晒、淋湿、污染及丢失。
d.所采样品其中一份(附抽样单第三联),贴上封条后交被采样单位冷冻保存;另外的样品(附抽样单第二联),贴上封条后由采样人员带回。
e.采样时如遇被检单位特殊制样、指定等可能影响样品真实性、代表性及公正性的情况,抽样人员应拒绝抽样,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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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5-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样品包装和运送作业指导书 **CADC/PGC-05-2010 样品包装和运送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维护检测样品的质量,防止病原的泄漏和扩散,保障样品检测的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样品的包装和运送。 3 职责
3.1 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本程序操作,不可擅自做出超出本程序的操作,所有实验人员对所从事的工作负相应的责任。
3.2 办公室负有对样品包装、运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程序和行为。
4 过程要求
拟运输的样品,要求严密包装,外表加以消毒,编号、登记后,贴上“生物危险”标识,并严防标识脱落。样品必须经三层包装。
4.1 样品的包装 4.1.1 内包装和辅助包装
4.1.1.1 必须是不透水、防泄漏的主容器,保证完全密封。 4.1.1.2 必须是结实、不透水和防泄漏的辅助包装。
4.1.1.3 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吸附材料。吸附材料必须充足,能够吸收所有的内装物。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分别包装。
4.1.1.4 主容器的表面贴上标签,注明样品类别、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 4.1.1.5 相关文件,例如毒种或样本数量表格、危险性声明、信件、毒种或样本鉴定资料、发送者和接收者的信息等应当放入一个防水袋中,并贴在辅助包装的外面。
4.1.2 外包装
4.1.2.1 外包装的强度应当充分满足对于其容器、重量及预期使用方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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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5-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样品包装和运送作业指导书 4.1.2.2 外包装应当印上生物危险标识并标注“高致病性动物疫病病原微生物,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开!”的警告语。
4.1.3 包装要求
4.1.3.1 液体或者固体样品
在辅助包装周围必须放置冰、干冰或者其他冷冻剂,或者按照规定将冷冻剂放在由一个或者多个完整包装件组成的合成包装件中,内部要有支撑物,干冰或者干冰消耗掉以后,仍可以把辅助包装固定在原位置上。如果使用冰,包装必须不透水;如果使用干冰,外包装必须能排出二氧化碳气体;如果使用冷冻剂,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保持良好的性能,在冷冻剂消耗完以后,仍能承受运输中的温度和压力。
4.1.3.2 冻干样品
主容器必须是火焰封口的玻璃安瓿或者是用金属封口的胶塞玻璃瓶。在辅助包装周围还必须放置冰、干冰或者其他冷冻剂。
4.2样品的运送
4.2.1交通工具的选择。异地运送时,交通工具以陆路交通为主;在没有陆路交通时,可选择水路交通;路途较长或需要运往国外时,可选航空运输。
4.2.2航空运输时,应选择有资质的航空公司,到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及动物病料准运证书》,托运人须接受危险品航空动输训练,并持有效证件。
4.2.3一般样品的运送可办理托运,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中或样本及动物病料时,必须有接受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护送样品。
4.2.4从接样室接收的样品、从解剖室采集的样品,以及其它流转的样品,应暂存在冷藏箱内运送到各实验室,进行病理学检验和即将开展检验的样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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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6-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电气设备作业指导书 **CADC/PGC-06-2010 电气设备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规范实验室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 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本规程使用电器设备。 4 过程要求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得到相应培训并予使用授权,必须具有熟悉仪器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技能,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任何授权以外的电气设备。
4.2 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先观察设备上的标志,绿色标签为表示该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许使用;黄色标签表示该仪器设备部分功能停用,此时只准使用允许使用的功能,不得超过规定使用范围;红色标签表示该仪器设备停用。
4.3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立即报告科长和仪器设备管理小组,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并登记。
4.4每日完成工作后必须对使用过的仪器设备按相关要求安全去污染,以减少其他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受化学或生物性污染的风险。
5 相关文件
**CADC/QP-19-2008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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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7-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消毒剂配制作业指导书 **CADC/PGC-07-2010 消毒剂配制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消毒剂配制,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BSL-2实验室常用消毒剂的配制。 3. 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常用消毒剂的配制,保证所需消毒剂的供应,检验科科长负责监督。
4. 过程要求 4.1 消毒剂配制
4.1.1 配制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洗净配制容器及量具,自然晾干。按试剂配制的配方和配质量量取所需药品。按配制要求的先后顺序加入药品,搅拌均匀配制试剂。
4.3 配制过程产热的试剂待自然冷却后分装,并将填写好品名、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的标签贴于盛装容器上。做好配制记录。常用消毒剂的配方及注意事项见下表1。
表1 常用消毒剂种类和配制方法表
消毒剂名用途 称 0.2%新洁手消毒,仪器量取5%新洁尔灭溶液100mL置于配制容 尔灭 2%NaOH原位消毒 溶液 75%乙醇 手表面消毒 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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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方法 备注 表面消毒等 器中,加入2400mL纯化水搅拌混匀。 称取20gNaOH固体,缓慢加入纯化水定强碱pH值大于13 容到1000mL。 取750mL无水乙醇加纯化水定容到 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7-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消毒剂配制作业指导书 冰醋酸∶H2O2∶浓H2SO4按体积比配制好的过氧乙酸需室140.0∶60.0∶2.1配制。根据需要量分别15%~18%过氧乙酸 实验室薰蒸消量取所需的过氧化氢、冰醋酸和浓硫酸。毒 置于配制容器中搅拌均匀。使用时可加入生爆炸。一周内用完。 催化剂高锰酸钾或加热。 过20%的过氧乙酸会发温放置48h后使用。超 14
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8-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无菌室使用作业指导书 **CADC/PGC-08-2010 无菌室使用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确保无菌室环境的无菌状态,特指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菌室空气微生物监测。 3 职责
3.1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空气微生物监测。 3.2 检验科科长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实施。 4 过程要求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入无菌室之前,应先用2%石碳酸或来苏尔对手进行浸泡消毒。
4.2 缓冲间在每次使用前,应先打开紫外灯,紫外照射30 min;工作人员在进入无菌室前,必须于缓冲间内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检验用的有关器材(待检品除外),搬入无菌室前必须分别进行灭菌消毒。 4.3 将无菌室和生物安全柜的紫外灯打开照射30min后,才能进行工作。 4.4 实验完毕后,用0.2%新洁尔灭消毒液擦拭生物安全柜台面,打开生物安全柜内紫外灯,照射30min。同时无菌室和缓冲间的紫外灯一并打开,照射30min。
4.5 工作人员在缓冲间脱下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4.6 每月应对无菌室进行一次熏蒸消毒。每月用新洁尔灭消毒液擦拭地面和墙壁一次的方式进行消毒。
4.7 每月应对无菌室进行一次无菌检查记录 4.7.1 营养琼脂平板的制备
按营养琼脂说明书配制营养琼脂,120℃15min高压灭菌后,冷却到50℃左右倾倒于9cm的平板。待琼脂凝固后,放37℃ 48h 培养,无菌生长,方可使用。
4.7.2 沉降菌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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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8-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无菌室使用作业指导书 先打开无菌室内紫外灯照射30min后,将备妥的营养琼脂平板5个。以无菌方式移入操作间,置四个角落和中央各1个,开盖,暴露30分钟后将盖盖上。在37℃培养箱内倒置培养48h,取出检查。分别数出5个平板的生长菌落数并得出5个平板的平均菌落数。
4.7.3结果判定
无菌室内的洁净级别应达到10000级,即在进行沉降菌数测定时,平均菌落数应小于或等于 3个(φ90mm,0.5h)。如所测得的平均菌落数小于3个,则证明该无菌室无菌程度符合要求,否则该无菌室的无菌程度不符合要求,需要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直至重复检查符合要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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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9-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程 **CADC/PGC-09-2010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程
1 目的
制定BSL-2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的标准操作程序,保护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BSL-2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3 职责
3.1 实验准备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程序,并对所从事的工作负有生物安全责任。
3.2 检验科科长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4 过程要求
4.1 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口罩和帽子等。
4.2 实验人员用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收集实验室废弃物。在包装上贴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填写废弃物名称、数量、产生日期、处理人名字、废弃物来源、是否回收、处理注意事项等后存放规定位置。实验准备人员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4.3 废弃物分类处理 4.3.1 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等感染性废弃物首选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其它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感染性废弃物可选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消毒液浸泡24h。
4.3.2 损伤性废弃物处理
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等损伤性废弃物需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盒里,容器装满3/4后封盖,进行压蒸汽灭菌处理,按要求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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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09-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程 警示标志和标签。
4.3.3 药物性废弃物处理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疫苗和血液制品等,若量大,必须对外包装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于-20℃冰柜贮存,统一送往无害化处理场处理。量少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4.3.4 病理性废弃物处理
动物组织及动物尸体使用两层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包装好,必须对外包装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于-20℃冰柜贮存,统一送往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做好废弃物移交记录。
4.3.5 化学品废弃按组分收集后,倒入专用化学废弃物收集桶内,由中心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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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10-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规程 **CADC/PGC-10-2010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规程
1 目的
降低意外事件发生后对生物安全的不利影响,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意外事件的处理。 3 职责
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程序,一旦意外事故发生,实验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通知检验科科长,并采取应急措施和检修;检验科科长负有监督、管理和处置责任。
4 处理方法
4.1工作人员被实验动物咬伤时,立即停止工作,用3%双氧水或碘酒擦拭受伤部位,用创可贴或消毒纱布包住受伤部位,然后按照退出程序退出实验室,如需要再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同时通知检验科科长。
4.2当实验动物逃逸时,将实验动物抓获后,并立即对动物逃逸时的途径路线及实验区域严格消毒并作备案。
4.3当意外注射﹑切伤或擦伤时,处理方法同4.1。
4.4当含有感染性物质的容器破碎或感染性物质溢出时,实验人员立即用蘸有消毒液的抹布覆盖溢出感染物及含有感染物的破碎物品的容器,10min后将抹布及破碎物品清理掉(注意: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被污染区域。用于清理的抹布等物品装入耐高温高压灭菌袋内,封口后用高温高压灭菌锅进行消毒处理。
4.5当离心机内盛有潜在危害物质的离心管破损时,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怀疑发生破损,立即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静置30min;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损,立即盖上盖子,让机器密闭30min。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离心机内盖和转头在0.2%新洁尔灭消毒剂内浸泡﹑擦拭。未破损的离心管作表面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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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 -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设置规程 **CADC/PGC-11-2010 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设置规程
1 目的
通过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的制作、使用、检查与维修。 3 职责
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标识的制作、安装、检查与维修。 4 过程要求
4.1 标识的种类与使用场所
标 识
含 义
使用场所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BSL-2实验室门口 别
生物危险,当心感染
解剖室、生物安全柜及其他存在生物危险之
紧急出口及方向 注意高温危险
高压灭菌器、烘箱及其他产生高温的设备上
注意火灾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处 处
紧急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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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 **CADC/PGC- -2010 第 1 版 第 0 次修订 颁布日期:2010年1月6日 生物安全实验室标识设置规程 注意毒物 试剂柜、有毒物品操作处
注意贵重仪器
贵重仪器存放处
注意高速离心
离心机存放处
注意菌(毒)种可能产菌(毒)种保存处 生的生物危害
菌(毒)种保存 注意样品保存 样品保存处
注意锐器 使用注射器、刀剪等锐器时
4.2 标识的检查与维修
实验室应及时检查标识的状态,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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