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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通知.doc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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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农字〔2018〕113号

关于开展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通知

有关镇(街道、区)农业服务中心(综合科),局有关科站: 为加快打造现代农业建设主力军,圆满完成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政办〔2016〕135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是农业农村部以及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是解决好“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根本途径,也是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今年市下达我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任务75人,这是个硬指标,也是年内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时间紧迫。各地农业职能部门、局有关科站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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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摆上突出位置,要按照《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召开会议、拉挂横幅、利用电子游动字幕、印发相关资料、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宣传好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动员辖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民积极申报,确保圆满完成认定任务,助力乡村振兴。 二、严格把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审核关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这支队伍选得好不好,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大局。各地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从严把关,要坚决杜绝虚报、假报、讲人情、做“好人”、任人唯亲。要按照局下达的认定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把好认定申请审核关。要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把年富力强、学历层次较高、群众公认、领导认可、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的种养能手、技术能人、服务好手纳入认定范围,积极推荐上报。各地推荐人数应不少于认定任务数(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申请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所有申请人须于2018年7月20日前向所在村(园区)和乡镇农业部门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证明材料、承包合同、单位或村委会(园区)从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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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相关说明。各地应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并以镇为单位于2018年8月8日前将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情况以及乡镇汇总表等报送区农业局科教科。 四、组织保障

各地要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各地农业部门、局有关科站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合力推进,保障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任务。

附件:1. 2018年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任务分解表

2.关于《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相关说明

3.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含表1粮油、

表2水产、表3果蔬、表4技能型及服务型,共4张)

4. 相城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汇总表

相城区农业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有关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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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年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任务分解表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任务数 乡镇 (人) 合计 望亭 阳澄湖 高新区(筹) 渭塘 北桥 漕湖 太平 黄桥 度假区 75 12 12 12 6 12 5 5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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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实施的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并附本人近期2寸彩照4张。

2.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3.参加农业系统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5.非相城户籍人员须提交在本区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含)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6.提交土地承包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7.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村委会或园区核实原件并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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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相关说明

1.年龄:相城户籍,男55周岁(含)以下,即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50周岁(含)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相城户籍,男50周岁(含)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含)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种养规模:根据《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人主要工作时间从事农业、主要收入来自农业,申请人在本区种养规模为粮食作物类50亩及以上、经济作物类5亩及以上、水产养殖类15亩及以上。

3.守法诚信: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无拖欠土地承包租金等现象。

4.直接认定:相城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服务可直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材料要求同评审认定。

5.截止时间:申请人申请材料须在2018年7月20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公示要求: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采取网上公示或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格式参照附件。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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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表1 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粮油)

填表日期: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持有何证 种植品种及规模(亩) 所在镇、村 从事本产业年限 上年粮油 年总产值 及年纯收入 纯收入 : 万元 本年度家庭 年总收入 (万元) 本年度粮油 年总产值 及年纯收入 纯收入 : 万元 所在村或园区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总产量(分作物): 万斤 总产值 : 万元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人口 家庭劳力 户籍所在地 照片 上年家庭 年总收入 (万元) 总产量(分作物): 万斤 总产值 : 万元 镇级农业职能 部门意见 镇级政府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主任(签字): 区资格认定评审 (区农业局代章) 年 月 日 委员会意见 附件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照2张。 注:本表须提交区农业局一份(含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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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水产)

填表日期: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持有何证 养殖品种及规模(亩) 所在镇、村 从事本产业年限 上年水产 年总产值 及年纯收入 纯收入 : 万元 本年度家庭 年总收入 (万元) 本年度水产 年总产值 及年纯收入 纯收入 : 万元 所在村或园区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总产量 : 万斤 总产值 : 万元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人口 家庭劳力 户籍所在地 照片 上年家庭 年总收入 (万元) 总产量 : 万斤 总产值 : 万元 镇级农业职能 部门意见 镇级政府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主任(签字): 区资格认定评审 (区农业局代章) 年 月 日 委员会意见 附件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照2张。 注:本表须提交区农业局一份(含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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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果蔬)

填表日期: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持有何证 种植种类及规模(亩) 所在镇、村 从事本产业年限 上年果蔬 年总产值 及年纯收入 纯收入 : 万元 本年度家庭 年总收入 (万元) 本年度果蔬 年总产值 及年纯收入 纯收入 : 万元 所在村或园区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总产量 : 万斤 总产值 : 万元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人口 家庭劳力 户籍所在地 照片 上年家庭 年总收入 (万元) 总产量 : 万斤 总产值 : 万元 镇级农业职能 部门意见 镇级政府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主任(签字): 区资格认定评审 (区农业局代章) 年 月 日 委员会意见 附件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照2张。 注:本表须提交区农业局一份(含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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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技能型及服务型)

填表日期: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持有何证 所在镇、村(园区) 从事本行业年限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照片 家庭人口 家庭劳力 家庭总收入 上年: (万元) 今年: 从事该行业的纯收入 上年 : (万元) 今年 :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村或园区 意见 镇级农业职能 部门意见 镇级政府 意见 审核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盖章) 主任(签字): 区资格认定评审 (区农业局代章) 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照2张。 注:本表须提交区农业局一份(含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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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拟推荐认定新型职业农民

公示

x年x月x日,依据《相城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拟推荐认定新型职业农民x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x年x月x日至x月x日。

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x x x(xx村民委员会/xx居委会/xx公司等的电话号码)。

附件:2018年拟推荐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基本信息表

xx村民委员会/xx居委会/xx公司等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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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拟推荐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基本信息表

序性年姓名 号 别 龄 籍贯 工作单位文化或主体类程度 型 生产经产业 营规模(亩) 类型 注:“主体类型”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产业”指粮油、蔬菜、果树、水产等。“类型”指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

xx村民委员会/xx居委会/xx公司等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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