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流程图 责任人
学校下达学期的教学计划(5月中旬、11月中旬) 院里分派教学任务到各专业 接受教学任务并签字 审核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教材预订(6月初、12月初) 备课并填写教学日历 并在每学期报到时提交教学日历 开学初在网上查询课表 按课表进程上课 在课程结束的前2周,安排好课程考试时间,准备好A、B两套试卷,并将试卷提交到学校考试中心 按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 在课程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提交 根据试卷档案袋的要求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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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干事 专业负责人 教师 教学副院长 教师 教师 教务干事 教师 教师 教务干事 主考教师 监考人员 教师 教师 教务干事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流程图
具有带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自行准备题目,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卡 采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分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上年的11月中旬 提交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2周内) 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7周内) 毕业设计(论文)交叉评阅 (5月中旬)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月5日之前) 各专业负责人网上提交答辩成绩及鉴定意见表 (6月8日之前)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归档材料 (6月底)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分析及归档材料的检查 (10月中旬之前) 2
2.申请教学情况变更流程图
某门课程任课教师、周课时、教室、时间变更等 教师临时调课、停课变更 由教师本人进入教务系统填写《河西学院教学变更审批表》一式二份及变更原因的申请报告 由教师本人填写《河西学院停、调课申请单》一式二份 开学第1周内 在申请变更的前1周 系主任同意签字 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签字 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同意签字 教师本人跟踪变更情况的落实,并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3
3.院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流程图
学校相关部门对我院教职工提出的各类教学违纪处理 本院教职工在各类教学活动中出现违纪情况 在场的其它教职工或负责人收集与保留证据 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违纪情况进行核对与落实 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组织相关系主任对违纪当事人进行谈话 属实 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通知当事人,若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院务会提出申诉 院务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做出处理意见 有异议 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4
5.生产实习工作流程图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下达生产实习教学任务 参考时间:上年的11月 各专业安排生产实习带队老师,并指定带队负责人 带队指导教师负责联系落实生产实习企业,并与相关企业签订生产实习协议 参考时间:1至3月 指导教师制订实习工作计划,与实习企业落实具体生产实习日期、实习进程安排、住宿等相关事宜 参考时间:4至5月 校财务处预支生产实习费用,购买车票 参考时间:5至6月 生产实习动员,对学生开展实习安全与实习纪律教育,并签订实习安全协议 参考时间:实习的前1周内 到相关单位开展实习 参考时间:6月底至8月底 批阅实习报告,提交实习成绩 参考时间:9月内 实习工作总结,财务报帐 参考时间:10月 5
6.本科生专业变更工作流程图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参考时间:开学的前3天内 所转出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学院的公章 转入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学院的公章 参考时间:开学第1周内 同意转入 报送教务处审核确定,并由教务处将学生编入相对应班级就读 学生本人到院教务办对已修学分进行认定 参考时间:开学第6周之内 6
7.教学计划(制定、实施、调整)流程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校提出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各专业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原则意见制定(修订)教学计划初稿 各二级学院组织论证本单位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根据论证结果进行第 各二级学院若有调整教学计划情况要在第四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报告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留开课二级学院(部、中心)存档,一份送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 教务处对调整计划报告做出批复,并相应修改下学期教学计划于第五周正式下达教学任务给各二级学院,要求按照执行 各二级学院根据纸质培养计划(合订本)对该学期的课程信息进行核对,由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所审校的开课计划后,经二级学院分管院长签名盖章后交教务处 一轮的修改,形成第二稿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审定,并要求各二级学院根据审定结果进行修改,最终定稿后,由学校正式发布 完整的教学计划由学生所在学院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每学期第三周由教务处根据已定教学计划下达下学期开课计划至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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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专业(申报、建设、检查)管理流程 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递交拟申报专业名称及专家论证报告
9月15日前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拟申报专业 6月15日前教务处根据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和学校当时具体条件初步确定学校拟申报专业 6月15日—8月3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河西学院《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并递交教务处
9月20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在校内预评的基础上做好整改和接受省教育厅检查评估准备,并于新专业设置的第5个学期接受教育厅评估 新专业设置的第4个学期,各新专业做好迎评建设工作,并于6月份接受校内预评 批准新设置的专业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抓紧新专业建设工作,新专业所属学院做好日常指导、监督与检查工作 8
9.精品课程(申报、建设、验收)管理流程 在精品课程被批准的第二年上半年,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精品课程中期检查的准备工作 被批准的精品课程要抓紧按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课程建设,并由课程所在学院(部)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 4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向省教育厅申报的课程 4月15日前按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做好申报准备,并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继续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再次接受检查或验收 在精品课程被批准的第二年下半年,迎接省教育厅精品课程中期检查 9
10.重点建设课程(申报、建设、验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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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前课程负责人填报“浙科院重点课程建设计划书”及“河西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立项评审表”,所在学院(部)进行审核后报教务处 12月底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进一步论证,确定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教务处(甲方)、课程(群)建设组(乙方)、课程所属学院(中心)(丙方)三方签订课程建设协议书 立项课程根据“河西学院优秀课程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抓紧建设工作。立项课程所在学院(部)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在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决定第二次经费的下拔 立项二年后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河西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验收评定表》,根据“河西学院优秀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写出自评报告、自评结果依据、备查材料目录,并准备好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报所在学院(部)审定后递交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 11.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建设、验收)管理流程
专业负责人填报“河西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计划书”及“河西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立项评审表”,报所在学院(中心)。 各二级学院(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到教务处 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组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确定校重点建设专业 立项专业根据“河西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抓紧建设工作。立项专业所在学院(中心)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年度检查结果决定第二、三批经费的下拨 立项三年后由专业建设负责人根据“河西学院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写出自评报告,列出自查结果及依据,并准备好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 各学院审核自评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重点建设专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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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审批及开课管理流程
每学期第18—19周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填写《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课登记表》,并报送课程所属学院(部) 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河西学院教务处关于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管理的暂行规定》审批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的开课登记表 每学期第16周各二级学院(中心)将下学期本部门拟开设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及新开课程的开课登记表报教务处 每学期第16周教务处将下学期开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审批结果反馈给各开课部门 每学期第16周各二级学院(中心)将下学期批准开设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信息录入选课系统 学生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于第16周进行网上选课 开课教师于第18周到选课系统上下载上课时间、地点及学生名单。原则上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不开设,任课教师须经二级学院(中心)报教务处确认。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每学期第2周开始上课,前两周为试听周。第3周上课后,学生须到任课教师处再次确认是否选修该门课程。 每学期第5周,各开课部门将确认后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同时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好选课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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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工作规程
教务处提出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与规范要求 二级学院(中心 )提出实施方案 非本单位开设课程 专业或课程组负责人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提出课程基本教学要求 开课单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系主任、二级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批准 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编成册 13
14.教学日历管理流程
学期末,各二级学院(中心)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教学日历电子 表格,组织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填写。 开学两周内,教师将填好的教学日历送所在系(教研室),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 并签字。 经审核签字后的教学日历报教务处备案一份,交教师所在系(教研室)和学院(中心) 各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发学生每小班一份。
教务处组织各类教学检查时,参照当学期备案的教学日历执行。 教学日历存档工作由教师所在学院(中心)完成 14
15.辅修专业申办及教学管理工作流程
二级学院对拟申办的辅修专业进行调研和论证 每学期第10周前,申办二级学院填写 《设置辅修专业申请表》,连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 课程教学大纲,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 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辅修专业申办二级学院组织报名、审核、收费工作 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将辅修专业学生名册 送教务处备案 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辅修专业培养计划下达 教学任务,安排课表,组织教学 学生在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后,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凭学生成绩单到教务处统一办理结业证书或单科证书 15
16.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流程
教学差错及一般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事故责任人所在学院(部)查实事故,并由主管院长签发填写《教学事故/差错通知书》 事故责任人填写《教学事故/差错登记表》,一般教学事故者还需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责任人所在学院(部)对教学差错及一般教学事故做出认定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事故责任人所在学院(中心)将事故认定和处理意见,以及《教学事故/差错登记表》、一般教学事故者的书面检查分别报送教务处、人事处分别报送教务处、人事处 重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事故责任人所在二级学院(部)查实事故,并由主管院长签发《教学事故/差错通知书》 事故责任人填写《教学事故/差错登记表》,并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责任人所在学院(中心)做出初步认定,并将《教学事故/差错登记表》及事故责任人书面检查一并交人事处 人事处会同监审处、教务处、教学督查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16
17教材选用及征订流程
教材选用及评审流程
主讲教师根据下学年教学计划安排提出选用教材方案,并填写《河西学院教材选用评审表》
二级学院(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对主讲教师所推荐的教材,按照教材选用评审原则进行评审 二级学院(中心)将经评审同意选用的教材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教材征订流程
由各二级学院(中心)教学秘书负责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本学院(中心)经评审确定的教材相关信息输 入教务管理系统 打印本学院(部)《教材使用计划表》,由各系(所、 教研室)主任、主管院长审核后,交教务处教材采 购中心 说明:教师用书必须在教材使用计划表上注明
教务处确定征订时间,发放征订通知 17
18.自编教材(讲义)申请流程
自编教材讲义类
教师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河西学院自编教材(讲义)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上报二级学院(中心)评审 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 教师将讲义原稿及申报相关材料送教材采购中心 非讲义类
教师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非讲义院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教师将“非讲义”原稿及申请表上报二级学院审批
教师将“非讲义”原稿及申请表送教材采购中心复印
说明:自编教材讲义类指校内教师主编或参编用于校内教学的教材;
非讲义类是指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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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教材领用及发放流程
教师领用教材流程
教师按要求填写《教师教材领用申请表》 由二级学院(中心)主管院长审批 教师凭《教师教材领用申请表》到教材采购中心领取教材 学生教材发放流程
学生凭教材费交款单,每学期开学前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指 定地点领取教材 教务处确定发放时间、地点通知各二级学院(部) 20.教材退换流程
学生从教务处网上下载中心下载《退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学生必须写明退书原因
由二级学院(中心)主管院长审核批准由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批准 学生将退书申请表及教材退还到教材中心 学生凭《退书申请表》到教材中心办退书手续 说明:有印刷质量问题的教材必须在开学一周内办理退书手续;转专业学生须在转专业通
知下发一周内办理教材调换手续;其它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办理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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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生教材结算流程
学生在每学年初报到注册时,向校计财处预交教材代管费 学年末教材中心根据发放清单按个人结算教材费 各学院学生在校内网上查询个人教材费 学生在一周内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后由计财处负责教材费的多退少补 20
22.重点(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流程
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的通知精神或教育部及各出版社关于申报“规划”教材的通知精神下达我校申报通知 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 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 各二级学院(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推荐到教务处 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定、审核 学校教学主管校长审批 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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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践相关管理流程
1.实验教学管理流程
院(中心)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和指导书 学期结束后各学院作好实验教学开出情况统计 教师评定学生成绩,院(系)归档实验教学资料 教务处组织抽查,检查实验教学情况。 教务处下发《实验教学日志》,由实验指导教师于每次实验时填写,各实验室留存。 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流程(附一)落实实验教学任务 教学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实验课的根据调整实验课申请流程办理 附一: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流程
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后,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实验教学任务书》中的理论课(该理论 老师填写部分。一式三份,并由教师所在学院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签字认可。 教师接受下学期教学任务后二周内完成) 教师所在学院可承担该实验任务的, 直接交学院实验室主任,再由相关实 验课老师填写实验课老师需填部分。 (实验课老师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本学院不能承担的,由实验室主任建议承担本实验任务的学院,并将该表一式三份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转交给相关院部负责承担实验任务。(各学院在学期结束前上交) 承担实验任务各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及各班级课表合理安排实验周课表,并在 开学两周内将实验周课表交教务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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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任务书填写完成后,一份留实验室,一份返还给任课教师,一份由部门实 验室主任收齐后,在开学两周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统一交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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