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加强上下班打卡考勤的通知5篇

2022-10-23 来源:步旅网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位员工:

近期,公司发现存在一些员工考勤管理方面的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工作上的不顺畅。为了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公司决定进行以下措施: 一、加强考勤记录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时间进行打卡,并保证准确无误。对于考勤记录出现问题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执行排班制度

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排班表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换班次或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班次或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得到批准。 三、禁止迟到早退

公司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严格管理,禁止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主管请假,否则将会影响工资发放。 四、加强管理考核

公司将会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管理考核,对于考勤状况良好的员工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措施将于本月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遵守。同时,我们也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 此致 敬礼!

公司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加强上下班打卡考勤的通知

各位员工: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请假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全体员工

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卡时段

(一)全体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卡考勤;

上班时间:每天上午7时30分,下午4时30分。(以上两个时间需打卡)

二、全体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前往指定地点打卡。 三、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午5时30分—7时30分为上班正常打卡时段。7时30分—8时30分打卡的,视为上班迟到。8时30分以后打卡的视为旷工。

下午4时30分后时为下班正常打卡时段。下午4时30分以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凡因指纹机出现故障或公司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及时打卡的需要在当日上班时间内到行政人事部填写《缺勤情况说明表》,并经部门行政部领导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对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公开通报,并按有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本通知自从签发之日执行。

Xx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月1日

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集团员工考勤、给假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中部门主管领导在集团为总部总经理,在下属公司为部门总监或部门经理。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在集团为人力资源总部,下属公司为运营部

第三条 集团全体员工皆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考勤

第四条 集团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部总经理、各下属公

司总裁、副总裁、总监级以上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其余员工统一实行定时工作制,经总裁特批的除外。

第五条 定时工作制员工工作时间为9:00~17:00。

(一) 迟到或早退: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迟到早退超过60分

钟,每次以旷工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的,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道者。 4、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第六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影响考勤的,应及时填写“因公外出申请单”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冲考勤。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发给“补休单”给予同等时间补休假,补休假应在当年休完,不可以跨年度累加。补休假期间薪资照发。补休假应在适当的时候,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休假。确实不能安排补休假的,须经总裁批准,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 请 假

第八条 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依本规定请假。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员工请假

应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呈核时,必须事后补假,否则记旷工。

一、事假

1、 请假三天(含)以内的,须填写请假休假单,提前一天向

部门请假(签字),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2、 请假三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休假单,经部门主管领导和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双重审批。

3、 事假以小时计,事假累积8小时为一天。事假期间的工资和

津贴按本人当月日工资扣减。

4、 当月事假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公司有权调整其工

作岗位。

二、病假

1、员工请病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休假单,并获得部门主

管领导批准。确实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先行电话通知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休假单。

2、请病假三天(含)以内的,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

源主管部门备案。

3、请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有医院证明,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

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及时到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按事假处理。病假超期的,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员工非因工负伤或患重病须长期住院治疗的,其医疗期及待遇

规定执行北京市有关规定。

5、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病逾返工时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6、当月累计病假十五日以内(含)每日扣当日工资总额的50%,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五日至三十日者,扣发当日工资总额的80%(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连续超过三十日,只发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7、员工因执行公务而致伤害或疾病,应填写工伤报告书,并持区

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工伤病假,休工伤病假须所属公司总裁批准,病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8、请病假超医疗期的,可按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1、员工符合婚姻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七天;达到晚婚的,享受婚假十天。

2、婚假假期须一次性连续休完,遇节假日顺延、遇公休日不顺延。

3、申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通知部门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允许休假。

4、婚假期间,薪资全额发放。 四、产假 1、

女员工申请产假,应在预产期前三十天向人力资源主管

部门提出申请。

2、

女员工分娩,给假九十天,难产或双生增加15天,其

中产前休息15天,

产假期满尚未恢复健康或因病继续休假者,凭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符合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7天。产假期间,均只发放基本工资(实行生育保险的除外)。

3、上述假期连续计算,并包括法定假日在内。 五、丧假 1、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亡故,持有效证明可请不超过三天的丧假,员工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请假。

2、 3、

若逾期按事假计算。 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六、公假

1、 拆迁、修缮房屋;持房管部门证明可有两天公假; 2、 开家长会:持学校通知书,每次不超过半天。 3、 孕妇体检:持检查证明,每次不超过半天。 4、 公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第四章 休假

第九条 员工休假种类分为法定休假、年休假、加班补休三种,休假期间工资全额支付。

一、法定休假

员工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休假,休假时间

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 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可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各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每年统一进行安排。

三、加班补休 1、

员工因加班可获得相应天数的补休,加班时间不足补休

一天的,须凑够8小时后按一天计算。

2、

加班补休必须按天休假,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十条 申请以上三种休假应填写请假休假单,并于休假前三天递交部门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休假。未经过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我司考勤管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司实际,切实落实考勤管理,现将考勤相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考勤人员范围

公司管理层各部门人员 二、考勤方式:考勤机打卡

上班必须在考勤机签到、下班必须在考勤机签退。

从20XX年XX月XX日起,夏令时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午下班时间为:17:00。

三、考勤纪律

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或签退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勤抽查

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抽查全员考勤,抽查方法为不定期导出考勤机特定一日记录,作为考勤依据,视情况对缺少考勤记录人员做迟到、早退、旷工等处罚记录。

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XX年XX月XX日

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公司、相关单位:

根据《集团号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规定:除集团副总裁、成员公司总经理不用打考勤,其他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请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集团部分尚未取录指纹的人员请在 日内到人力行政中心补录指纹,未取录指纹的员工(无总裁特批,人力行政中心将根据《集

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打卡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所有员工请假,均按此审批权限: 1、普通员工:

(1)请(休)假天数在1天(含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休)假天数在2至3天(含3天)的由中心(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部门)审批;

(3)请(休)假天数在4天(含4天) 以上者由分管中心总裁及总经理审批、人事行政中心(部门)备案。 2、部门经理级:

(1)请(休)假天数在1天(含1天)以内的由中心(部门) 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部门)审批;

(2)请(休)假天数在2天(含2 天)由分管副总经理、人力行政中心(部门)审批;

(3)请(休)假天数在3天(含3天)以上者由分管副总裁及总经理审批、人力行政中心(部门)备案。

3、总监级:

(1)请(休)假天数在1天(含1天)以内的由分管副总裁或总裁/ 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人力行政中心(部门)备案; (2)请(休)假天数在2天(含2天)以上者由集团总裁/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行政中心(部门)备案。

4、分公司副总经理:

(1)请休假2天以内需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行政部门备案; (2)请休假2天以上需集团总裁审批、人力行政中心备案,做好工作安排后才可以休假。

5、集团副总裁、分子公司总经理请假均须集团总裁审批、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备案,将工作做好安排后方可休假。

另:1、病假在请假或销假时需出具相应病假证明。一周以上病假,需出具二二级以上医院证明。

2、无特殊情况均不接受电话、短信、微信请假。

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及审计监察部有权对各个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并依据《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请各位员工按照《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