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税制结构的分析
作者:魏子力
来源:《时代经贸》2012年第04期
【摘 要】税制结构是税收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是否适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文章通过对不同的税制结构进行分析,并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从而论证了双主体的税制结构适合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税制结构;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发展
税制结构是指一国税收体系的整体布局和总体结构,是国家根据当时经济条件和发展要求,在特定税收制度下,由税类、税种、税制要素和征收管理层次所组成的,分别根据经济发展中的主次进行设置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种所组成的税制总体格局。税收制度是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税制结构中所占地位进行分析的基础,是构成税制的各税种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分布状况及相互之间的比重关系的决定因素。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因此,税收制度的选择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 一、税制结构及其特点分析
(一)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在整个税制体系中,以商品劳务税作为主体税,其所占比重较大,并起主导作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少数经济发达国家实行这种税制结构模式。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特点:首先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有利于筹集财政收入。商品劳务税伴随着商品流转行为的发生而及时课征,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并随着经济的自然增长而增长,因此有利于财政收入的提高。其次,商品劳务税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可以提高社会效率。再次,商品劳务税进行转嫁税负时,只有产品被社会所承认才能得以转嫁。此外,商品劳务税征管容易,易于管理,征收费用低。 (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是指以所得税为主体税,起主导作用,其他类型的税收起辅助作用。又可以分为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体和以社会保险税为主体。该类税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第一,税收收入与国家的经济增长密切相关,能够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税收的弹性大;第二,所得税一般不能进行转嫁,税收增减变动不会对物价产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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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的影响;第三,个人所得税的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收入,从而影响消费、投资和储蓄,因此,所得税比其它税种更能发挥宏观经济调节的税收杠杆作用;第四,纳税人对税收负担清楚明了,比其他税种更能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第五,所得税比较容易受经济发展水平中不确定因素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制约,不利于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此外所得税的稽查手续也复杂,对税收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三)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是指在整个税制体系中,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占有相近的比重,在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共同起着主导作用。这类税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在税制体系中,商品税和所得税并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这类税制模式兼容上述两种模式的各自优势,更好的发挥整体功能。中等收入水平的国家一般采取此类税收模式。 二、我国税制结构选择的必然性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征管模式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的原则我国实行以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一)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我国必须采取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经济发展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了新税种的产生、发展和更替。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税制模式的重要因素,通常以GDP的大小来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不仅制约着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总量,而且也制约着税制中主体税种的选择、配置和协调以及税目、税率的确定。我国虽然今年来经济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我国人口总量大,人口基数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人民能维持温饱,不可能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我国实行以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
(二)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具有不同的作用,实行双税收体制有利于税制结构多元化和税收公平效应的体现。
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并存的双税收主体模式的税制结构,使得税收收入及时、稳定的同时,能够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符合效率原则,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此外,又有能够起调节所得税的税种作为主体税种,实现社会公平。进而,更好地发挥税制结构的综合效应。所以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在现代税制中的有机结合实现效率、社会公平和经济社会均衡三者的结合。
(三)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要求税制结构与其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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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是在既定税制结构下保证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征管模式与税制结构紧密相连,为实现税制结构所要求达到的目的,必须使征管模式适应税制结构的设计。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高度完善的水平,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发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决定了我国的税制结构应采取商品劳务税和流转税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我国的征管模式对流转税集中的大中型企业加强长期监督,控制好税源的同时也关注小商品生产者的商品劳务税以及部分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
(四)我国现阶段的产业结构要求我国实行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如何,直接决定着税收的来源,从而影响着税种的设置和不同税种的地位,进而影响着税制结构的选择。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决定一国的税源,税源又决定了与其相适应的税种。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正在高速发展中。在我国近年的产业结构变化来看,第一产业比重有所下降,第二产业在经济发展中仍处于主导地位,但是以服务业、金融业等为主的第三产业近年来发展也较快。因此我国的税制结构与我国的产业结构的发展及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相适应。 (五)我国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与国际社会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国的税制结构不仅受国内经济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由于经济国际化、维护民族利益及政治联合等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等多种形式的区域性集团,几乎覆盖了世界上所有国家经济的一体化。而这些区域性联盟一般以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为目的,随后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政策,进而逐步协调成员国内部的间接税和直接税,逐步建立基本统一的税制结构和税收政策。我国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全球性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同时也符合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
作者简介:魏子力,大学本科,现就读于河南大学经济学院2009级金融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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