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物品搬迁管理规定

2022-10-14 来源:步旅网
物品搬迁管理规定

6.1 目的

规范物品放行管理,保障小区(大厦)客户财产安全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6.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对物品的出门管理。 6.3 职责

6.3.1 物业部负责审查签发《物品放行条》。

6.3.2 保安部负责按《物品放行条》检查、核对搬出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回收放行单据。 6.4 工作程序

6.4.1 凡客户大件,如沙发、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复印机(配件)、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需搬出大厦/小区或大型搬迁,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条”。该放行条需有(业主)客户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名,并经客户服务部审核认为可以放行后,加盖部门印章方为有效,有效期限当天。其他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批准放行。

6.4.2 贵重小物品或自营商品等,如需带出大厦,则只需客户单位的放行证明即可。

6.4.3 客户随身携带物品可走客梯,其他物品必须走消防(货)梯。中午11:30~13:00为消防(货)梯禁运货物的时段。 6.4.4 安管部要仔细检查核对客户搬出物品的数量及种类等。对《物品出入放行条》,保安部不仅要仔细核对物品范围及数量,而且要按发出数全部收回,此项指标将是对安管部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客户出据的物品放行证明,保安部要核查经手人的有效放行证件,并留存证件号。

6.4.5 保安负责将回收的放行条,于次月交客户服务部核对,由客户服务部编号并存档。若客户办理的该出门条因故暂未使用,客户服务部与保安部要注意衔接,并与客户取得联系。

6.5 控制流程图

自营物品或小件物大件物品放行

品放行需求 需求

物业部办理放行条 客户单位出具放行不合规定 安管 9保安)部查验放行不合规定

6.6 附表

6.6.1 《物品放行条》 6.6.2 《放行条》 物品放行条

(编号: ) NO:FM-RW217

业户名称: 单 元: 座 单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验证、放行人签名 损坏公共设施记录 1 2 3 4 5 6 是否需申请电梯操作 是 否 计划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公司盖章)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经过备案的单位凭与备案登记一致的放行条当值安管员即予放行,否则将被谢绝放行。未经备案的客户搬出物品须向管理处办理放行手续。

2、如需使用货梯搬运,请提前半个工作日向管理处申请。

3、搬迁需要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放 行 条

NO:FM-RW221

兹有 栋 搬 客户服务部 年 月 日

房 (先生/小姐),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因现需 出花园,经核实无误,请保安予以放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