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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案例计算

2021-10-30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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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与计算:

1、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30万,保险人应赔偿(D )

A.100万 B.120万 C.30万 D.25万

2、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80万元;当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应赔偿( B)

A.100万 B.80万 C.20万 D.40万

3、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附加利润损失险,保险金额240000元,约定赔偿期为6个月。在保险期内发生火灾,营业额下降到300000元,标准营业额为500000元,上年毛利润为20%,在赔偿期内挽回的营业额为100000元,因租房增加40000元,固定费用节余3000元,全年毛利润为300000元。请计算实际支出多少赔款?假设该企业投保利润损失时,还根据通货膨胀率对营业额和毛利润指标作出调整。估计该年的营业额比上年增长10%,通货膨胀率为8%,保险人的赔款为多少?假设保单中约定免赔天数20天,则保险人的赔款为多少?

答:

1)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赔偿期营业额)X毛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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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0-300000)X 20% = 40000元

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增加费用—赔偿期营业额X上年毛利润率= 40000-100000 X 20% = 20000元

毛利润损失=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固定费用节余 = 40000 + 20000 — 3000 = 57000 元

该企业为不足额投保,实际赔款=毛利润损失 X 保险金额 / 全年毛利润= 57000 X 240000 / 300000 = 45600元

2)实际标准营业额=标准营业额X(1+营业额增长率+通货膨胀率)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标准营业额—赔偿期营业额)X毛利润率

保险人应赔款= (500000 X 118% — 300000 )X 20% = 58000元

3)58000 X 160 / 180 X 100% = 元

4、2000年4月26日,某市一大厦六楼的A服装厂向本地的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168万元,保费3362元一次缴清。6月10日下午,该大厦二楼的B公司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滔滔浓烟将A服装厂准备运往法国销售的一批童装全数熏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922元,A服装厂遂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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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保险公司内部对于该索赔有三种不同意见: 1)A服装厂童装致损原因为烟熏,不属于财险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赔付其损失;

2)A服装厂童装致损近因为火灾,而火灾是由二楼的B公司引起,因此A服装厂应直接向B公司索赔;

3)A服装厂童装致损近因为火灾,属财险综合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先赔偿其经济损失,然后向B公司追偿。

分析:第三种意见正确。

(1)本案中A服装厂童装致损的直接原因是烟熏,但产生烟的原因是火灾,因此火灾才是导致A服装厂财产损失的近因,而火灾属于财险综合险的责任范围,根据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本案火灾由B公司造成,属第三者责任,A服装厂可以直接向B公司索赔,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及《保险法》的有关规定,A服装厂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3)根据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代理行使被保险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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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在赔偿A服装厂损失后,可直接向B公司的追偿。

结论:保险公司应先向A服装厂赔偿保险金85922元,然后再向B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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