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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国美现代企业制度

2021-10-15 来源:步旅网
首先谈谈现代企业的概况 其次谈谈现代企业的核心 接着谈谈现代企业的管理 现代企业

企业,是按投资者、国家和社会所赋予的受托责任,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等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得盈利,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团体法人。 现代企业的特征:

1,拥有投资者投入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投资者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受托责任;

3,投资者按投入企业资本,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按市场和社会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保护环境,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

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机制。

现代企业外部渠道沟通

对现代企业来说,光闷头做好企业自身内部工作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企业不断加大外部渠道沟通的力度,尤其是各种公关活动的有序开展,才能使企业在社会上不断取得应有的声誉。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应引起现代企业的高度重视。

1.企业在发展中应密切联系社会,关注民生。

企业除了不断开发推出优质低廉的产品之外,还要尽量多与社会各个方面进行交流,把企业的营销活动搞活搞好,做得要有声色,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比如除固定节假日之外,要寻找各种机会,不断推出各种名目的促销活动,抓住中国传统节日和西方重大节日时机,进行感恩答谢。对社会上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应积极参加,采用不同的方式介入进来,处处体现企业的声音,其目的就是抓住一切机会多与社会深入接触,融入其中,在活动中倾听外部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将有效沟通融化在与社会的广泛交流中去,促进社会公众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和认识,于无形中提升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品牌影响。

另外,企业要积极参与有意义的捐赠活动。比如国家遇到自然灾害、贫困群体、养老院等等,大企业要有计划地实施捐赠救助行使企业的社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公众对企业的社会责任都比较看重。尤其是在国家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时,主要看大企业(民营、私人)捐了多少善款,用其数额来衡量企业对社会行使的责任有多大。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并非全部。企业行使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的形式有多种多样的。

因此,对公众来讲,要全面客观地来看待企业,把企业放到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就其社会责任和义务做综合性的分析,以判别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值,这是需要的。

2.企业应加大与政府部门的公关力度。

企业要加大与政府、工商、税务、法院、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系,经常与其互动,达成一种默契,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传达企业有关资讯,扩大企业在政府层面的美育度、知名度。这就要求企业平时应多走动多联系,建立走访制度,加深了解,寻求有效沟通,让政府部门知道企业在守法做事、在依法经营、在依法纳税,等等,努力争做好企业公民,获得政府部门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保持良好的关系,这一点在今天看来尤为重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2.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1)规范和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 (2)严格而清晰的有限责任制度; (3)科学的企业组织制度; (4)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

(5)它的运行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 (6)它的生产技术条件是社会化大生产。

现代企业的管理、

21世纪进入了科技、信息和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市场竞争全球化与经营战略创新化,使得管理对象、管理目标和管理方式出现了新变化。伴随这些变化的出现,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也出现了新的管理理念,把握这些新理念将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当今世界经济

格局的特点是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规模化。社会经济巨人发展,也要企业经营管理思想彻底变革要求树立新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没有企业管理思想的变革理念的完善现代管理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创新和效果。

企业是现代社会经济最基本的载体。企业要想在复杂的生存环境中保持长久的生命力,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因素。企业管理理念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最近20年来,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紧紧抓住国际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趋势,更新观念,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勇于创新,取得了极大的收益与进步。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新理念进行归纳和总结,可以为我国企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提供借鉴。

把企业迅速做大曾经是许多中国企业追求的目标。但是随着一些企业成为这个目标的牺牲品,以及一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在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着困惑和危机,越来越多的企业现已逐步熟悉到,在激烈竞争中持续发展才是企业真正的战略目标。如何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是企业管理制度持续进行呢?

从表面上看,这取决于企业是否有能力制定有关产品定位、营销、组织、财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正确的战略目标并有能力实施这些目标;但是,企业的这些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看待社会的态度、对待利益的态度、处理风险的态度、学习和创新的态度以及如何积累财富的态度。这些态度构成了企业经营中的核心理念。这些将极大影响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包括:

一构建均衡利益格局

形成公平正义的利益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公平正义原则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最主要的是利益的公正。因为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人与人的关系说到底是利益关系。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企业管理制度中需要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例如,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企业与其他合作者之间、劳资之间、股东与经理人之间,控股者与普通股民之间等等。企业能否生存发展将取决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维系和建立的利益关系或格局是什么?这种利益格局是否对于各种利益相关者具有经济价值。因此,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维系和构建有价值的利益关系是企业发展目标的核心内容。

不能否认的是,在这种利益关系中,企业的核心利益是资本的利益,这是商品经济制度的本性所决定的。但是,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仅仅为资本谋取利益,资本的利益是生存在其他人的利益之中的,企业管理的发展意味着为越来越多的人谋取越来越多的利益。企业能否在经营中维持一个良好的利益关系,其要害取决于企业核心成员(他们有能力安排和调整利益矛盾)处理利益矛盾时的基本态度。他们对待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的态度是什么?这种态度决定了企业基本的道德观。一个没有核心利益的企业是没有发展动力的,而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不可能有持续的发展。

总之,企业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否能够稳定持续的存在和增长,这将取决于企业管理核心的成员安排的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格局是什么,而这进一步取决于企业管理核心的成员基本的道德观是什么。

二成功的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时代的到来所有权控制逐渐淡化,市场控制权问题成为第一战略任务。在机制上从拥有所有权向着企业经营管理制过度。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越来越重要,所有权控制和企业管理权控制应划清界限。所以成功的管理控制对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三“识时务者乃俊杰”

中国人做事情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讲的就是要把行动的目的和环境协调起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可以包括政治和经济制度、市场(产品、劳动和资本)以及人的观念等等。企业和社会环境之间存在着互动发展的关系。每个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所处的环境来决定各自的发展目标。

我国企业所面对的一个事实是,中国经济无论是在经济制度、市场还是人的观念上都是不完善的。我国刚刚加入了世贸组织,这虽然标志着中国经济开始融入到世界经济之中,但是,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之间究竟还存在着相当的隔阂。这就是中国企业生存环境的基本特点。这种环境对具体的中国当代的企业经营管理是利与弊共存的。

一方面,这些环境限制着中国企业管理的发展,例如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社会保障体系和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不合理的行业进入限制以及与世界市场的隔阂等。

另一方面,这些不完善的环境又为企业的生存提供了一种非凡条件,甚至可以使得一些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快速成长。例如,一些企业可以利用政府的非凡支持,利用区域性市场的分割或极为低廉的劳动力,甚至利用消费者心理的不成熟(例如通过高额广告投入来创造销售奇迹)等条件迅速壮大。

从总体上讲,市场不完善所导致的弊端要远远大于它为个别企业带来的利益。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在发生迅速的变化。中国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必然是在适应和挑战这种变化中成长。首先,中国企业在其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一个相对不完善的环境,学会在这种环境中生存;其次,中国企业必须清醒地熟悉到,它现在赖以生存的条件中哪些是落后的,是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的,必须熟悉到任何力图维系这些条件的寻租行为在长期都无法拯救企业,企业应该积极地适应市场变化的挑战。

四学会学习与创新

企业的生存发展要求企业具有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超越市场的能力。这就要求企业进行持续不断的学习和创新活动。企业冒险精神的一个具体内容就是企业的学习和创新精神,也就是不断超越市场环境和向未知领域挺进的精神。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才是企业的利润的源泉。

五稳健控制和承担风险

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利益是资本的利益。资本可以在社会中获得平均水平的收益,例如利息。而企业带给资本的回报则应该高于这个水平,否则企业就会亏损。那么,企业为资本获取高于社会平均收益的原因是什么?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企业的利润是对冒险的回报。在现实的分配关系中,企业利润一个直观的解释是最后的剩余的收人要求权,这也是其他确定性的收益支付后所剩下的最不确定的收益。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企业的回报是在利益关系中承担风险的回报 企业在经营中总是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控制和降低风险是企业治理的基本内容之一。也就是说,面对布满风险的世界,控制和降低风险恰恰就是企业的专业能力之一,因此,对于非专业的企业而言是高风险的经营活动对于专业企业而言却是低风险的。进一步言之,为了寻求新的商机,企业需要进行一些自身也并非完全有把握的冒险,但是,企业可以冒险的程度应该与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有关系。

企业的天职是控制风险和承担风险,在这方面的能力决定着企业所能获取的利润。企业因其“艺高”所以才“胆大”,进而“利高”。我们的一些企业家实际上并没有真正了解利润和风险的这种内在联系,只看到了别人“胆大”和“利高”之间的关系,即只看到了别人的“高风险和高收益”,而没有看到别人“艺高”和“利高”之间的关系,因此误认为只要敢于冒险就可以获取高收益。实际上,没有一定的控制风险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冒险的结果只能有一个,不是获利的机会更大,而是损失的机会更大。

但在现实中,企业也可以利用其他人对不确定事物判定上的失误来获取利润,这就是“投机”行为了。例如企业可以“炒热”某个产品并从中获利,其实质不过是利用了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幻觉”,当企业获利时,消费者却承担了风险。再例如,企业的治理者可以通过虚假的财务报告或者其他虚假信息给股民造成错觉,炒热股票套取现金收益,当他们获利时,广大的股民却遭受了损失。

不能否认,投机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的活跃和发现具有一定意义,并且也确实可以在短期内为一些个人和机构带来巨大的财富。这是一些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但是从社会整体而言,投机行为的本质必然是一种零和的赌博游戏,其过度的繁荣是现代社会力图铲除的毒瘤。

没有什么人能够成为赌场上的常胜者,一次失败足以让上百次胜利毫无意义。企业的天职是控制和承担风险,这应该是企业基本的道德规范。

谁也不可能知道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甚至一年里会发生什么事。我们希望经济能很快走出低谷,也可能会经历一个更为漫长的困难时期。但是我们的客户和消费者仍然要吃东西,需要交通工具、娱乐、电子产品、社交和发展。当市场再次振奋起来时,只有那些让自己处于恰当位置的企业才能得到快速发展,从而使企业文化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才能发展。

如何留住引进来的优秀人才,对企业至关重要。在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这方面的问题上企业应当予以足够关注。企业管理中应当建立各种机制,明确员工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员工机制得到有效实施。使企业经营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从国美的角度来看现代企业

国美的公司控制权之争即将揭晓,撇开其中的是是非非及情理之辩,无论在9月28日召开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上,黄光裕家族与陈晓一方的“胜与负”天平倾向何方,长远看对国美的未来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经此嬗变的国美如能就此在法律的框架内理顺公司权力关系,会更有助于未来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也会为下一步发展打下更牢固的基础。就国美事件的社会意义而言,则有助于我们在更深刻的意义上诠释和理解当今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及精髓究竟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源自西方国家,我国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短短的十数年间,对这样一种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解,我们更多是从产权关系、法人制度、有限责任、政企分开、经理人制等显性的层面来认识的。其实,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除了在其表面上所看到的那些具体制度建构之外,其精髓所体现的乃是西方文化中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制衡思想,亦为西方文化在经济制度上的体现。 现代企业制度例如公司法人制度的建立,本质上反映出对企业社会性的确认,股权的分立与多元化既要求同股同权,更要求兼顾不同股东的利益诉求,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如果我们承认作为公众企业的利益主体多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的话,承认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企业与社会的利益并非总是一致且常有冲突的话,那么现代企业治理无论在其内部还是外部,一如一个国家的政治与社会治理,都需要平衡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同样不能出现绝对性的权力。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为了解决企业被一方力量(无论是大股东还是经理层)所控制的问题,在公司内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了产权关系上的制衡机制,如中小股东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他们的比例投票权制衡大股东的侵权行为,同时董事会的表决机制、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职业经理人制乃至工会都可以被视为分解和制约企业实际控制人权力的有效手段。在外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如财务审计、法律服务等社会服务组织则为政府和公众获取真实的企业经营信息提供了保障,同时,政府的监管都可视为对企业行为和权力的一种制约性手段。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则不难发现,虽然我们也借鉴西方企业制度模式建立了一套制度规范,但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经理人损害股东利益、企业侵害职工利益、垄断企业损害社会利益的事情层出不穷、备受诟病,究其根本,症结就在于企业内部权力关系失衡与外部制约机制的缺失,很多制度架构徒有其形,股东

大会形式大于实质,监事会形同虚设,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工会能够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并没有真正发挥权力制衡的机制作用。

就国美而言,虽然距离现代企业良好的公司治理依然有诸多差距,但至少通过这场控制权之争,可以肯定的是,“获胜”的一方虽然在表面上可以实现对公司的相对“控制”,但未来其掌控企业的“权力”行使如果不能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话,其将受到的“掣肘”必然是巨大的,在这一意义上,洗牌后的国美距离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合理权力关系又走近了一步。

国美的这场内斗,黄光裕和陈晓无论谁赢,得到的都将是一个“遍体鳞伤”的国美,与他们的初衷相悖。黄光裕和陈晓之间的“罗生门”,让人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二人争斗的焦点是什么?黄光裕希望通过罢免陈晓实现黄氏家族重新掌控国美;而陈晓则认为一个公众公司,不能成为大股东的“工具”。

归根结底,国美的斗争是家族制和现代企业制度间的较量。企业制度分歧的深层原因在于,家族代表黄光裕和职业经理人代表陈晓都没有把握好自身在企业发展中的角色。

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从当初留任陈晓做总裁、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等事例中不难看出,黄光裕实际上已经带领国美从家族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迈出了一步。2009年的股权激励方案,曾被看做是这家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但是,黄光裕为维护家族利益,提出撤掉陈晓,国美的制度转型可能就此夭折。

陈晓“不本分”,是黄氏家族提出罢免他的重要原因。其实,陈晓当初在黄光裕事件后处理资金问题时,就已显露出“不职业”。2009年贝恩与国美达成的各项协议中,贝恩不仅要求自己的3名董事进入国美董事局,还要求陈晓任董事局主席至少3年以上。此外,陈晓近日在回应阴谋论传闻时表示,当初曾押上全部身家为国美做担保向银行贷款。

在陈晓看来,其在解决国美资金困局上可谓不遗余力,但这些做法恰恰暴露出其没有摆正职业经理人的位置,其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绑在一起。而国美内讧已经让不少企业主开始思考职业经理人的选录问题。

最近,国美事件是越来越热闹了,各自扯起一支队伍,唾沫与口水齐飞,口臭足以与狗屎同味,那风景啊,很是壮观。我不大同情黄光裕,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自古以来墙倒众人推,何况是黄这样飞扬跋扈毫无阴德的人物。但我更不喜欢陈晓,常言道食君之碌,忠君之谋,最起码不能背后动刀子,否则品德低下,面目可憎。

陈晓说黄光裕是想控制国美,企业不是黄光裕个人的,国美推行的是现代企业制度。这话灰常可笑,现代企业制度也不是用来为陈某人谋求改变股权结构的,别以为大家都不懂现代企业制度。那么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呢?我们做实体的天天都在说要学习外国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我们只学到人家的皮毛,根本不关心人家的内在精神。国外那么多的慈善基金,那么多的大企业,不管投资人有没有坐牢,是个什么样的人,管理者是不会主动去恶意调节企业股权结构从而改变企业属性的,无论管理者换作是谁上台,企业还是所有权人的企业。所以,外国的投资人可以大胆放权给企业管理者。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更应该观注企业的发展方向,企业的经营结构,企业的赢利模式,他首要的目标是把企业做强做大,只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才能证明职业经理人的本事,只有企业的经营成绩才能说明企业管理人是否合格。 而反观陈晓,严格点说,他不像是个职业经理人,他像一个不声不想的超级赌客,在永乐的时候与大摩赌,到了国美与贝恩赌,下一个会轮到谁?陈晓和高管们说黄光裕无耻,把企业辛苦赚来的利润花在公海的豪赌上,一点不珍惜企业的劳动成果,但是陈晓们珍惜了吗?黄光裕豪赌牺牲的不过是国美一年或者几年的利润,而陈晓豪赌牺牲的却是整个国美.说简单点,黄光裕赌的是钱,而陈晓赌的是命!从赌徙性格这方面来讲,陈晓豪赌的层次是黄光裕远远所不及的.任何负责任的人都不会拿企业的生命去豪赌,只有哪种认为反正企业不是我的的人,才会这样不负责任.何况像陈晓这样,明目张胆与贝恩签定绑定个人利益的策略,也太弱智了,做得太不够隐密,陈晓居然很无耻的说他是冒着个人风险在救企业,请问你冒了哪门子的风险?你有什么损失?和你绑定的贝恩会有什么损失?很显然双赢的是贝恩和陈晓,而不是国美,如果你不分点好处给高管们,或者马上宣布说本次高管配股取消,你试试看,他们会支持谁?

整个社会都在说中国的民企要想进一步发展壮大,不应该回到家族式管理.对于这一点,我想黄光裕是要后悔的,后悔不应该完全尝试骋用职业经理制度,后悔自己高姿态大度量容错了人.从收购永乐,到使用陈晓,黄光裕可能是想给自己树立标杆,让手下们明白:我连曾经的对手都能容得下,还容不下你们?黄光裕可能以为,他宽容的允许失败者陈晓的存在,陈晓会感恩戴德,结果不是这样的---------他想错了.大赌客陈晓只是把黄光裕的宽容当成达到个人目的千

载难逢的机会而已.黄光裕的可悲处,就是很可能要亲手把自己送上断头台.而陈晓们却美其名曰是为了全体股东利益,这话谁听着都不靠谱,常常挂在嘴边宣传可以,如果谁把此真当一回事了,那他真是蛋白质,幼稚得可以.陈晓也是资本家来的(只不过是曾经失败的资本家),他有那么温情吗?他有那么高尚吗?为全体股东利益着想,这跟妓女说为了全体男人身体健康而不是其他是同样的道理.

今天我看到有所谓中央日报说,中国的民企不要回到家族式管理,要走职业经理人之路,这话听着好像在暗示国美不应回到黄光裕的控制.汉庭的董事长季庭说他希望陈晓赢,原因是国美回到黄光裕的控制就是家族式管理,原因是陈晓之倒台国美好像就不是职业经理人管理了.以上说法纯属狗屁不通.别看季庭是如家,汉庭等的董事长,所谓的成功创业家,你搞清楚了什么是职业经理人吗?一个天天不思考如何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只想着如何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人是职业经理人吗??职业经理人的底线是不能改变企业属性,把企业做强做大当做自己的业绩.知道中国的国企为何用不了职业经理人吗?因为我们常常发现职业经理人做着做着就把国企变成私企了,企业管理者以权谋私,偷天换日,首先追求的不是企业利益最大化,而是个人利益最大化.

陈晓说,大股东是想要回国美的控制权;我们先不说这该不该,但为什么没人提陈晓为什么要企图改变企业属性呢,为什么要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呢?陈晓所希望的改变,不外乎是更便于其控制国美.陈晓所指责黄光裕的,不就是指责他自己吗??这点很让人觉得搞笑,跟拍电影似的.

国美的伪现代企业制度必然会搬起自己的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说陈晓敢搞黄光裕也就敢搞其他人;退一万步讲,即使陈晓本轮赢了,陈晓走人也是必须的.原因很简单,贝恩敢放心将国美交到陈晓的手里吗?如果贝恩不是玩转手赚一票的把戏,相信贝恩不敢让国美待在陈晓手里.因为下一次对赌,就可能赔上贝恩.但贝恩的代言人竺稼说了,贝恩不会是国美股份的长期持有者,意思是说他们现在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圈钱,10.2%的国美股份,也就是15亿多股,按照目前的市价,贝恩要卖30多亿,贝恩是无论如何都不亏本的,即便市值蒸发一半,贝恩都还能回本,因此贝恩在帮助陈晓打赢此仗后,贝恩很可能会大规模减持,股市里的散户说黄光裕不是东西,不顾中小股东的死活,只知道套现,我告诉你们,资本家都不是好东西,贝恩减持的时候,你们f都等着哭吧!别指望贝恩是负责任的投资方,投行都是趁别人困难时用苛刻条件来赚钱的,贝恩最理想的方式,在债转股完成将股价拉高后,赶紧出逃,一年投资赚近100%的利润,完全是惊为天人了.

国人中有不少所谓的专家,学者,喜欢套用国外一些概念,欺负普通老百姓不懂,以为潮流.其实不然,邓小平说得好,摸着石头过河,先搞清楚概念是很重要的.国内的\"专家\学者\"如此不学无术,真令人汗颜,难怪中国很多公司只能在窝里横,出了国,全是二愣子,赔钱的同时连吆喝都赚不到,可怜又可悲.原因是这些公司的管理者学人家国外都是学匹毛,抄袭别人只抄了个大概,差不多,所以画虎不成反类犬.

现在伪的东西真多,小到伪处女,伪夫妻,伪专家,伪学者,大到伪现代企业制度,伪GCD,伪社会主义,令人目不暇接,中国普通大众都是绵羊属性,生下来只学会了一个字:忍!再忍!忍到死为止!!

按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国美危机

黄光裕曾经是商业名将,他用22年的时间使国美成为我国第一商业航母,他用资本的力量兼并重组了永乐电器等一些企业。陈晓是我国优秀的商业经理人,他曾经领导了永乐电器,国美兼并重组永乐电器后,毅然出任国美总经理,在国美董事长黄光裕“事发”后,他领导国美集团迎接了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成功地走出危机的影响。

当前出现的国美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口水大战”,表明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矛盾,这些矛盾具有某种客观性,是企业发展中的正常表现。不值得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通过舆论放大或者夸大,或者持续下去,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将其夸大,将公司的事情变成家族的事,或者变成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事,必然会带来这两位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国美的一败涂地。 我作为流通经济研究的学人,建议二者息怒!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用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投资人所投资额的多少,占股份的比例多少,决定其话语权的大小。但是,在董事会上应允许讨论,一旦董事会作出决定,就必须按董事会的决议来行使,不能够考虑个人的感情纠葛,否则就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对于当前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即使判定了谁错,对国美也没有什么好处。作为公司员工而言,好好地做自己的事,董事会上层存在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的竞争,与企业的发展没有直接关系,这是公司发展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不管该公司董事长是谁、总经理是谁,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不能够让其受影响,按规则办事。 既然是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办事,按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方式解决,如果没有规则,就无法经营企业,这是非常一般的道理。在这场风波中,黄光裕和陈晓谁赢谁输,最终受影响的都是国美整个企业!

在现代企业,投资人做投资人的事,经理人做经理人的事,管理人员做管理人员的事,员工做员工的事,不越权不超权,各行其职,各行其事,并在长期的企业发展中,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得到顺利发展。

从国美事件看现代企业权力制衡

抛开国美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就这一事件的社会意义而言,有助于我们在更深刻的意义上诠释和理解当今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及精髓。

现代企业制度源自西方国家,我国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短短的十数年时间。对这样一种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解,我们更多是从产权关系、法人制度、有限责任、政企分开、经理人制等显性的层面来认识的。其实,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除了在表面上所看到的那些具体制度建构之外,其精髓所体现的乃是西方文化中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制衡思想,也是西方文化在经济制度上的体现。

现代企业制度例如公司法人制度的建立,本质上反映出对企业社会性的确认。股权的分立与多元化,既要求同股同权,更要求兼顾不同股东的利益诉求,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如果我们承认作为公众企业的利益主体多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承认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企业与社会的利益并非总是一致且常有冲突,那么现代企业治理无论在内部还是外部,都需要平

衡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不能出现绝对性的权力。因此,为了解决企业被一方力量(无论是大股东还是经理层)所控制的问题,在公司内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了产权关系上的制衡机制,如中小股东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他们的比例投票权制衡大股东的侵权行为,同时董事会的表决机制、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职业经理人制乃至工会,都可以被视为分解和制约企业实际控制人权力的有效手段。在外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如财务审计、法律服务等社会服务组织,则为政府和公众获取真实的企业经营信息提供了保障。同时,政府的监管都可视为对企业行为和权力的一种制约性手段。 在国内的资本市场上,虽然我们也借鉴西方企业制度模式建立了一套制度规范,但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经理人损害股东利益,企业侵害职工利益,垄断企业损害社会利益的事情还屡有发生,究其根本,就在于企业内部权力关系失衡与外部制约机制的缺失,很多制度架构徒有其形,股东大会形式大于实质,监事会形同虚设,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工会能够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并没有真正发挥权力制衡的机制作用。

就国美而言,虽然距离现代企业良好的公司治理依然有诸多差距,但至少通过这场控制权之争,可以肯定的是,获胜的一方虽然在表面上可以实现对公司的相对控制,但未来其掌控企业的权力行使,如果不能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

点,必将受到巨大的“掣肘”。在这个意义上,洗牌后的国美,距离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合理权力关系又走近了一步。■王建芹

国美之争,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胜利

国美之争,终于落下了帷幕,陈所领导的管理团队击败了最大股东黄光裕。网上民众对绝对优势支持黄,对结果非常失望。甚至不少网民认为陈是小人,阴谋篡权。这是基于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不了解,受传统企业管理影响至深。其实,陈和他所管理的团队,赢得的不仅是国美控制权,更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胜利,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现代企业制度,追求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黄光裕实是国美确初始创始人,随着企业公司上市,黄只是大股东之一,更多的是要考虑众多股东的利益。谁才能代表众多股东的利益呢?是黄光裕吗?谁能给国美带来更好的发展,谁让众多股东赢得更大的利益,谁才是真正的代表。国美目前有着一个精明能干的经营团队,目前之争,是经营管理权之争,而非所有权之争。这场战争,正是向传统的经营理念的挑战,对企业发展来说,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她告诉我们,所有权人,未必就有经营权人。但是所有权人可以运用其股东的力量影响经营团队,促使经营人更好的为企业发展竭尽全力。所有权人的更换是缓慢的,而经营团队的更换是必然的,经营人到了一定的时期,不能使企业更好地发展的时候,股东便会联合起来,更换管理经营团队,使企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啊。所以,国美之争,给国人上了一堂现代企业制度课。

国美之争:民营企业如何走向现代企业

国美事件折射出中国的家族型企业在向现代型企业转型过程中的困境。家族企业要向现代企业转型,

关键在于法治。如果把法治建设好,转型自然就可以实现。

自8月初以黄光裕为首的大股东和陈晓为首的管理层的矛盾彻底公开以来,双方围绕着控制权的争夺日趋激烈,使尽各种招数,宫心计,感情战,民族牌等各用其极,比商战小说更精彩。该如何看待这个

可能是今年最大的商业事件?控制权的争夺意味着什么?该以什么原则解决?此次事件会对中国的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产生什么影响?就这些问题,本报专访了浙江财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作诗先生。

股东利益至上原则必须坚持

南方都市报:国美事件近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各种不同观察视角都有,

你怎么看待这一事件本身?

谢作诗:现在许多评论是从道德、情感、“经济民族主义”等视角出发,我个人觉得这个意义不大,

我更愿意从公司治理的意义上做一些思考。

南方都市报:从公司治理的意义上看,之前中国没有出现过如此轰动,又如此典型的事件。这里面牵涉到大小股东、股东与董事会之间,内部人控制,信托责任,财务投资者与原始股东等一系列的复杂问

题。

谢作诗:这个事件的积极意义一定会胜过消极意义。它促使人们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关注

公司治理。

以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和以陈晓为代表的企业管理层的争夺,其实就是企业控制权的争夺。即使在法治比较完善的西方,控制权仍然是很重要的。没有控制权,讲收益权是一句空话,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根本。放在当下中国,公司控制权就更加重要了。因为我们的法治环境相对来说要差一点,按照潜规则,而不按照公司章程来办事在中国其实是很普遍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控制权的掌握才是收益权的根本保障。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黄光裕和陈晓为什么争夺得这么激烈,各种方式,各种牌都使出。如此激烈是

有中国的特殊背景的。

南方都市报:对控制权的争夺本身无可厚非。

谢作诗:我觉得是这样。这不是个人的道德问题,即便有道德问题,我们做经济分析也不应该从道德上讲。问题在于以什么方式来争夺控制权,是不是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来争夺控制权,这个才是根本。黄光裕和陈晓谁胜谁负都不重要,关键是以怎样的方式获得了胜利,这个胜利是不是资本的胜利。为了夺取控制权采用一些手段,包括打感情牌或者别的什么牌也不是不可以,但最终要由资本来说话。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内,谁的资本多,谁取得胜利,这个就值得庆祝。

南方都市报:股东利益至上原则?

谢作诗:对,股东利益至上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原则。关于公司治理,学界有过一个影响很大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但是实践早已证明这个理论是行不通的。这个理论讲:公司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要考虑包括管理者、工人等在内的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陈晓的公司利益论调,依稀就有这一理论的身影。当然要考虑所有各方的利益,问题是:谁去考虑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难道股东要实现自己的利益,就会完全无视他人的利益吗?难道损人真的是一种好的实现自身利益的方式吗?陈晓讲公司利益至上,问题

是公司不是自然人,公司的利益是谁的利益?

南方都市报:如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取向不一致怎么办?比如大股东与小股东,比如管理层与股东?

谢作诗:虽然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的一面,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他们之间利益攸关的一面。任何一方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其实都是不可以完全漠视其他方的利益。损人最终来说一定是不利

己的,这对于一个要做大事业的人来说是绝对真理。

当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不一致的时候,就牵涉到谁的利益应该优先得到维护的问题。这时一定要优先考虑股东利益,股东利益至上。公司中的要素投入归根结底都是资本,无非有的叫物质资本,有的叫人力资本,或叫别的资本。资本的形态不一样,容易受到侵害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物质资本很容易被过度利用,所以必须优先保护它。假如物质资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就没有人有投资的激励,人力资本的利

益最终也得不到保障。

南方都市报:物质资本容易被过度利用是什么意思?

谢作诗:人力资本是主动资产,他可以自我保护的。但物质资本不一样,它不具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于是在机制设计上就要对其优先加以保护。比如出租车,人力资本就是司机,司机可以自我保护,而出租车则可能被司机过度利用,所以这个时候必须是拥有物质资本的人来雇佣司机,而不是司机去雇佣车子,

必须是拥有物质资本的人拥有更多的控制权。

南方都市报:股东利益至上才是全部相关者利益的最有力保障。

谢作诗:是的。一个关心自己利益的人不可能完全无视其他人的利益,我们不能说股东利益至上,其他人的利益股东就不会考虑,股东一定会考虑高管、工人的利益,否则他自己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所有者控制至关重要。美国经济学家德姆塞茨讲得好:“在一个自利原则对经济行为起重要作用的世界里,如果相信有价资源的所有者竟然会有组织地把资源的控制权拱手奉送,交给不受指导、不为所有者谋利益的经营者,那么这种想法是非常愚蠢的。”《财富》杂志500家最大公司中,平均下来,每一上市公司的前5大股东,加起来拥有公司股份1/4多,这个比例甚至比西欧(英国除外)和日本公司都大。像

这样的所有权地位足以影响专业管理者进行工作的方式。

股东利益至上,最终所有人的利益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抽象地说公司利益至上,这是没有操作性的。让资本来说话,一股一票,无论结果是怎样的,我们都要认为是最好的。这在国美事件来说,假如黄的总股份超过了51%,那么即使黄的主张使得包括小股东、管理层和广大工人在内的总利益受到了损害,仍然应该维护黄的利益;反之,如果陈晓绑定诸多一致行动人的总股份超过了51%,那么他们的利益和意志就应该优先得到体现。无论黄陈谁胜谁负,结果本身并不重要,而要关心结果是怎样产生的,是不是股东利益至上,是不是资本的胜利,这才是对于中国当下的公司治理,整个经济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地方。

必须在公司法框架下解决

南方都市报:国美事件折射出中国的家族型企业在向现代型企业制度转型过程中的困境。 谢作诗:这个事件确实是这个问题的一个缩影,一个折射。国美是上市公司,但其发展过程的确带有强烈的家族色彩。这个事件反映了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要求,但控制权争夺又反映出转型的

困难。困难在哪里?这要回到中国的法治环境上来。家族企业要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关键在于法治。如

果把法治建设好,自然就可以实现。

举个例子,我去开一个电脑公司,但没有专业优势。我请你来经营,但如果你拿着我的钱去盖漂亮的办公室,请漂亮的女秘书,坐头等舱,甚至拿着我的钱去干自己的事,我怎么办呢?我不能打你,骂你,没有意义。起诉你?但如果法治环境很差,打官司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那我怎么办呢?我自己经营好了,

或者让我的兄弟姐妹来经营好了。所以,家族经营其实不过是对于不完善法治的一种替代选择。 南方都市报: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家族企业,其实是给定的约束条件,尤其是制度约束条件下的理

性选择。

谢作诗:是的,假如管理团队违背我的意愿,我依靠法律就可以方便地追究你的责任,我自然就会去请外部的管理人员,吸纳外部股东,没必要一股独大。我们观察到一个现象,欧美国家家族企业不是没有,但不像我们这么普遍。中国和东南亚家族企业就普遍地多。这说明什么,说明欧美国家法治良好,说明中国和东南亚国家法治还不够好,裙带关系还存在。黄光裕和陈晓拼命争夺控制权,反映的正是我们的企业还不能完全在法治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治理。如果这个事件能够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解决,

它的积极意义就很大了。

对于政府来说,在推动公司治理方面,应该做的工作和能做的工作其实就是把法治建设好,不管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出现什么矛盾,但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去博弈,必须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内解决。政府推动法治建设,至于怎么建立公司管理制度不用去管,至少私有企业不用去管,国有企业另当别论。

公司管理制度是内生的。

如果中国的法治环境不改善,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下一个争夺也许会更厉害。如此,民营企业

恐怕就不敢去走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了,因为自我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南方都市报:这就是这个事件让人担心的地方。在中国现有的法治环境下,如果国美事件的发展不是按照股东利益至上,不是按照公司法的框架下解决,中国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会倒退一步,而对

引进其他的机构投资者,也会心存疑虑。

谢作诗:对,这也是这个事件的真正意义所在。如果公司所有的争端都能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解决,即使没有绝对的控制权,利益也能得到保障。不然,中国的企业做不大,即使可以在国内做大,也做不成世界级的大企业。大家都要遵循法律,尊重法律。所有人都在法律框架里解决问题,所有参与各

方都是赢家;否则的话,脱离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谈问题,各方都会受损,没有赢家。

“经济民族主义”是个不好的东西

南方都市报:如你所言,对这个事件本身,以忠诚与背叛等感情和道德解读意义不大。但这里面却有一种声音值得重视,就是“经济民族主义”。国美是中国人创立的品牌,如果陈晓获胜了,以贝恩资本

为首的国际资本获得了国美的控制权,很多人担心国美这个民族品牌的丧失。

谢作诗:“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一个企业姓“美”姓“日”还是姓“中”不重要。就像银行,我们过去担心银行改制造成国外资本的控制,但这个东西不重要,银行是谁所有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有没有一个健康的银行体制。国美被谁控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经营,吸纳中国人就业,

给中国交税,这就行了。波音飞机的老总就讲,波音飞机不是一个美国企业,是一个全球企业。我觉得这

个讲法有借鉴意义。

南方都市报:其实,这种声音近年来很是流行,比如什么“新帝国主义”,比如什么外方掌握了定价权,掌控了利润的分享,控制了产业链条等。不是说这些东西不重要,而是说中国要搞工业化,要进入商业社会的逻辑,中国就需要大规模的引进和学习工业生产和服务业的知识。这些都是我们原来不具备的。最关键的是,在经济开放和引进过程中,中国在这方面的整体知识,技术,管理等有没有提升,有没有缩

小与其他国家的差距,对一个国家的竞争力而言,知识本身才是最关键的。

谢作诗:任何事情都是有收益,有代价的。我们不要只看到这个事情的代价的一面,也要看到这个事情的收益的一面,就是我们和西方国家的差距在缩小。也不要看人家占了产业链条的高端,占了利润的大头什么的,而要看我们能做什么,要看我们掌握了多少生产的知识,生产的能力。造飞机当然好,但我们7亿农民工不可能都去造飞机。利润我们当然也想多分一点,但利润能分多少不是我们的愿望决定的,

而是能力决定的,是供求决定的,是内生的。

南方都市报:要是坚持“经济民族主义”的想法,其实是否定了我们三十年的经济开放。 谢作诗:我是这个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谈“经济民族主义”没有意义。贝恩控制了国美也不重要,只要它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行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来经营,缴税,解决我们的就业,这就可以了。有人说它挣了大量的钱都汇回到美国去了,它就算把钱汇回美国,它要买消费品,还不照样是买中国的嘛。反过来,这个公司是黄光裕独资的,把钱挣完了,他要买高档消费品,他不照样买国外的嘛。

经济全球化,重要的是我们能生产什么。

■事件回放

2008年11月黄光裕入狱。

2009年1月黄光裕辞去国美董事局主席一职,陈晓正式接任。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发函要求陈晓下课,国美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双方关系彻底决裂。

2010年8月7日国美内部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管理团队无条件支持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黄光裕在狱中向国美员工发出公开信《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措词激烈地指

责陈晓意图控制国美,将“国美电器”变成“美国电器”。

2010年8月19日陈晓为首的国美董事局再发公开信,呼吁国美员工团结起来。

2010年8月25日黄光裕方面通过公开市场上增持国美电器股票1.2亿多股,经过8月四次增持,黄

光裕已占国美股份35.98%。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其妻杜鹃改判缓刑,当庭释放。黄光裕称将建议董事会优化

和延展股权激励方案,让更多国美员工分享发展成果。

2010年9月陈晓密集拜会香港、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地的机构投资者,以获取支持。

2010年9月5日黄光裕在狱中发表《我的道歉和感谢》,公开向社会认罪,打出“感谢政府感谢国

美”情感牌。

国美事件分析之二:传统企业观与现代企业观的较量

对于国美事件,目前媒体和各类热衷于从黄陈的控制权之争、中外资本的角逐、企业创始人和经理人的道德关系等表面现象进行分析,而没有去分析这一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所以对事件的观察和解析始终处于见仁见智、难以理清的混乱纠结状态,以致人们对黄陈两方的对错都难以判断。而旁观者往往说这只是国美的权力内斗,或者说是狗咬狗,不明究竟。

如果我们跳出这一事件的表象,而从中外企业观念、制度发展的宏观历史视野就观察,就会发现,国美事件和黄陈之争的是迟早都要发生的,这是中国民营企业实现向现代企业转型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和阵痛。所以国美事件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在国美大股东与董事会、黄陈的公司控股权之争的背后,实质上反映的传统企业价值观与现代企业价值观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黄氏家族代表的是以老板文化为核心的传统家族企业的价值观,而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代表的是以现代管理制度、法治管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价值观。这种传统企业观与现代企业观的激烈冲突,是中国民营企业上市之后,要真正转变成为公众公司和现代企业必须经历的过程。有的企业如创维,由于创始人的自觉觉,而顺利地实现了这种转变,实现了企业经营决策由老板掌控到由职业经理团队掌控的转变,由传统的家族企业到股东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的转变;而更多的企业如国美,由于其创始人缺乏在思想认识上的自我革命,虽然上市了多年,如今仍然处于传统的老板文化和老板管理之下,还没有实现这个转变。当前的国美事件,正是在实现这种历史转变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的一个典型事件。

虽然国内倡导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已有10多年,国内的上市公司也超过了2000家,但真正严格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企业很少,真正认真思考过并懂得现代企业精神的老板、管理者、管理学者很少。至于普通民众,虽然许多都知道现代企业这个名词,有的还能背出有关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些教科书的解释,对公司法也很熟悉,但熟知并非真知。绝大多数人头脑里仍然只有老板说了算的传统企业观,真正理解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人极其稀少,这就是在网络舆论上出现几乎一边倒地支持黄反对陈的根本社会原因。很简单,就是对现代企业管理精神的无知。 纵观人类企业发展史,企业的大发展是近代商业社会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才出现的,企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从传统的家族式私人企业到社会化的公众公司演进的过程,企业的形态也主要由传统的家族式私人公司和现代公众公司两类,由此产生了两种不同的企业管理观,即传统企业观和现代企业观,从而也产生了两种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方式。

传统企业管理观也就是与独资的家族企业相关的管理观。这种管理观的核心和根本原则也就是目前为国内多数人所熟知的所谓“老板文化”。由于资产都是私人的,所以老板拥有绝对的权威,要求高管和员工对其服从和忠心,而员工也只能如此,否则就会被炒鱿鱼。而企业的管理体制也是以老板为中心的集权专制体制,企业就是老板及其家人的,老板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用什么人就用什么人,是不会受多大限制的。而高管的权力来源于老板的授权,在企业制度上没有任何保证,老板随时

可以收回给高管的权力。这是一种老板绝对集权的人治文化。在这种体制和文化下,即使老板出了问题,身体不行、意外身亡或犯法入狱,也丝毫不会影响老板家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其家人可以随便委托一个人管理企业。而高管层是不可能夺取对企业的控制权的,老板及其家人随时可以解除不听话的高管。高管和员工的权益如果受到老板侵害,唯一可以做的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当然也有选择离开企业的自由权。所以在家族企业里,黄陈之争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只有在现代公司制框架里,高管层才有一定的独立性,才有制衡大股东的能力。

家族企业的传统企业制度与君主专制的集权专制制度在管理结构、文化和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家天下”,皇帝或老板家族拥有绝对的权威。而黄氏家族及其支持者们指责以陈晓为首的国美高管团队对黄光裕这个国美创始人不忠诚,让黄失去了对国美的经营控制权,并企图夺回控制权,其主要依据就是这种传统的企业观。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黄氏家族及其支持者认为创始人就应该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岂容他人染指?而经理人就应该忠于创始人,而不应该掌握企业经营决策权。而这种看法在现代企业管理里,是相当可笑的。

现代企业管理观是私人家族企业为了迅速发展壮大,而向社会公众融资,从而使企业股权多元化,建立了多股东合作经营的股份公司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管理观念。企业由私人家族企业转变为社会化的多股东合作经营企业。为保护每个股东的利益及企业的健康发展,这种多股东经营的公众公司逐渐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工制衡的制度架构及其观念,这就是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理念。现代股份制企业由于关系到众多股东的利益,所以现代公司制度及其理念已经以法律的形势被固定下来。在现代企业理念里,任何股东的权力都受到了限制和制衡,都没有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而只有依据其所持股份的投票决策权。大股东虽然投票决策占比高,影响力比中小股东大,但不可能完全主导公司经营决策,即使大股东当了董事长,其在董事会也只有按一人一票的原则参与决策。并且所以股东和高管的行为都受监事会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而职业经理人以其专业管理能力,在现代公司中是有其岗位所明确规定的决策自主权的。高管只对董事会、全体股东和企业负责,其权力并不能被大股东任意剥夺,所以企业高管具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没有忠于大股东的义务,也不必被迫忠于大股东。在现代企业经营决策中,董事会内部的意见分歧,高管与大股东的意见分歧都是很正常的,并且这些决策分歧会被如实记录在案,以便让每一个高管对自己的决策后果承担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理念在本质上是与三-权-分-立的现代宪-政-民-主制度一致的,是平等、法治与民-主思想在企业里的运用。在现代企业观念里,董事、高管与大股东或创始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的的问题,他们在经营决策上发生分歧、甚至对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正是由于这种不同意见的分歧,才能确保公司在决策时能多方权衡利弊,以避免决策失误。并且无论是大股东、董事或高管,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发表的决策意见承担责任。当大股东、董事会、高管的意见发生分歧时,其对错由决策执行后的结果来定。决策失误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很显然,黄氏家族成员和代言人对陈晓等现有国美高管团队“背弃”大股东的指责,从现代企业管理精神来看,是毫无道理的。国美作为一个公众公司,其董事会和高管团队没有忠于大股东的法律和道德义务,一旦认为大股东的意见是不符合公司利益的,具有拒绝大股东意见的权利。

现代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方向,目前主导全球经济的大企业都是股份制企业。从传统家族企业到现代企业,是一场从企业管理体

制、管理方式到管理观念都必须进行根本转变的深刻革命。国内许多民营企业虽然都上市圈了钱,因此而成为了公众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多数企业在管理体制和理念上还没有实现从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变。而黄氏家族对陈晓的批评正是从传统企业观出发的,而以陈晓为首的国美高管团队公开反对黄氏家族的议案,则是站在现代公司制度的立场上进行的。

所以,国美的黄陈之争,实质上是传统企业观与现代企业观的一场激烈的碰撞和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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