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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小学学籍管理规程

2021-12-15 来源:步旅网
永兴小学学籍管理规程 第一章 入学注册

1、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要审核学生户籍及有关证明,并认真填写一年级新生报名单的各项内容。若发现因健康或智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学校在两次面谈后应及时与局义教科联系备案并进行有关测试。

2、学校一般在七月份向本校一年级新生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最迟不得超过八月十五日。

3、新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同时要随带户口本及预防接种记录卡。

4、新生录取后,教导处要按教育行政部分规定的学额编班。同时必须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电子学籍卡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及家庭成员表的各种信息输入工作,完成新生的学籍编号工作。

第二章 转学

5、学生全家户口迁移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者,应该予以转学。

6、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若有特殊原因,就读确有困难者,允许中途转学(需出具有关部分证明)。

7、学校因迁居等原因要求转至他校,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家长提出申请,教导处核实情况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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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长持盖有转入校公章的联系单回执到原校教导处办理转出手续。

8、学生因迁居等原因由他校转至本校,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学生凭学生户籍资料、有关证明以及由原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单,来校联系转学事宜。学校核对相关材料及证明后,若符合转学条件,应该同意办理转进手续。在收下该生联系单的同时,需在回执上盖章,以示同意该生转入本校。

(2)学生家长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学籍卡、评价手册等资料。

9、教导处必须做好转学学生的登记工作,每学期必须认真填写“转入、借读学生情况登记表”和“转出学生情况登记表”。

10、学生转学后,教导处应将其学籍材料打印一份留存。若有其他转进学生可将该学生资料输入空号。

第三章 休学与复学

11、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须由家长持区、县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书面提出休学申请(需注明休学期限)。

12、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坚持学习者,须由家长持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需注明休学期限)。

13、家长提出休学申请后,学校填写“休学报告”,报区教育行政部分审批。区行政部分批复同意后,允许休学。 14、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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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生休学期满,须持医院证明,家长书面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如仍无法正常复学,须凭区、县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休手续。复学或续休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办理。家长持相关证明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教育部门审批。

16、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17、学生的休学、复学情况,学校教导处必须记录在案。 18、学生休学期满,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四章 成绩考核

19、学生评价手册中,除平时检查成绩外,还须有期中、期末考试(考查)成绩、学期总评成绩,各科成绩采用A、B、C、D四个等级记载。

学期总评分核算方法:一、二年级以平时、期末5:5结算,三、四、五年级以平时、期中、期末3:3:4的比例结算。

20、语、数、英三科在期中、期末考试后,执教教师应完成书面质量分析,教导处应汇总后做综合分析并进行反馈。

21、教导处必须将各班学生各科成绩情况予以汇总并存档保存。同时,教导处还必须对音乐、美术、自然、信息科技、生活劳动、社会等学科的考核情况按学科、按年级予以汇总统计存档管理。 22、学生评价手册中的思想品德评定、素质评价、活动课、兴趣爱好的情况、体育项目测试、课外教育活动等内容,应根据评价手册的要求,采取不同方法予以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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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随班就读

23、对因智残等原因无法正常学习的学生,应与家长联系,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基础上,申请办理随班就读手续。

24、各学科执教教师对随班就读学生需制定个别辅导计划,耐心指导、关心偏爱、热情帮助,不可予以歧视,更不能放任自流。

第六章 毕业与结业

25、小学六年级修业期满,各科总评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毕业证书,学校填写盖章并发放。小学修业期满,不符合毕业要求者(语文、数学学科经补考仍有一门或两门不及格者),发予结业证书。

26、学校要仔细、认真地填写毕业证书的各栏目内容,毕业证书存根必须归档保存。

27、六年级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分配去向等资料必须归档保存备案。

28、本规程共九章28条,由教导处负责施行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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