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有限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公司中层干部选拔程序,强化中层管理人员的考评与管理,在公司形成一种“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从而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中层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中层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公司各部门副职以上管理职务人员。
第三条 中层干部的聘用:公司采取以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1、 内部培养选拔:
为保持中层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并充分激发现有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有意识地对工作积极上进,业务熟悉并有志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员工进行培养和使用。
(2)程序:
A、行政部应积极协助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门分管领导在各部门有意识地培养部门负责人的后备人选,建立相应的后备干部档案。
B、当公司需增加中层职数或出现职务空缺时,由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向行政部提供相应后备人选。行政部结合员工考评档案并进行深入考评、调查后向总经理室提出聘用建议。
2、外部聘用:
(1)为引进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充实干部管理队伍,公司对中层干部岗位保持一定比例的外部聘用数量
(2)程序:
A、外部聘用中层管理人员除严格履行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程序外,还须有董事长亲自参与面谈并签署相应聘用意见后方能上岗试用。
B、行政部对应聘入职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人事档案调查。
3、中层管理人员一律实行有期限的聘用制度,聘用期满后由公司总经理室集体研究续聘与否。
第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评与管理:
1、公司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并实行考评结果与薪酬挂钩。
2、新上岗人员应在部门员工大会上进行就职演讲,就相关人员的提问作出明确回答和解释。
3、中层管理人员应定期在员工大会上进行任期内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及相关情况应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之中。
4、中层管理人员应注重个人修养与学习,体现领导和工作的双重能力,带动和推动部
门整体工作。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解聘和终止聘任:
1、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公司总经理室提出解除聘用的建议,由总经理室研究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发文进行解聘。
2、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公司总经理室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考评情况作出提前终止聘期的决定,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3、中层管理人员聘任期满后,公司总经理室均可根据其工作表现及特长进行岗位调整或终止聘任,如本人不接受调整的,可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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