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督查(意见)通知书回复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春光里小区2#楼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濉溪县建筑企业管理站 : 我项目部接到(濉安字2011第48号)安全文明生产督查(意见)通知书后,已按要求完成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缺陷问题的整改 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我项目部收到(濉安字2011第48号)安全文明生产督查(意见)通知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已完成的施工用电混乱,脚手架搭设工程进行了全面安全质量复查,共发现问题多处,并立即进行整改处理:对于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器设备接地缺少找补。脚手架缺少连墙点、安全网、随层笆片,已全面加设。模板支撑系统缺少纵横向扫地杆、剪力撑、立杆搭接问题已全面整改。经自检各方面已达到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名称:淮北天元纺建公司 项目经理(签字): 复查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淮北方正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督查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安监单位名称:濉溪县建筑企业管理站 安监站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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