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19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方案
为表彰和鼓励在教学一线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中的示范作用,增强全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自信心和成就感,吸引更多的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以及《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面向一线、注重教书育人”的原则,评选一批“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工作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学优秀奖获得者,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教学、人人参与教学、人人投入教学、人人钻研教学”的良好教学氛围,以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金课”为出发点,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发展,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二、评选范围
齐齐哈尔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坚持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的任课教师,我校双肩挑干部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内。
三、设奖名额
教学优秀奖按照全校专任教师比例的3%进行评选。 四、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自觉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传播正能量。
2.认真履行《齐齐哈尔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课堂教学效果好,能得到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普遍认可,在广大师生中间有良好的口碑和声誉。
3.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时代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新模式,课堂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能推广,在全校范围内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 具有五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受聘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完成所聘任岗位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和督导评议成绩均为优秀,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研究,在校级以上
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奖励或主持过校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项目或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讲课程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教研论文。 五、评选程序
1.学校发布教学优秀奖评选通知,并下达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教学优秀奖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应由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师代表等共同组成,教师代表要有一定的覆盖面。
3.各教学单位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将本单位“教学效果好,能得到广大教师和学生普遍认可” 的优秀教师确定为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并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学校督导组对推荐人选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4.学校组织专家对照评选指标体系,结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课堂教学评价等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对于有违反师德师风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行为的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专家评选出拟确定候选人后,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并对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教学优秀奖评选结果。
6.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附则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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