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操作者的要求
1. 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 视力在 0.7 以上,无色盲症, 听力能满足基本工作 条件的要求。
2. 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 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 操作者应熟悉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5. 操作者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 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 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起重机, 重新使用时, 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 确认无 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 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 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 碍物。如有,应确认清除后才能开始作业。
4. 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5. 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6. 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位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7. 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8. 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9. 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 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 不得侧向斜吊。
4. 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 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档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 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 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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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得在吊载有剧烈震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 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进行作业。 8. 不得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9. 不得随意拆改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0. 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 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1. 不得在捆绑吊挂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 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吊装作业。
12. 不得在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3. 经常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发生冲撞事故。 14. 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5. 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6. 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7. 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8. 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19. 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 按钮。
20. 发生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与 隐患。
21. 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
22.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 行起升吊运。
23. 重物下降至距地面 300 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 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不包括固定绳尾的圈数)
25. 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 业人员时,再进行操作。
26. 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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