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许可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一、断路作业定义: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二、断路作业管理要求
(一)断路作业前必须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并设有专人监护。 (二)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三)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四)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五)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1.采用安全电压。2.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3.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4.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六)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断路作业许可证 编号:
说明:《断路作业许可证》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15日;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所有作业立即停止,有序撤离现场
申请单位 施工单位 断路原因 断路作业基本 现场监护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安全教育负责人 计划断路时间 自20 年 月 日 时 分始 至 20 年 月 日 时 分止 断路地段示意图及相关说明: 情况 序号 1 2 3 风 险 辨 识 未对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厂内机动车辆、消防车等车辆通行受阻 断路路口未设立交通警示标志 安 全 措 施 对断路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培训 设立交通指示牌,为来往的车辆指示绕行路线 断路部位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满足打“√”;不满足打“×”;无关打 4 夜间作业,断路部位无法看清楚 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 5 遇雨、雪、雾断路部位无法看清楚 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6 7 作业结束后现场标志未撤除 作业结束后现场有杂物 撤除 清理现场 安全措施落实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工程部负责人 需要制定落实的其他安全措施: 审批 许可 申请单位负责人 安全环保部 完工验收(由监护人或作业负责人在第一、二联填写): 备注:《断路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工程部保存,第二联交断路区域所在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作业人员或现场监护人随身携带,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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