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为了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体系
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联动工作体系包括决策指挥、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撑。
决策指挥机构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地质环境科、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负责人等组成(附件1)。
组织协调机构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设在地质环境科。
技术支撑机构主要为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陕西地矿第三地质队)。
三、应急响应分级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ⅰ级)、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ⅱ级)、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ⅲ级)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ⅳ级)四个响应等级。
(一)市国土资源局应急响应
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 、c 和d(常规方案)等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局长、主管地质灾害领导、地质环境科科长、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主任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市局组建由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构成的关中川塬、南部山区、北部山区三支市级应急调查小组(附件2),由市局地质环境科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带队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二)应急专家响应
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参加应急调查工作,为市局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应急响应
当发生大面积、群发性地质灾害时,依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市国土资源局动员组织各地勘单位实施应急调查,开展对口支援和指导工作(附件3)。
四、应急响应方案
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局长带队组成市局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地质环境科、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市局地质环境科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带队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相关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应急调查组由市级应急专家组专家和省、市、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5-7人组成。
事发地县(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带队组成市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地质环境科、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局长视情况决定是否到现场。
市局地质环境科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带队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装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应急调查组由市级应急专家组专家和省、市、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3-5人组成。
事发地县(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c级方案
由局地质环境科科长带队组成市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地质环境科、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有关人员等。
市局地质环境科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带队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应急调查组由市级专家组专家或省级片区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3-5人组成。
事发地县(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主任带队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地质环境科、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等。
市局地质环境科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带队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应急调查组由市级专家组专家或省级片区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2-3人组成。
事发地县(区)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快速了解灾情以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必要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市局应急调查小组与市、县应急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市级应急专家组专家由市局地质环境科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专家库中遴选。
2、装备配置
省 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做好应急装备配置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 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3、资料保障
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值守
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实行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等工作。根据气象、雨情、水情等信息,值班室将通知相关地市做好应对工作,特别是确保节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间通讯联络畅通。
应 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各县、区国土资源局报送的灾情险情信息;接收相关部门发送的信息,并做好记录。应急
值班人员接收灾情险情信息后,应立即向当地国土资源 局核实情况,并了解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采取的措施。值班人员核实灾情险情信息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视灾情险情实际情况,由值班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 组办公室,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二)速报时限
县、 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区人民政府与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同时越级速报省厅值班室,并随时续报 重要情况。市局值班室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先速报市应急办同时报省厅值班 室。
县、 区国土资源局值班室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室,同时越级速报省厅值班室。市局值班室接到 中型(或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并及时报告市应急办和上级部门。
(三)应急准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技术资料、应急装备,跟踪了解灾情险情信息等,并根据响应级别,
制定具体方案,成立前、后方工作组。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迅速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响应启动
启动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是:国土资源部、陕西省人民政府、xx市人民政府启动ⅰ、ⅱ、ⅲ级应急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自动启动a、b、c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启动a、b、c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局长发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和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应急人员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要在30分钟内携带相关应急装备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d级应急响应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地质环境科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决策。
启动d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局长或主管地质灾害的领导发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和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应急人员接到应急响应命令后,要在1小时内携带相关应急装备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五)现场响应
应急工作组、应急调查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灾险情评估、技术会商,工作组综合各类信息,初步判断地质灾害成因和稳定性,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现场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响应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基本消除或有效控制或灾情基本清楚,应急领导小组商当地人民政府后,宣布市国土资源局应急响应终止。按照规定上报市应急办,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
(七)总结评估
应 急响应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并按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市局应急工作组、应急调查组应全面总结地 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将所有应急响应形成的材料进行归档,并报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六、机构职责
(一)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
决定市国土资源局应急响应启动;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部的事宜;领导市局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应急任务;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决定市国土资源局应急响应终止。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地质环境科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传 达市局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协调市局工作组、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 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汇总工作及上报。
(三)技术支撑机构应急职责
省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xx支队是市国土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单位,其地质灾害应急的主要职责为:
开展现场应急调查等技术工作;架构地质灾害事发地与市国土资源局之间的会商通讯网络,为现场应急工作和专家会商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提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的建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地质灾害应急专家职责
遴选市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必要时,可邀请或通过省厅协调省级应急专家组专家和省级片区专家。
受市局或省厅指派,协助处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事发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参与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评估、性质和责任认定;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相关制度制 定,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依据;参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工作。
(五)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队伍职责 地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和应急处置;协助地方政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有关的工作。
七、工作奖惩
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联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大小,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xx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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