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758096-001—2008
桶装饮用矿物质水
2008-06-10发布 2008-06-15实施
遂宁市沁源纯净水厂 发布
Q/77297856-X.12-2007
前 言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公司开发了矿物质水产品,该产品以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它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经查该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厂制订了Q/77580964-001-2008《矿质水》标准,指导生产和质量检验,本标准根据本产品特点而制订。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由遂宁市沁源纯净水厂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遂宁市沁源纯净水厂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6-10-01
桶装饮用矿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桶装饮用矿质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桶装饮用矿质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与酵母菌检验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765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 9960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12457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QB 1007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QB/T 3600 瓶装饮用纯净水
3 卫生要求
3.1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色度,度≤ 浊度,度≤ 臭和度 肉眼可见物 要 求 5,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1 无异味,异臭 不得检出
3.3 理化要求
3.3.1 PH指,电导率,市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 3.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 目 锶(Sr) 钙 (Ca2+) 镁 (Mg2+) 钠 (Na+) 钾 (K+) 砷 (As) mg/L≤ 铜 (Cu) mg/L ≤ 氰化物 (CN-) mg/L ≤ 挥发酚 (苯酚) mg/L≤ 游离氯 mg/L ≤ 三氯甲烷 mg/L≤ 四氯化碳 mg/L≤ 亚硝酸盐 (NO2) 不含二氯化碳 余氯 mg/L≤ 耗氧量 (O2) mg/L≤ 镉 (Cd) mg/L ≤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mL≤ - 42.5 40 7.2 68 2.2 0.01 1 0.002 0.002 0.005 0.02 0.001 0.005 0.05 2.0 0.005 铅 (Pb), mg/L ≤ 0.01 指 标 20 大肠菌群 MPN/100mL≤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霉菌,酵母菌 cfu/mL≤
3.5 卫生导则 见附录A
3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 8538 规定的方法测定。 4.2 理化指标
4.2.1 PH值,电导率,市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 游离氯,锶,钙,镁,钠,钾,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
烷,四氯化碳按GB 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4.3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1 大肠病菌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 致病菌
按GB 4789.4,GB 4789.10及GB 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4.3.3 霉菌 酵母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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