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国际标准定义了说明边状态的术语,并指定了技术图纸上形状不明确的边的表示原则。同时也指定了图形符号的比例和尺寸。如要求边的形状明确(如,1x45°),则应用ISO19-4中给定的一般尺寸原则。 2 参考标准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为达到此技术标准目的,应用下列术语与定义 3.1 边-两个面之间的交集 注:详见附录
3.2 边的状态- 边的几何图形与尺寸 3.3 不规则变-不能精确描述其形状的边
3.4 锐边-与理想几何图形零偏差的零件外边或内边 注:见图1和2
3.5 毛刺-外边理想几何图形材料的粗糙残渣,加工或成型过程中的残留物 注:见图1 和3
3.6 清角或倒角-内边理想几何图形的内部偏差 注:见1、2、4、5
3.7 过渡区-内边理想几何图形的内部偏差 注:见图2 和6
关键:1 倒角/清角尺寸 2 锐边尺寸 3 毛刺大小
图1 外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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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1 倒角/清角尺寸 2 锐边尺寸 3 过渡区尺寸
图2-内边状态
a 为毛刺大小
图3 – 毛刺
a为倒角/清角尺寸
图4 – 外边倒角/清角
a为倒角/清角尺寸
图4 – 内边倒角/清角
a为过渡区尺寸
图6 – 过渡区
4 图纸标注 4.1 基本符号
按图7所示,用图形符号代表零件变的状态。在图A.1中的a1、a2、a3部分应加上补充说明。调整引导线的长度与方向以适应图纸特性(见图14)。 注:附录A中给定了设计基本符号的原则
图7 – 基础符号
4.2 基本符号位置
形状不规则的边的指示如下: - 每一个边标注一个指示
- 在代表零件外形的每条边上标注一个指示 - 对零件的所有边或大多数边做总结性的指示
在线(如外形线、特殊处理区域或扩展线)后或在与投影面(见图14-16)平行或垂直的点后直接标注指示。对所有相同的边只标注一次,位于零件有代表性部位附近或标题栏附近(见图17-21)。 4.3 边的形状
除基本符号外,还应根据表1(见图8-10)在a1(见A.1说明)中用+、—或±指示边的形状。
+ 允许在边的理想形状上超过材料,即,内边外部及过渡区可有毛刺;
—去除边的理想形状上的所需材料,即,内边外倒角/清角。毛刺的方向与大小、倒角/清角的方向与尺寸大小都不能用一个符号元素指定。
指定毛刺与倒角/清角的方向(见4.4)与尺寸(见4.5)可控制与理想形状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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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元素 + — ± a只和尺寸指示一起使用 意义 外角 允许毛刺;不许倒角/清角 允许倒角/清角;不许毛刺 允许毛刺或倒角/清角 内角 允许过渡区;不许倒角/清角 允许倒角/清角;不许过渡区 允许倒角/清角或过渡区 4.4 毛刺与倒角/清角方向
若需要指出外边毛刺或内边倒角/清角的方向,则应在a2、a3(如表A.1)相应的(见图11-12)指出尺寸大小。不许有外边倒角/清角或内边过渡区方向的指示。
4.5 边尺寸
推荐的边尺寸可见附录B。 如果需要边尺寸高、低偏差的技术规范,则两值均应指出,其中较大偏差位于较小偏差之上,前面带有+或—。若对毛刺或倒角/清角方向有特殊要求,则指示位于相应的位置。指定的偏
差符合最大与最小尺寸。如指定了尺寸的一个偏差,如如11、12、15,则第二个偏差值为0 。
图12-边尺寸
4.6 图纸上指示的意义 4.6.1 下列情况可悲指示:
- 与投影平面垂直的边(见图14,正视图) - 具有特性,如孔的边(见图14,截图)
- 具有前后面的边,只标记一面视图,且前后轮廓线一致(见15-16) - 若在基本符号上加上一个o(见图15),则图纸上应标出零件外形的所有边。若不清楚,可将其放于转角处。
截图中不用o。此符号的应用信息详见ISO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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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图纸底部可见表示图形符号的指示与规范
4.6.3 长度符合规定的边的状态应与其对应的尺寸一起标注,且用长虚线与点线表示,见图16.
4.6.4 若对零件的所有边的状态要求一致,则在图纸上恰当位置(靠近其代表部分或标题栏,如图17)标出一个集中指示即可。按图18,19标记仅适用于外边或内边的状态集中所示。
4.6.5 若需要在集中指示中指出:图纸上某处指明了边的另外一个状态。则在集中指示的右侧括号内给出附加指示(见图20)为简化,若边的其他状态多余一个,则在集中指示的右侧括号内只出现基本符号(见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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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参考此国际标准
建议参考此国际标准-以图22给定的形式,在标题栏内或标题栏附近
5 例子 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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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推荐的边尺寸
表B.1中给定了推荐的边尺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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