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为有效激发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本着有利于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有利于增强学生成才意识与竞争意识形成、有利于提高素质测评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日常学生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2008]7号)”文件,特制定“化工与环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化工与环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 长: 李云 副组长:杨朝明
成 员:学生科成员、全体班主任
职 责:综合协调综合素质测评的运行与实施、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及班级各宿舍的宿舍代表组成。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测评指标体系
综合测评内容分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三个部分。 1、思想道德素质指标
主要测评学生“政治态度”、“思想作风”、“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社会活动”、“品德修养”、“生活作风”及“遵章守纪”等方面的内容。如:组织发展情况、集体活动参与情况、早操早读出勤情况、上课迟到早退情况、奖罚情况、宿舍卫生情况等。
2、专业理论素质指标
专业理论素质指标主要评测学生对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学习、掌握程度和水平。
3、文体创新素质指标
文体创新素质主要评测学生在学习、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如参加各类文化、体育、艺术等比赛、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发表各类作品、申请各类专利、担任各类社会职务、通过各类技能考试等。
4、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综合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分×20%+专业理论素质分×60%+文体创新素质分×20%。 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分与文体创新素质分分别由思想道德素质总分与文体创新素质总分折算成标准分(100分)来记录。(思想道德素质总分与文体创新素质总分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5%评定等级为优秀,其次25%评定等级为良好,中40%、达标10%、待达标5%的比例给出等级。不一定非要出现待达标这一等级。)
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思想道德素质及文体创新素质分别按总分进行排序,排名第一得100分,第二得96分,依次第三、第四、第五名分别为94分、92分、90分。第六名及以后按(95-n)来折算。班级排名第35名及以后均按60分记。(注:n 为班级排名)
三、测评方法
大学生综合测评分为日常的记录考核和学年的总结考核两个环节。每学年开学初对学生上一学年情况进行总结测评,四年级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分为五个步骤。
1、使学生熟悉、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2、每位学生根据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本人的综合表现,实事求是的进行个人自评;
3、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测评工作小组组织本班学生开展互评; 4、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对学生的互评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结合班主任评议结果计算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及时向学生公布测评结果,无异议后由班主任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见附表1),上报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5、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审核无误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四、思想道德素质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思想道德素质总分=学生互评×60%+班主任评议×40%+加减分
1.学生互评:学生依测评内容撰写书面总结材料。全班同学结合被测同学总结材料进
行实名制评议并将结果记录在总结材料上备查。互评结果由测评小组组织汇总统计。
2.班主任评议:班主任在日常对学生的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与学生干部的进一步沟通确定对学生的评议分。
3.思想道德素质加分条件及分值
思想政治情况 加分项目 递交入党申请书 上院党课并结业 上校党课并结业 发展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 省级荣誉称号 加分分值 1分 2分 5分 5分 10分 8分 6分 5分 5分 3分 5分/人 4分/人 3分/人 减分项目 迟到早退 (包括早操早读) 旷课(旷操) 检查宿舍不合格 宿舍每位成员 院校级通报批评处分 院校级警告处分 院校级严重警告处分 院校级记过处分 院校级留校察看 减分分值 -1分/次 -2分/次 -3分/次 -10 -15 -20 -25 -30 获校荣誉称号 得校级荣誉称号(如军训先进个人、优秀党员) 各通令嘉奖 类院级荣誉称号 荣通报表扬 誉5次及5次以上检查宿舍优秀者为优秀宿舍 情4次及4次以上检查宿舍优秀者为优秀宿舍 况 3次及3次以上检查宿舍优秀者为优秀宿舍 (1)课堂和班会及早操早读晚自习出勤:旷操、旷课或旷会未受处分但班级有记载,扣2分/次; 如因旷操、旷课或旷会受学院或学校处分,则按上列减分项目计算,不重复累计。
(2)打架斗殴、考试作弊、打牌打麻将赌博、酗酒、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违规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参加非法组织和活动、弄虚作假、行为举止不文明、破坏环境、损坏公物、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等违反校规者,如受学校处分,按上列减分项目计算,未受处分但班级有记载扣3分/次。
(3)宿舍文化大赛或卫生评比中,获校级荣誉称号的,宿舍成员加5分/次; (4)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优秀事迹者,且有相关证明,根据事迹影响程度加3~20分/次。
3. 加减分只在受奖励或受处分的学期计,其余学期不再累加累减。 五、专业理论素质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素质分(100分)=学年内考试成绩(课程号为X开头的任选课及体育课除外)的均分
计算方法:专业理论素质分=∑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考试课程总门数(不包括全校任选课)
其中:
1、课程成绩按教务处认定的期末成绩计,复考成绩不计。 2、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六、文体创新素质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文体创新素质总分=体育理论成绩×10%+体测成绩×10%+各项文体项的加分和 1. 文体创新素质加分条件及分值
① 社会热点心得体会及人文素质报告心得体会,800字以上,班主任审阅合格可
加4分/篇,不限篇数。
② 各类文化、艺术等比赛:获国家级奖的,加30分;获省级奖的,加20分;获
校级奖的,加10分;获院级奖的,加5分;获班级奖的,加2分;参加但未获奖者,按级别不同分别加7分、5分、3分、1分、0.5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已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排名 级别 分值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班级 1 2 3 4 5 6 未获奖 30 20 10 5 2 25 16 7 3 1 20 12 4 2 0.5 15 10 - - - 10 8 - - - 8 6 - - - 7 5 3 1 0.5 ③ 发表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稿件、文艺作品等:国家级刊物,加30分/篇;省级
刊物,加20分/篇;校级刊物,加10分/篇;同一篇作品按最高发表刊物级别计,不累加。多篇作品加分总计不超过50分。以上加分均以所发表刊物实物为依据。
④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加5分、三级加10分、四级加15分;只在通过学期加
分,其他学期不累加。
⑤ 四六级考试:四级加10分、六级加15分;只在通过学期加分,其他学期不累
加。
⑥ 担任各类学生干部:校、院部长级以上职务和班长、团支书,加20分/学期;
副班长,加15分/学期;其他班干部加10分/学期;宿舍长加5分/学期;贫困生负责人加10分/学期;心理联络员加10分/学期;校学生社团,部长级以上加10分/学期,副部级加5分/学期,干事加2分/学期。如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学生干部职务,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班干部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者,一次扣5分。以上加分须考核合格方可。校系部长、社团干部、学生会副部长经由系团总支书记考核后加分:考察“优秀”加满分,依次为“良好”、“中”、“达标”各递减1分,考察为“未达标”不加分(副部长加分满分10分);班级班委会及团支部干部由班级考核,考察“优秀”加满分,依次为“良好”、“中”、“达标”各递减1分,考察为“未达标”不加分;宿舍长由宿舍成员考核,考察“优秀”加满分,依次为“良好”、“中”、“达标”各递减1分,考察为“未达标”不加分;各班心理联络员及贫困生负责人经院主管老师考核按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级打分,优秀加10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考察为“不合格”不加分。学校聘任的学风监督员经学生处考核评为优秀者加20分,合格者加10分,不合格者不加分。国防生担任教官承担军训任务按“其它干部”加分。
⑦ 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 等活动(非比赛)班级内无异议者加1-2分。活动根
据重大程度和校院系班等不同等级获得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⑧ 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不少于一周),并撰写不少于500字的社会实践总
结报告,加5分/篇;社会实践报告获省级奖励的,加15分/篇。
⑨ 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一级期刊加30分/篇,二级期刊加15分/篇。 ⑩ 科技研究成果:获得国家专利者,作品属于发明专利的,加50分/项;作品属
于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20分/项。
⑪ 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奖加30分;获省级奖加20分;获校级奖加10分;获院
级奖加5分;获班级奖加2分;参加但未获奖者,按级别不同分别加7分、5分、3分、1分、0.5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可参考2)
⑫ 积极为校、院、系、班的建设献言献策,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认定并采纳者,
按照重要程度不同,每条加2-8分。
⑬ 体育比赛:获国家级奖加30分;获省级奖加20分;获校级奖加10分;获院
级奖加5分;获班级奖加2分;参加但未获奖者,按级别不同分别加7分、5分、3分、1分、0.5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但未获奖的,以院系学生会体育部备案的名单为准。
在本指标体系的考评中,参评同学应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每学年开学前两周)主动向班级测评小组申报自己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然后各班测评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直接公开打分,被考评人应出示相应的作品或证明证书等。
2. 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在综合测评总分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其中记过:-10,留校察看:-20。 七、附则:
1.本细则适用于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本科学生。
2.各班建立相应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做好日常行为记录。学生的日常考核记录是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依据。各班测评小组要高度负责,责任到人,设立专门的记录薄认真完成学生的各项日常考核记录,具体包括有组织发展、早读早操、上课考勤、宿舍安全与卫生、参与班级集体活动以及班级所涉及的各类事项。
3.无故不参与集体活动的参照旷课计。
4.本细则未能涵盖的素质加分项,确需给予加分的,可参照相近条款予以加分。 5.本细则从化工与环境学院2011级学生开始实施。 6.综合素质测评表如实装入学生档案。
7.本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解释权在化工与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化工与环境学院学生科
2011-12-1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