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知识
一、法律法规对起重机械的界定 (一)范围(条例)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注:所谓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是指电动葫芦与承受载荷的建筑物或支架是永久固定联接的,而不是通过链条、绳、索等挂接在某个临时承重物体上。 (二)分类
《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目前共有12个类别(型)、83个品种。
1、桥式起重机10个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电站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架桥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 .
2、门式起重机8个品种:通用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万能杠件拼装式龙门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装卸桥
3、塔式起重机3个品种:普通塔式起重机、电站塔式起重机、塔式皮带布料机 。
4、流动式起重机9个品种: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集装箱跨运车、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
5、铁路起重机3个品种:蒸汽铁路起重机、内燃铁路起重机、电力铁路起重机
6、门座起重机7个品种:港口门座起重机、船厂门座起重机、带斗门座式起重机、电站门座起重机、港口台架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液压折臂起重机
7、升降机9个品种:曲线施工升降机、锅炉炉膛检修平台、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电站提滑模装置、升船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升降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
8、缆索起重机4个品种:固定式缆索起重机、摇摆式缆索起重机、平移式缆索起重机、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 9、桅杆起重机2个品种:固定式桅杆起重机、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10、旋臂式起重机3个品种:柱式旋臂式起重机、壁式旋臂式起重机、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11、轻小型起重设备16个品种:输变电施工用抱杆、电站牵张设备、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气动葫芦、防爆气动葫芦、带式电动葫芦 。
12、机械式停车设备9个品种: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二、起重机械的使用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义务:
a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 b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c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d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是要通过教育和培训获得的。
e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 f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吊具,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索具、吊具安全使用。 g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2)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持证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 (四)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五)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六)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要求;(七)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要求; (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十)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 (十一)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填写运行记录、交接班等记录; (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四)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五)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者其
他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并且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组织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 (二)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四)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五)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起重机械的使用
(六)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进行救援;(七)对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5)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 (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四)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五)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六)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使用登记证明。
起重机工应具备以下要求:
1.操作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者应熟悉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操作者应熟悉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5. 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6. 所有司机须参加起重工安全培训,经备案并培训考试合格的方可独立操作。
起重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起重量、起升高度、跨度、机构工作速度、工作级别、及起重机总重或轮压。 1、起重量:起重机正常工作时允许最大起吊重量。
2、起升高度:吊具的上极限位置与下极限位置之间的距离。 3、跨度:起重机两端车轮垂直中心线间的距离 4、机构工作速度(第5档速度)
(1)起升速度:是指起升机构电动机在额定转速时,取物装置满载起升的速度。 (2)大车运行速度:是指大车运行机构电动机在额定转速时,起重机的运行速度。 (3)小车运行速度:是指小车运行机构电动机在额定转速时,起重小车的运行速度。
5、工作级别:表示起重机起吊载荷的满载程度和起吊工作次数多少的繁忙程度的整机工作状况指标,起重机的工作级别分为A1-A8共8个级别,轻级(A1-A3)、中级(A4、A5)、重级(A6、A7)特重级(A8)。
6、轮压:桥架自重和小车处在极限位置时小车自重和额定起重量作用在大车车轮上的最大垂直压力。
起重机的主要零部件:
1、吊钩组:是取物装置。注意:吊钩表面不得有裂纹;钩口部位的磨损和滑轮轮缘的破碎。
2、滑轮组:分为动滑轮组和定滑轮组。注意:表面是否有裂纹;工作滑轮是否转动灵活,滑轮轮缘是否破碎。滑轮破损后,用户常采用硬钎焊(黄铜水焊)或电焊修补,以继续使用。由于不均匀加热,使滑轮变形,且硬度不均匀,会造成钢丝绳不正常磨损,焊接质量也不易保证,故不允许焊补。
3、钢丝绳:注意:断丝、断股、打结、生锈、点蚀。在卷筒上涂抹锂基润滑脂润滑。
4、卷筒组:是起升机构中用以缠绕钢丝绳的部件。 齿轮联接盘式卷筒组为封闭式传动,分组性好。
5、减速器:是把电动机的高转速,降低到各机构所需要的工作转速。常用卧式减速器ZQ、立式减速器ZSC。注意:检查油位;减速器运转平稳,不应有跳动、撞击和剧烈或断续的噪声,声音均匀;在紧固处和联接处不得松动。
6、联轴器:用来联接两根同轴线布置或基本平行的转轴,传递扭矩同时补偿少许角度和径向偏移。常用有CL型齿轮联轴器、CLZ型齿轮联轴器、制动轮齿轮联轴器。注意:润滑、齿的磨损。
7、制动器:一般装在机构的高速轴上,以减少制动力矩。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型号是YWZ。注意:润滑转动的轴销部位;观察制动衬垫有无烧焦现象或有无焦糊味;制动轮摩擦面是否有油污。
8、车轮组:车轮与角轴承箱装配在一起,组成车轮组。车轮按轮缘分:双轮缘车轮、单轮缘车轮;注意:轮缘的磨损。轮缘少于10 毫米时要及时汇报,并密切观察。
9、缓冲器:用来吸收起重机(或小车)与挡架(或碰头)或同一跨度上相邻起重机相碰撞时所产生的能量。分为:橡胶缓冲器和弹簧式缓冲器。 注意:检查其是否完好。
10、电阻器:用来限制电动机电流的电器。机构起动平稳,减少冲击。
11、导电装置:电源导电装置和小车导电装置。安全滑触线 集电器 电缆滑车 12、行程开关:按用途可分为终点开关(限位开关)和安全开关(保护开关)。终点开关用来限制工作机构的运行范围,安装在行程的终点;安全开关用来保护人身安全。
常见起重吊装设备及起重工具:
1、起重吊装设备:起重行车、电动葫芦、电梯、升降平台、汽车吊、塔吊等。 2、起重工具:手拉葫芦、千斤顶等。
各种行车、电动葫芦均应装有上升、下降限位器:上升限位器应该使吊钩动滑轮外壳上外缘提升至离卷扬机或电动葫芦卷筒下母线50厘米前能断电并自动刹车制动;下降限位器应该使吊钩垂直下降到最低点前断电并自动刹车制动,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最小安全圈数(一般为3圈)。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或行车反方向运动的把子按钮。
行车、电动葫芦应装有左右行程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应在设备驶近轨道末端距离阻进挡板约1米时能断电并制动停车,预防行车掉轨。凡一个道轨上安装2台及以上行车或电动葫芦时,相邻两设备之间必须加装行程限位器,任意两台行车、电动葫芦相互靠近距离约0.5米时能断电并制动停车,防止相互碰撞。严禁两行车或葫芦互相碰撞或用一行车或电动葫芦推动另一行车或电葫芦运动。 行车、电葫芦必须设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
行车检修或操作人员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上。
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作业前要做到四个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施工方法明确、吊装物体重量明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明确。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并确认所需用的一切工器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工夹吊具已经达到报废程度,严禁使用。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合适的起重捆绑和吊运方法。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体重心平稳,各种物体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指挥吊运。
5、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方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6、使用起重机时应与起重机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必须做到“十不吊”:即超负荷不吊;斜拉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重物超过人头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捆绑不牢、不稳不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7、工作中严禁使用手直接矫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索等吊具,过程中发现捆绑松动或机工具发生异样或异响,应立即停止作业,后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吊物坠落伤人的主要原因有: 1、吊物捆绑不牢2、吊索有缺陷3、超负荷4、过卷扬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体或以人力支撑物体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体上同时吊运。起吊重物前,应将其附件拆下或固定牢固,以防因其活动引起重物重心变化或滑下伤人,重物上的杂物应清扫干净。
卸下吊运物体,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支好支撑,保持平稳,要确认存放情况,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源线或管道上,或堵塞通道,物件要整齐平稳。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作业前
1.1检查操作按钮方向标示是否与起重机动作方向一致;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1.2检查上升、下降限位器工作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在无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的情况下操作起重设备 1.3检查导绳器运行情况,严禁在无导绳器或导绳器失灵的情况下操作起重设备。 1.4检查吊钩滑轮组及其固定是否有异常;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故障或断丝断股现象。
1.5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左右两侧运行及制动是否同步。 1.6根据起重任务检查场地情况,辨识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障碍物。 1.7准备好所有吊索吊具,检查吊索吊具的可靠性。 2、起重吊装作业中
2.1起重工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稳——起重工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连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作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2.2吊运物件时要找好被吊物重心(重心不同于中心),起重工必须保证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2.3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 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4被吊物必须高出下面设备或物件0.5米方能吊运,操作过程中不得频繁起动或点动起重设备控制手柄按钮,以免缩短机械、电气元件的使用寿命或造成接触器粘连出现事故。
2.5起重工应在吊物的后面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操作,应注意防止拌倒,吊运物前方应无人、无障碍。
2.6不准同时操作两个及以上控制按钮。不准同时按住使起重设备朝正反两个方向运动的控制按钮。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2.7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规定。
2.8起重设备行走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其行走路程上是否存在障碍物。
2.9特别注意:一台行车上存在两台及以上电动葫芦的,行车行走前要互相兼顾使用吊钩和备用吊钩及其把子线,必须将备用葫芦吊钩升至上限位,由专人牵引其把子电源线,并注意各吊钩行走路程上是否存在障碍物,防止顾此失彼,出现吊装作业钩挂事故。存在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用两吊钩同时吊起两个不相连的物件。
2.10起重吊装作业中,起重工必须听从专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但起重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执行立即停车。
2.11两台起重设备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2.12起重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启动时应先鸣电铃。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2.12.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12.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的地方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2.12.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2.12.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2.13重物吊装运行中严禁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被吊物下严禁站人或在下面通行,起重工必须制止其他无关人员在被吊物下通行或逗留。
2.14起重吊装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因特殊情况工作突然中断,必须将物件用绳索挂牢或将物件托住。 2.15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2.16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2.17起重工不得利用限位器作停车使用。
2.18当吊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起重设备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2.19任何人严禁在起重设备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制动器,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起重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改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
2.20作业中应注意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环境,确认钢丝绳、吊索吊具及被吊物处于正常状态。
2.21利用起重设备翻转物件时,起重工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翻转操作。 2.22不得在吊载物有剧烈振动、晃动时进行起吊或运行作业。
2.23严禁使用三角带、引纸绳等非专用吊索、吊具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2.24利用柔性吊带、油丝绳扣进行吊装作业时,吊带、油丝绳扣与设备棱角处垫好足够厚的木板或其他衬垫,防止吊带、油丝绳扣硌断发生安全事故。
2.25起重设备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控制手柄有活动的余地。
2.26起重工严禁湿手、油手或带湿、油手套操作起重设备控制器,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连电伤人事故或起重设备失灵事故。
2.27吊物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2.28夜间起重吊装作业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3、起重吊装作业后
3.1、将所有吊钩升起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吊钩上不准吊挂任何物件,将葫芦及大车运行至安全位置或指定位置(吊料口上方或机台端部等低温干燥处)。
3.2、切断操作手柄电源,所有控制器按钮应回零位。 3.3、清理现场垃圾杂物。
吊索吊具安全管理
1.分类管理,定置存放。凡使用钢丝绳吊具、吊带或其他吊具的车间部门,要将吊具在固定地点定置存放,按照载荷大小,在定置区醒目标识。条件允许的,可以建立使用登记表,由库房管理人员发放使用。
2.使用检查,及时报废。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吊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检查其完好情况、载荷选用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剪断),不得再次使用。
3.员工使用,领导负责。大型吊装作业或活路,员工在选取吊具前应填写危险作业单,大型吊装作业一定要按照危险作业进行管控。
起重设备电气安全要求
1、键控开关的使用:起重工应熟悉各按键的功能及操作方法,应掌握急停开关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每次使用前,均应检查按键开关及盒体的安全状况,有不灵活.裂口.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必须经电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再行使用. 2、在键控开关使用过程中, 应左手持开关盒体的左上1/3处,右手持开关盒体的右下1/3处,根据运行要求,右手沿盒体上下移动,用大拇指稍用力向下压按不同功能的键,同时,尽量保持盒体控制线与地面自然垂直.前后左右移动时,避免用力拉扯控制线.
3、吊运工作结束,严禁将开关盒乱扔乱放,杜绝在控制线与地面不垂直时,即撒手扔掉开关盒,使其撞击纸辊.机架.轴头等硬物,造成隐患及意外事故.键控开关及盒体应保持干净.无污物,避免造成误动作.
4、单速行车吊装物在起、落距离20CM以内时点动一次,上下间隔时间应保持在3秒钟以上,平行移动20CM以内时点动一次,上下间隔时间应保持在3秒钟以上,20CM以上长距离运行时避免点动运行操作。
5、双速行车吊装物在起、落距离20CM(国产).50CM (国外)以内时,应使用慢速,平行移动在小范围20-50CM以内时,应使慢速.
起重设备事故起因及预防
1 、起重机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人的因素和设备因素两个方面,其中人的因素主要是由于管理者或使用者心存侥幸、省事和逆反等心理原因从而产生非理智行为,物的因素主要是由于设备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保养,特别是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带 \"病\"运行,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占比例较大的起重机事故起因主要有 :
a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超载或未确认吊运物品重量,斜拉斜吊,吊重下站人、吊重捆扎不可靠 , 吊钩挂钩不可靠和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等;
b 、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未装或失效。如起升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防脱钩装置、运行极限限位器等未装或失效,设备接地或接零不可靠,漏电保护不可靠等;
C 、检查、检验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如未建立并执行定期检查制度 ( 班前检、周 检和月检等 ), 未按要求报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导致设备带 \" 病 \";
d 、检修作止时无安全监护人员或无警示牌。如相邻设备运行未监护,地面供电开关未挂警示牌等; e 、使用维修等作止人员未按规定穿戴防护劳保用品;
2 、针对起重机事故的各种起因,使用部门应与维修部门以及起重机械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用部门必须至少做好以下工作:
a 、切实加强安全思想工作,从管理人员到操作、维修人员都要培养安全意识,自觉避免不安全行为; b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杜绝违章操作; C 、制定完善的检查、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 d 、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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