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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办法

2022-11-01 来源:步旅网


板场小学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办法

为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办法。

1 、学校领导及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的炊管人员都要树立 “ 安全第一 ” 的意识,以服务为宗旨。学生食堂实行成本核算。学生用餐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住宿生必须在校内食堂用餐,确保安全。

2 、学校食堂必须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炊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没有健康证不得上岗。

3 、食堂配备好学生洗手、餐具清洗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暂存场所,对存储食物和饮用水源要监控并固封好。

4 、管理员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食谱要做到合理搭配,保证学生有必要的营养摄入,实行计划食谱。

5 、食堂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不得从校外购买任何无卫生许可证制作的熟食。严禁食用腐烂变质的饭菜,严禁食用炒豆角,炒剩米饭,防止食物中毒及其他传染病的发生。

6 、要保持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要有防蝇、防鼠设备。生熟要分放,切生、熟食物所用的菜板、刀具要分开,各类器具要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 、食堂粮、油、肉、菜、蛋等各种调味料必须定点进货,并随时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货源质量,坚决防止伪劣货物进入食堂。 8 、食堂必须接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发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10 、对食堂实行量化考评,凡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炊管资格,考评不达到良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11 、实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法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炊管人员直接负责。层层明确责任,签定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凡违反本管理办法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将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板场小学 2013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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