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团员工月度绩效考核(以下简称“月度绩效考核”)实施力度,提升集团各职能部门管理水平,依据《集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 适用对象
适用于集团总部除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全体在岗员工(不含实习生、后勤劳务人员)。
二、 考核实施主体
月度绩效考核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执行.
三、 考核周期
集团总部员工实行月度考核,考核周期按自然月进行(遇节假日提前)。
四、 内容
(一)考核指标与方式 1、月度绩效考核维度
月度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维度包括: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出勤情况。(详见附件一)
2、考核方式
(1)部门负责人:以部门“月督”、“月重\"工作项为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指标,由主管领导负责审定、考核.
(2)一般员工:以月初员工提报的月度工作计划为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指标,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审定、考核。
(3)出勤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事假 迟到、早退 环节 绩效指标申报环节 被考核人 考核人 人力资源部 考核人 绩效考核环节 考核人 扣总分标准 / 月度内—1分/次 流程图 备注 事假日扣发全部工资 责任主体 被考核人 考核人 完成考核表的编制 工作结果 (二)考核的流程
完成月度工作情况自评 完成工作完成指标上级考核 完成出勤考核和总分核算 完成绩效等级及系数确定 完成绩效确认和绩效面谈 被考核人 (三)指标变更
在考核期内,因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被考核人可向考核人申请进行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变更。指标变更需在考核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时间不予变更,指标变更程序参照申报程序办理。
(四)绩效反馈与申诉
1、月度绩效考核完成后,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进行逐一反馈,并提出工作改善建议。被考核人需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签名确认.
2、被考核人认为考核人在执行考核过程明显有失公允或不认可绩效考核结果,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绩效申诉,集团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考核人以及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意见。
(五)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的运用
1、月度绩效考核成绩与正式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与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考核直接挂钩,与其月薪酬不挂钩。
(1)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对应的月度绩效工资系数
考核分 等级 系数 95分以上 90-94分 89—85分 84-80分 79-75分 74—70分 70分以下 优秀 1.1 良好 1 一般 0。9 待改进 0.7 差 0 注:各部门月度考核中等级为“优秀\"的员工总数不得超过部门人数的10%。
(2)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连续出现两次“优秀\"者予以提前转正;连续出现三次“良好”(含)以上成绩,方可办理转正手续;出现一次“一般”者予以延期转正;出现两次
“一般”或一次“待改进”(含)以下等级者,立即终止试用。
2、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成绩与员工绩效工资,薪酬、职务或岗位调整等直接挂钩。
五、 其他说明事项
本细则由湖南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附件一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考核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名 所在部门 考核权重 所在岗位 自评分(20%) 上级考核分 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类别 工作内容 重点工作 日常工作 临时工作 出勤情况: 预期目标 (80%) 总分 考核人 月度绩效考核得分: 分 绩效反馈情况:□ 本人知晓,并认可结果。 □本人知晓,但不认可结果 签名: 部门负责人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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