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满18周岁(1993年8月27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6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根据综合得分和考核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日报、琼海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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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电视台、琼海通讯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8月中旬。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进行笔试。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7日至9月2日,地点: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决定聘用。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实施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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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邢远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茹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蔡小平同志、市卫生局局长甘雷同志、市财政局局长郑庆智同志、市公安局政委陈天同志、市编委办主任苏才敏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曾繁旭同志、市纪委常委陈赞玉同志、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捷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坛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明光同志、市编委办副主任王太清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曾繁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招聘工作从2011年8月上旬开始,至2011年9月结束。 附:琼海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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