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工作纪律
2、考勤制度
3、例会制度
4、“三查”制度
二、宣传岗
1、 宣传岗职责
2、 宣传规范
三、接待岗
1、接待岗职责
2、接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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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游园须知
四、内勤岗
1、内勤岗职责
2、档案管理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环境保障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岗位守则
2、车辆出入园管理规定
3、消防管理制度
二、安保岗
1、安保岗职责
2、安保规范
2
三、协调岗
1、协调岗职责
2、协调规范
四、应急处置预案
1、突发事件类应急处置预案
2、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事故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特种设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常用电话
第四章 绿化园容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岗位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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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化安全操作规范
二、绿化岗
1、绿化岗职责
2、绿化管理规范
三、园容岗
1、园容岗职责
2、园容管理规范
第五章 综合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岗位守则
2、施工项目管理基本规范
二、经营开发岗
1、经营开发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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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开发管理规范
4、游乐设施安全及操作管理规范
5、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三、水电管理岗
1、水电管理岗职责
2、水电管理规范
四、设施管理岗
1、设施管理岗职责
2、设施管理规范
3、施工项目管理
4、运动场管理
第一章 行政管理
一、基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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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纪律
1.1、时刻牢记“保障游客安全游园、引导游客文明游园、与游客共建快乐家园”的管理理念;
1.2、提倡自力更生、勤俭节约、坚决杜绝各种形式浪费、节资创收;
1.3、民主、公开、透明管理、对事不对人,务必严格执行统一的管理要求、统一的处事原则、不徇私情、不搞特殊;
1.4、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遇到请求、正面回应。工作中严禁使用“我不管、不知道、没办法”等不负责任的消极词语;
1.5、实行岗位责任制。人有岗、岗有责,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紧急情况,应先告假,落实责任,方可离岗。岗在人在,人在责在;
1.6、团结增战力、务必开展批评和自我评价、热爱同志、勇于担当;
1.7、外树形象、务必做好宣传、接待、答询等工作;
1.8、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区内绝不允许娱乐、非公不准留宿办公室。
2、考勤制度
2.1、公园管理人员考勤遵循高新区管委会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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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工作人员根据聘用合同上的相关条款考勤考;
2.3、考勤员由内勤兼任;
2.4、每日考勤由各组负责报行政组、由行政组汇总上报;
2.5、加班经各组负责人确认,公园办主任签字后归档。原则上只做为三级动态考核重要依据,但也可适度安排淡季换休,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2.6、园区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节假日加强值班;值班计划(分冬夏两案)由公园办主任提出,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
2.7、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履职时,班组内相互之间可替换岗,但要报备;替换岗不成功或不愿替换岗时,应当及时请假,由公园办主任落实上岗人员(在休假人员中产生,按加班对待)。
3、例会制度
3.1、公园例会每周一下午举行,由公园办主任主持召开,公园办主任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委托相关干部主持;
3.2、例会由各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内勤人员应将例会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3.3、例会的主题为“发现存在问题,确定解决措施”,具体议题由各组提出,充分民主、群策群力、严禁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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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参加例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向公园办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三级动态直接进入基本合格;
3.5、会务由内勤人员负责;
3.6、会后行政组根据例会记录负责整理完成公园工作周报,并上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及管委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全体人员。
4、“三查”制度
4.1、“三查”指日巡查、周自查、月排查;
4.2、每组日巡查不得少于6人次,并及时在行政组办公室日巡查记录表中记述。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应知会相关人员,重大问题直接报公园办主任;
4.3、每周一上午各组完成周工作自查,下午例会通报;
4.4、每月初周一上午进行月排查,由公园办主任牵头,各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行政组记录相关内容,例会后整理行成月排查报告。
二、宣传岗
1、 宣传岗职责
1.1、根据管委会宣传大纲,做好园区宣传计划和总结工作,并每月向管委会宣传小组提供不少于两篇关于公园新闻的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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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公园历史、典故的搜集、整理、宣讲;
1.3、公园精神文明建设意见的编制和实施;
1.4、撰写有关宣传材料,承制版面、宣传手册、画册和视听广告等;
1.5、公园宣传栏定期更新,主广场每月例行组织一次主题宣传活动;重大节假日要加大宣传力度(内容以突出高新区建设成就和最新动态为主,充分利用高新区办招商局建设局高科公司已有资源,向群众展示、推广,不额外投入费用);
2、 宣传规范
2.1、宣传内容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积极向上、乐观健康为前提,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游人满意为标准;
2.2、宣传的切入点要准,形式要多样,主题要突出、活动要经常,能够吸引游客广泛参与;
2.3、正确处理园内宣传与园外宣传、重点宣传与一般宣传的关系;
2.4、熟知大众传媒的特点和作用,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最佳宣传方式。
三、接待岗
1、接待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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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来园视察、访问、参观、交流等活动接待方面的工作,起草具体接待方案;
1.2、负责游客服务平台(客服电话,微信公众号、便民站点等)的管理、游客统计、日巡查记录的整理;
1.3、代表办公室督查各组工作,确保各方面意见能得到尊重,并及时整改。
1.4、配合内勤岗搞好会务工作;
2、接待规范
2.1、仪表要整洁端庄,举止要温文尔雅,讲要解熟练精彩;
2.2、熟识公园各景点的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导游词;
2.3、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言语恰当得体;严禁接待人员宣传不利于园区形象的言论;
2.4、管委会接待方案中涉及到公园的,应进一步细分任务,落实责任;公园重要接待方案上报管委会核准;
2.5、接待任务结束后次日内,完成资料整理;每月底将接待资料归档留存;
3、游园须知
尊敬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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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自身游园安全。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园;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丢失;儿童、行动不便的游客须在家人的陪同下游园;
2、除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和导盲犬外,其它任何车辆、宠物严禁入园。游客应自觉遵守公园管理,车辆停放有序;
3、爱护公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或乱扔果皮核、口香糖残渣等废弃物;
4、公园致力于创建无烟园区,根据现状先行设立禁烟区、吸烟点;
5、自觉爱护公园内花草树木,不攀爬折枝、不摘花采果、不踩踏损坏草坪、不取用大树支撑、不挖取苗木;
6、请您爱护公共游乐设施。不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不在路椅上躺卧;
7、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在园内进行非法经营、迷信活动;严禁在公园内兜售物品,散发、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品;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和其他非法活动;
8、请自觉遵守公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园工作人员管理。乘坐游乐项目前请详细阅读游乐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9、您在游园时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公园办电话咨询或寻求帮助;
10、公园每天开放时间:全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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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游园愉快!
四、内勤岗
1、内勤岗职责
1.1、文件收发,档案管理;
1.2、会议记录,材料起草;
1.3、财务的记录、汇总;物品登记造册
1.4、每周工作小结及月、季、年工作计划的编制;
1.5、各班组间的协调;
1.6、后勤服务。
2、档案管理制度
2.1内勤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档案管理法规,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2.2内勤人员要认真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工作和案卷接收、移交工作,做好收发文记录,并在电脑上建立目录档案,达到规范标准,便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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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内勤人员要认真落实“八防”(即防火、防虫、防鼠、防盗、防尘、防湿、防高温、防光)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点,保持帐、物相符;
2.4、归档的材料按年度立卷,在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2.5、借阅者借阅、复印有关文件或档案,必须填写《借阅审批表》。内部人员借阅由行政组负责人审批。外部人员借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事由),由主任审批;
2.6、借阅者应细心爱护所借文件或档案,严禁擅自抽取、拆散、涂改、划圈、注字或裁剪等行为;
2.7、借阅者应及时归还借出的文件或档案,若不能及时归还需办理续借手续;
2.8、内勤人员应在文件或档案归还时,认真检查、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
3、财务管理制度
3.1、严格执行管委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3.2、公园国有固定资产随时登记,每年盘点、建账,由行政组和综合管理组共同组织实施;
3.3、所有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个人或班组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时,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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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办公用品、电话费、劳保用品等由高新区统一置办,行政组负责领取。
3.5、文印、宣传、接待、维修等费用由公园内勤人员把报销关,大型维修需先编预算,经批准后实施;
3.6、接待由行政组统一安排,按管委会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 环境保障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岗位守则
1.1、所有人员应相互配合,确保公园安保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盲区;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务必做好值班记录;
1.3、工作人员上班应穿配套制服、衣帽整洁,并按要求佩带工作证件;
1.4、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严禁谈论影响公园形象的话语,使用普通话;
1.5、在非吸烟区禁止吸烟;
1.6、身体强健、善于运动,会基本的自卫术;
1.7、懂得急救、消防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时刻加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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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遇事冷静、妥善处理,解决不了的事情应立即逐级上报负责人,并严密监控事态发展。
2、车辆出入园管理规定
2.1、所有车辆只能从公园西门出入;
2.2、所有车辆需持有环境保障组审批的车辆出入证,方可出入园,部分车辆应缴纳相应押金;
2.3、凡携带和搬运物品出入公园者,需同时持有物品清单,自觉接受西门工作人员的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园;
2.4、入园车辆要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对园内行车路线不明时必须由工作人员指引导进入;
2.5、所有进入公园车辆必须低速慢行,禁止鸣笛,以防惊扰游客;
2.6、入园车辆造成园内设施损坏,公园将追究肇事车主的责任,令其落实事故赔偿责。对于恶意破坏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处以罚金,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2.7、公园管理人员及园内工作人员的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一律存放在指定的车辆保管场所;
2.8、无特殊情况,晚上11点(夏季晚上11点,冬季晚上9点)后严禁车辆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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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3、消防管理制度
3.1、公园消防工作由协调岗负责主抓,综合管理组全力配合、协助落实;
3.2、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行,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
3.3、园内严禁焚烧枯枝树叶,根据不同季节必须及时清除枯枝树叶及其它易燃物,防止火灾;
3.4、园内经营场所实行五不准:即不准用电炉子、不准用液化气、不准用电炸锅、不准生火、不准违章搭建;
3.5、园内经营场所(包含游乐设施)必须按相关规定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随便堆放;
3.6、设施管理岗配合协调岗经常督促、检查。对经营场所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不按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不能保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罚款。对因不按规定整改的,发生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7、每年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做到请进来、走出去,及时学习消防新知识、掌握消防新情况;
3.8、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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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保岗
1、安保岗职责
1.1、公园内的日常巡逻,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游园;
1.2、制止公园内的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文明游园;
1.3、公园音响、监控、车辆停放管理;
1.4、配合协调岗完成相应工作。
2、安保规范
2.1、维护公园内的治安秩序,防止公园内争吵、斗殴等事件的发生,若发生以上事件,需立即劝阻并疏散相关人员;
2.2、时刻观察园内监控,特别是游客集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公园主广场、龙湖四周、运动场等,巡逻人员不间断巡视,并作好记录;
2.3、维护公园基础设施、树木、景观的完整,不遭破坏。对踩踏草坪、采花折树、取石取土、捕打鸟兽、偷取奇石者要立即劝阻,并做相应处理或处罚;
2.4、公园的监控、音响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两次,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环境保障组负责人协调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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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及时制止游客携带的宠物、电动车、三轮车入园,自行车入园需提醒其慢速骑行,按区域停放,并摆放有序;
2.6、爱护相关设备、器材。电瓶车每日清洗、充电并定期维护保养,救援船只一般靠岸闲置,每周1次清洁并定期维护保养。
三、协调岗
1、协调岗职责
1.1、配合综合执法管理游园秩序,对不文明行为做出相应处罚;
1.2、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公园违法行为;
1.3、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公园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培训及演练,火灾预防及扑救等;
1.5、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协调规范
2.1、配合综合执法不定时巡查、制止公园内私自摆摊或其它作业,责令其出园;
2.2、密切注意公园内动向,防止游客的人身安全、财产遭到损害,若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监控,并报公园环境保障组负责人,确保游客安全。必要时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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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打击违法行为;
2.3、公园内若发生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以确保游客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公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相应处置;
2.4、检查消防设施,务必确保配置到位、产品合格;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消防培训和演练,鼓励全园人员参与,做好预防工作;
2.5、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报刊或书籍等资料,配合行政组的创文宣传,在报刊栏、主广场宣传法律知识。
四、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类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应对公园内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游客及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公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根据公园管理制度,以预防为主,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态度明确、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2、组织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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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职责:全面领导公园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与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联系。
2.2、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
2.3、副组长: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公安高新分局相关领导
2.4、成员:公园各组负责人
2.5、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园管理办公室
3、应急处置队
3.1、职责:协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严格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协助突发事件后的现场恢复;配合突发事件的调查,提供有关信息。
3.2、队长: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3.3、副队长:公园环境保障组负责人
3.4、成员:公园各组负责人、公园管理人员、安保、协调人员
4、应急报告制度
4.1、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汇报,并迅速拨打应急救援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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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值班人员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4.3、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简要经过、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突发事件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5、应急物资保障
5.1、物资保障:电瓶车、人力三轮车、灭火器、抽水机、发电机、对讲机、急救药品及器材、铁锨、水泥、砂石等。
5.2、责任管理: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队队长负责指挥调度各应急物资。应急处置队其余成员需按队长的具体指示使用应急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5.3、保障要求:公园各组负责人负责管理本组应急物资的日常保养、维护,必须保证遇事能出、出事能用、用即见效。
6、应急避险场所
根据公园的具体地理环境以及各建筑物的位置,确定防洪、防震、防火等灾害的应急避嫌场所,设立指示牌告知游客并上报管委会及相关单位。
6.1、室内应急避险场所:
6.2、室外应急避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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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责任管理人:应急处置队队长
7、突发事件预警形式
日常巡逻发现、收到上级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周边企业、街道办、社区、村集体通知的预警信息,本公园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公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8、应急处置救援
8.1、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应急处置队在公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先期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减少灾害损失;
8.2、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向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导或支援;
8.3、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本预案具体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9、其他事项
9.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谁先到达现场谁就是现场临时指挥员,负责工作组组长到达现场之前的指挥责任,组长到达后将现场交由组长指挥;
9.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处置队各成员要全天候保持通讯畅通,必须做到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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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本预案未列突发事件可参考本预案处置;
9.4、本预案可根据上级部门的新要求和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
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园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事件、重大治安与刑事案件等。本预案对以上所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出规定,未列突发事件可参照本预案处置。
1、寻衅滋事
接到游客举报或巡逻发现此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支援,然后向公园值班领导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并上报管委会。
公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指挥应急处置队并通知工作组其余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1、立即隔离寻衅滋事各方,设法控制局势,阻止事态发展;
1.2、劝说各方人员退出现场,不让其重新集结,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1.3、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前期抢救,并拨打120求救;
1.4、积极配合上级领导或公安民警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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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园主任与管委会。
2、重大治安与刑事案件
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支援,立即向公园值班领导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并上报管委会。
公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在公安民警到达现场之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1.指挥应急处置队控制案发现场;
2.2.疏散围观群众;
2.3.设法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以防其外逃,防止事态或危害进一步扩大;
2.4.如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窜,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围堵;
2.5.如现场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前期抢救,并拨打120求救;
2.6.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7.事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园办主任与管委会。
事故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所指事故为公园建筑物受外力所引起的倒塌、大型景观植物受外力所引起的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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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与倒塌、各管理办公室、配电室、洗手间、商业设施及其他用电设施因电器与电线老化或人为因素所引起的火灾等。本预案主要对火灾事故做出应急处置规定,未列突发事件可参照预案处置。
1、防火
1.1、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防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能力;
1.2、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工作人员定期演练,保证遇灾能出、用即见效。
2、报警
2.1、接游客报告或日常巡逻发现,应第一时间拨打119求助;
2.2、通过电话、对讲机和公园音响设备通知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立即实施灭火;
2.3、立即向公园值班领导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并上报管委会。
3、灭火
3.1、公园值班人员应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3.2、组织游客撤离事发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救转移人员和物资;
3.3、公园应急处置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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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积极配合消防战士共同灭火。
4、事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园办主任和管委会。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暴雨雷电引起的洪涝灾害、大风、暴雪、浓雾等极端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本预案主要对洪涝、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做出规定,未列灾害事件可参考本预案处置。
1、洪涝灾害
1.1、接到上级与相关部门预警时,应加强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通报;
1.2、相关部门检查、补齐所有应急设施与物资,保证应急需要;
1.3、在公园洪涝灾害易发地点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立隔离设施。
2、救灾
2.1、第一时间报告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2.2、公园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就位,动员、组织所有力量投入抗灾救灾工作之中;
2.3、组织应急处置队,将危险对象撤离到安全地点。按照先人后物的原则,确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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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
3、抗震
3.1、灾情突发,公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应急处置队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在所在地点组织游客紧急撤离;
3.2、立即向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支援;
3.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
3.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室内外避险场所的安排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以公园管理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防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结合公园应急救援预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尽职尽责完成重大事故中规定的任务。
3、预先周密筹划,尽可能将特种设备事故后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4、事故现场抢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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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相关部门求救、并上报区、市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并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4.2、现场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到位抢救受伤人员;
4.3、指挥非相关人员撤离事故区域;
4.4、 由现场指挥人员负责报告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
5.1、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
5.2、查明人员上岗证、设备损坏、现场破坏及经济损失状况;
5.3、分析事故原因;
5.4、查明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5、写出事故报告书,报公园办主任和管委会。
6、重大事故预案要求
6.1、提高认识,加强责任:事故预案工作是关系到生命财产和生活稳定的大事,相关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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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得力,力争将特种设备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3、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学习本预案,积极开展训练和预演,并进行模拟合成演练。
第三章 绿化园容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岗位守则
1.1.绿化岗必须掌握园林管理的基本知识,并加强学习;
1.2.熟悉园林器械的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
1.3. 按照规范操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1.4. 热爱自然,爱护花草;
1.5.善于观察,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1.6.园容岗熟悉卫生制度及标准,并严格落实;
1.7. 熟悉公园情况,并了解园容机械的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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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善于发现、收集相关资料,取长补短,积累经验;
1.9. 吃苦耐劳,以身作则;
1.9.加强管理力度,遇事及时处理,确保公园形象。
2、绿化安全操作规范
2.1.总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工作中应该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2.3.使用电器设备(如水泵等)事先检查电源线绝缘胶是否完好,设备有无机械损坏;
2.4.使用剪草机、喷雾机、割灌机等时,先检查机器本身有无故障,严禁机器带病操作;
2.5.各类工具、机械使用时若发现声音失常、有异常噪音、车体过热、漏油等明显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2.6.严禁将枯枝落叶进行焚烧,以防火灾发生;
2.7.树木移栽、修剪时须进行安全保护措施,车辆进出应提前在环境保障组做登记,做好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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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施工或人为因素对绿地造成破坏的,应予以相应处罚。
二、绿化岗
1、绿化岗职责
1.1.公园绿化管理;
1.2.园林机械的配置及日常维护;
1.3.绿化专业知识的培训;
1.4.园内提升项目绿化部分的计划编制和实施;
2、绿化管理规范
2.1.工作内容:
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地被、草坪以及水生带等植物的养护管理。包括淋水、松土、施肥、整型、修剪枯枝败叶、草坪除杂草、修剪和滚压草坪、防治病虫害、苗木补种、树木涂白等植物保养工作,公园的美化、保洁、绿化垃圾的清运等有关绿化保养工程以及园艺设施的维护。
2.2.绿化养护要求:
2.2.1全园植物生长健壮、旺盛,观叶植物颜色鲜艳:无病虫害、无死树、无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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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残花、无败叶、无野生藤萝缠生、无缺株、无杂草;枯危和倒伏的乔、灌木要及时处理,并做好防寒工作;
2.2.2松土:乔木每年不少于二次,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要保持乔木、灌木根部周围或树穴范围土壤的疏松透气,应无板结现象,松土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2.2.3淋水: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春季雨水多,视天气而定,灵活掌握淋水量;夏、秋二季,每天淋水不少于二次,冬季对不耐寒植物水分不宜太多,淋水时要求喷洒枝叶;
2.2.4施肥:定期进行追肥:乔木每月一次,灌木、地被在春、夏季每月二次,秋、冬季每月一次。新种植物要施放基肥;
2.2.5喷药:如发现有病虫害必须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的农药对症下药。预防病虫害方面:在植物生长期内每十天例行喷药。喷药时,应尽量降低对游人的影响。冬、春翻土时,应适量加放石灰,以达到除菌目的;
2.2.6修剪:主要修剪时间是春、夏二季。乔木主要是修剪枯枝、徒长枝,应保持主干道行道树定干高度为3米,主干的分枝点以下不应有萌芽和枝条;灌木按不同的造型进行修剪,要求1个月修剪1次;地被四季均要修剪,按要求控制高度和造型,不能出现空脚现象;
2.2.7草坪的管理:草坪要求整齐雅观,草种生长良好,四季长绿,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5%,无坑洼积水,无裸漏地。边缘草要修剪整齐、草坪高度保持在4-32
5cm并及时疏草和加沙,以确保草坪外观平整。春季内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松土重新种植。对凹陷的地方须利用春夏季草坪生长旺盛的时间定期填薄沙至平整为止,一般十五天左右填一次,经常除杂草,保持草坪内无杂草及病虫害,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草种纯度达95%,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到要求。缺株及时补种,使草地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后加强保养,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5%。每月施肥1-2次,经常喷杀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生,其他要求参照绿化养护要求;
2.2.8栽植物成活达98%以上。绿化地段无多余的石头砖块花盆等杂物,发现及时清理。
3、修剪技术要求
3.1.原则
修剪时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由下到上,由内到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操作原则。
3.2.一般要求
剪口平滑、整齐,不积水,不留残桩。大枝修剪应防止枝重下落,撕裂树皮;及时剪除病虫枝、干枯枝、徒长枝、倒生枝、阴生枝;及时修剪偏冠或过密的树枝,保持均衡、通透的树冠,预防和减少台风损失。
3.3.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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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行道树下缘线整齐,并控制下缘线高度在机动车高度以上,一般以3.0~4.5米为宜。保持行列树下缘线整齐,并控制下缘线高度在行人及非机动车高度以上,一般以2.5~3.5米为宜。疏剪过多的花序及果实,保持旺盛的营养生长。纠正偏冠的树冠,保持路段树冠冠形的一致与整齐。疏剪过密的枝丛,使植物分枝均衡,通风透光。孤植树要根据观赏要求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片植乔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3.4.灌木
孤植灌木、造型灌木:修剪应维持原设计的造型。自然形灌木:按自然形态进行疏剪,促进灌木健康生长及开花结实。丛植灌木:萌蘖枝过多时,应及时疏剪、除蘖。丛内出现过于高大粗壮的枝条,应进行短截。灌木老化或为了促进新枝开花及萌发新枝条时,应进行重短截或极重短截。绿篱灌木:修剪规则式绿篱时,应保持绿篱顶部和基部的水平,做到无断层、无缺口、无光秃。修剪自然式绿篱时,幼年应以定干整形为主;成型后应以促进开花和结实为主。花坛灌木: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促进短枝生长和花芽分化。及时剪去花谢后残花、残枝,保障植株生长整齐。轮廓线应流畅、柔和。两个以上品种花坛灌木连片种植,修剪时应注意相互之间的衔接,保持平顺和缓过渡。
3.5.木质藤本植物
修剪以加速覆盖和攀缘速度为目的,定期翻蔓,修剪过密的侧枝,使其覆盖均匀。
3.6.棕榈科植物
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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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修剪后措施
对直径大于2cm的剪口应进行消毒和保护处理。及时追肥,加强灌溉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修剪后的病虫枝叶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修剪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养、回库。
4、养护工作安排
鉴于公园目前现状,华宇还在养护阶段。在这期间公园绿化人员可以提前介入,参与其中,具体养护标准如下(详情按照合同执行):
4.1.树形整齐美观、树冠完整、树干笔直、分枝统一、高粗均匀、枝叶疏密适度,修剪及时,无干枯枝、病虫枝等;
4.2.树木树池管理好:一是肥水足,树木生长发育好。二是水后及时中耕松土,经常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杂物、整齐美观。树上、草坪中无杂物、垃圾、栓绳等;
4.3.无病虫害:枝叶没有病虫害,不发黄。不因虫害造成黄叶脱叶,无危害树木生长的各种病虫;
4.4.无缺株断行现象,做到有缺株能及时补上,缺株率不能超过2﹪;
4.5.草坪:缺苗秃斑率在1﹪以下,生长整齐,叶色正常无黄叶、病虫叶、无瓦块等。草坪经常修剪,生长高度保持在10cm以下;
交接后全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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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树木整形修剪;翻地,施足肥;剪除枯枝;残、病虫枝叶,彻底清除越冬皮虫囊,刺蛾茧以及潜伏越冬害虫;经常注意检查防寒设备、设施及苗木防寒包扎物。
二月:继续进行行道树的冬季修理工作;继续剪除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如吹绵蚧、草履蚧)。
三月:天气渐暖,许多病虫害即将发生、要维护修理好各种除虫防虫防病器并准备好药品;注意蚜虫、草履蚧的发生,做到及时防治。
四月:做好树木的剥芽、修剪,随时除去多余的嫩芽和生长不当的枝条;每周对宿根花卉、草花施薄肥。
五月:春季开花的灌木进行花后修剪,按技术操作要求,对行道树进行剥芽;增施追肥、勤施薄肥;本月气温渐高,病虫害大量危害树木花卉,应注意虫情的预测预报,做好防虫防病工作;清除草坪中杂草。
六月:花木进行花后修剪,解决枝条与线路的矛盾;继续除去杂草,继续轧剪;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本月着重防治袋蛾、刺蛾、毒蛾等害虫和叶斑病、炭疽病、煤污病。
七月:本月天气炎热,杂草生长快,要继续中耕除草、疏松土壤。袋蛾、刺蛾、天牛、盾蚧、第二代吹绵蚧、螨类等害虫大量发生,应注意防治,同时要继续防治炭疽病、白粉病、叶斑病;伏天气温高,雨水少时要灌溉抗旱。本月又是暴雨较多的月份,故要注意防涝;要做好防风工作,经常检查,及时扶正风倒木,及时修剪影响线路安全的枝条。
八月:继续中耕除草,疏松土壤;继续做好防旱工作,保证苗木的正常生长;本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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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生长旺盛,要及时追施肥料,对小苗要薄肥多施;继续做好防风工作,发现风倒木及时扶正;继续做好防治病虫害工作,要认真防治危害树木的主要害虫(袋蛾、第二代刺蛾等)及主要病害(白粉病、炭疽病、叶斑病等)。
九月:继续进行中耕除草,除去草坪杂草,进行草坪轧剪,对球类、绿篱等进行整形修剪;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特别要检查发生较多的蚜虫、袋蛾、刺蛾、褐斑病及花灌木煤污病等病虫情况,及时防治。
十月:做好防治工作,消灭各种成虫和虫卵;继续中耕除草;苗木生长缓慢后,检查成活率,保证冬春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月:冬季树木修剪,剪去病枝、枯枝;有虫卵枝及竞争枝、过密枝等。修剪行道树,操作时要严格掌握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做好防寒工作,对部分树木进行涂白,或用草绳包扎,或设风障;进行冬翻,改良土壤。
十二月:继续进行树木的整形修剪工作;大量积肥,翻地改良土壤;做好防寒工作,随时检查包扎物等设施,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继续抓好防治病虫害工作,剪除病虫枝、枯枝,消灭越冬病虫源,并结合冬季大除,搞好绿地卫生工作。
5、公园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5.1.无病虫害:枝叶没有病虫害,不发黄。不因虫害造成黄叶脱叶,无危害树木生长的各种病虫;
5.2.树木树池管理好:一是肥水足,树木生长发育好。二是水后及时中耕松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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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杂物、整齐美观。树上、草坪中无杂物、垃圾、栓绳等;
5.3.树形整齐美观、树冠完整、树干笔直、分枝统一、高粗均匀、枝叶疏密适度,修剪及时,无干枯枝、病虫枝等;
5.4.无缺株断行现象,做到有缺株能及时补上,缺株率不能超过2﹪;
5.5.草坪:缺苗秃斑率在1﹪以下,生长整齐,叶色正常无黄叶、病虫叶、无瓦块等。草坪经常修剪,生长高度保持在10cm以下;
5.6.认真管护:管护有制度,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养护操作规程,做到无脱岗现象,全年管护无重大事故。
6、绿化施工管理制度
绿化施工管理按照公园施工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7、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1.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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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7.2、基本验收标准
7.2.1 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7.2.2 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7.2.3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验收时要求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7.2.4 乔木
a.植株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病虫害,无枯枝,形态符合设计要求,支撑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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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稳固;
b.植株应悉心维护,因局部枯黄可进行修剪,但单个植株的冠幅应有原植或原移交时的80%以上(正常修枝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
c.每个植株应枝繁叶茂,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20%;
d.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属于大树。此类树木应挂牌编号并每周填写养护记录,以备查询。
7.2.5 灌木
a.植物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封锁病虫害、无残花、无枯枝败叶;
b.用于覆盖地面的小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内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5%;
c.剪形植物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攀缘植物应根据生长需要,进行绑扎牵引。
7.2.6 花卉
a.花卉种植地或摆放地应保持清洁,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繁花期过后应及时更换;
b.地栽花卉,每平方米内植株覆盖率小苗期应达到80%,成苗期应达到95%以上;
c.盆栽花卉,植株的冠幅应大于盆口,每平方米内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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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草坪、地被
a.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
b.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草不得超过2株;
c.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备注:除此之外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参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执行。
三、园容岗
1、园容岗职责
1.1.公园卫生保洁管理;
1.2.园容设施的配置;
1.3.园容的专业知识培训。
2、园容管理规范
2.1.公园卫生实行区域分块招标制度,每年实行评分制度,末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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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园容工作内容
2.2.1负责园内主园、次园路、各出入口、停车场、公厕、体育场所、各景点广场等硬化路面绿地的卫生管理保洁工作;
2.2.2负责水面保洁、打捞工作;
2.2.3负责水面、路面及公厕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
2.2.4负责协调联系环卫部门,做好垃圾清运的工作;
2.2.5负责公园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
2.2.6负责保洁工具、打捞船只的日常维护、管理;
2.3.公厕保洁标准
2.3.1卫生间内必须保持地面无积水、脚印、烟头等杂物、墙面无污迹及各种黏贴物等;
2.3.2卫生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照明效果,始终保持无异味且须保证照明无死角;
2.3.3洗手池须保证无水渍、无污染物且须保证无杂物放于洗手台上;
2.3.4大小便池内须保证无排泄物、坑沿无污迹,小便池内每日须按具体情况及时更换卫生球,纸篓内的杂物须在过半时立即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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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地面须保证无散落的杂物,门窗、隔板、设备须保证干净、整洁;
2.3.6管理房内同样须保持整洁且无杂物堆积。
2.4、路面保洁标准
2.4.1主园路、次园路、小路、公园出入口、停车场等保洁标准:每天先进行普扫,完成后,进行全段保洁。地面要求:无堆积物、无积水、积尘;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砖头瓦块干草树枝;无塑料垃圾;
2.4.2桌椅保洁标准:每日至少清洁一次,做到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广告贴纸、周边环境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4.3栏杆、灯具标准:栏杆灯具每日至少清洁一次,要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广告贴纸、干净亮丽;
2.4.4果皮箱、垃圾桶保洁标准:保持垃圾不溢出、果皮箱门关闭严实、外部干净整洁;每日清掏不少于两次;
2.4.5雨、雪天气后的路面卫生标准:要先及时清理公园游人出入口再清理路面积水、淤泥、积雪、积冰等,做到路面无积水、无积冰;
2.4.6路面垃圾清理标准: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并将其分类收集在垃圾桶内,不乱堆乱放,不在园内焚烧或掩埋。同时,清扫工具应存放在规定地方;
2.4.7绿地清理标准:无烟蒂、无瓜果皮壳、无塑料垃圾、严禁将路面垃圾扫入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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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2.4.8宣传栏、警示牌、指示牌玻璃清理标准:干净无灰尘、框架干净无污迹,表面无广告纸,无乱贴乱画;
2.4.9大清扫保洁标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包括卫生死角)。
2.5、水面保洁标准
2.5.1水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死鱼虾等水面漂浮物(每日清洁一次);
2.5.2及时修整水草、藻类植物;
2.5.3水质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清换,每年一次进行河道清淤;
2.5.4水岸、通道保持干燥,无积水。
2.6、经营场所卫生标准
2.6.1员工上岗前必须先进行自我检查,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工服清洁干净;
2.6.2经营场所必须保证地面干净无尘土,墙面整洁,空气干燥通风;
2.6.3餐饮业必须保证食品干净、操作卫生,后厨地面、墙壁等干净无油渍,物品排放整齐。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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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每周对工作区域卫生进行一次大清扫,彻底清楚卫生死角,并进行检查。
2.7运动场卫生标准
2.7.1运动场内无垃圾,地面整洁无污染;
2.7.2运动设施每日清洁无尘土;
2.7.3排水通道保持畅通,每月一次全面清理;
2.7.4雨雪后及时清理地面、运动设施的积水、积雪、保持场地整洁;
2.7.5笼式足球、网球每拨游客结束,进行场内卫生干净,每周全面清理。
第四章 综合管理
一、基础规范
1、岗位守则
1.1、所有人员必须了解综合管理组基本的专业知识及操作规范;
1.2、熟悉公园内重要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和基本维护等;
1.3、具一定的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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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特殊专业必须持证上岗;
1.5、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具有责任感;
1.6、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填写相关记录;
1.7、遇事沉着冷静,及时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上报负责人处理。
2、施工项目管理基本规范
2.1、公园施工项目分为园区提升项目施工和经营项目施工两类;
2.2、园区提升项目由设施管理班审批,经营项目由经营开发班审批,重大项目均有管委会审批;
2.3、设施管理岗管理所有项目施工。其中经营项目施工阶段由经营开发岗配合管理;
2.4、施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公园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5、 施工结束后,综合管理组组织验收;
2.6、 施工过程中对公园绿化、设施造成损坏的,或者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对公园游客及公园声誉造成损害的,相关费用或罚金从文明施工保证金予以扣除。
二、经营开发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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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开发岗职责
1.1、园区商业项目的规划开发;
1.2、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
1.3、施工项目的监督管理。
2、经营开发管理规范
2.1、公园内所有经营项目由综合管理组统一规划、管理,经营开发负责实施;
2.2召集的会议,通知的所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3、园内单位或经营户应对其场地范围内垃圾杂物等及时清理,绿化植物要修剪及时,不得随意设置广告伞。场所周边区域干净整洁,区域内非生活类垃圾自行清理、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2.4、经营项目周边禁止停放车辆,饲养动物,禁止占用协议以外的地方置物或经营;
2.5、餐饮、冷饮点必须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个人健康证,商品应明码标价,不得强买强卖,售过期食品;
2.6、经营项目必须按时开放,夏季上午8点到晚上9点,冬季下午9点到晚上8点,特殊经营可与经营开发班负责人协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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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因经营方工作不到位引起的游客设诉、上级部门追究或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公园形象的经营户,罚款1000-5000元不等,造成人员伤害等严重事故撤销其经营资格;
2.8、白天营业时,带音响的设备音量控制在75分贝之内,测量标准为:音响设备正前方5米处,高1.2米;
2.9、违反公园要求的经营户,经营项目一律按照停业整顿处理。
3、游乐设施安全及操作管理规范
3.1、游乐设施必须“三证”齐全(检验合格证、物价牌、乘坐须知)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3.2、游乐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上岗证。每项游乐设施至少需配备1名安全管理员和2名操作员;
3.3、所有工作人员须在公园经营开发班登记备案,并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挂牌上岗。严禁未经登记备案和未经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
3.4、游乐设施至少每15日停运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每日运营前的例行安全检查要认真负责,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到人,没有安全检查人员签字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运营;
3.5、加强安全检查,除进行日、周、月、节假日前和旺季前的例行检查外,设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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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规定有技术监督部门每年全面检修一次,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6、游乐活动如有健康条件限制和年龄要求、不适合某种疾病患者参与的、或者需要专人陪护的,应在《乘座须知》以及入口处予以明示,并且售票人员应予以提前告知和必要的劝阻;
3.7、各游乐设施营业时,必须做到钱票两清,印刷要规范,票据背面必须印有该项目乘坐须知;
3.8、在游乐设施运行前,工作人员应对游客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具体指导游客正确操作游乐设施,确保游客掌握游乐活动的安全要领;
3.9、游乐设施在乘客乘坐到位后,需进行振铃提示,再次提醒游客注意安全,确认无任何险情后,方可开机运行;
3.10、在游乐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游客安全状态,适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事项,及时纠正游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举止,排除安全隐患;
3.11、如遇游客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应按公园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12、所有游乐场所须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3.13、严格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备,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有报警设施,设置报警器和火警电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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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露天水上项目应设置避雷装置;
3.15、各水上游乐项目均应设立救援船、救生衣,配备足够的经过专门培训的救生员;
3.16、凡遇恶劣天气或游艺、游乐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
3.18、公园游乐区要配备安保人员,维护园区秩序,制止治安纠纷。
4、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1、特种设备使用经营户要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
4.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4.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4、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4.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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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电管理岗
1、水电管理岗职责
1.1、公园水电日常检查、维护、安全管理;
1.2、经营场所的水电线路布局及用户水电费用的收缴;
1.3、亮化工程用电管理;
1.4、汛期、暴雨大雪时的水电安全预防和问题处置。
2、水电管理规范
2.1、公园水电由公园办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2.2、水电设施的维护及运行实由综合管理组管理,各单位、经营户和个人不得自行变更和处置;
2.3、水电费收缴、购买由综合管理组负责,做好统计,按收支两条线的制度严格执行;
2.4、水电管理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确保水电供应正常。遇有停水停电,除特殊情况外应事先通知;
2.5、水电收费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坚持“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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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园区内单位、经营户用水用电须安装计量表,对难以独立计量的用水户按每人每月3吨、人数按实际用水人数核算收取费用;公园办公自用水电按实查抄、统计核报;
2.7、基建施工、维修工程等需临时用水用电时,施工方应办理临时用水用电手续,签订用水用电合同,并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和用水情况预缴1000—2000元的水电费。计量表统一安装,定期按实查抄缴费;
2.8、凡违规操作水电的经营户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并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罚。
四、设施管理岗
1、设施管理岗职责
1.1、公园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2、园区提升项目基建部分的计划编制和实施;
1.3、施工项目的管理。
2、设施管理规范
2.1、管理制度
2.1.1设施管理岗每周两次对公园设施进行全面巡查;
2.1.2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自然灾害时组织安排专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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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巡查人员每次巡查都要形成检(巡)查的书面记录,遇问题及时上报设施管理组,及时处理、跟进、并定期复查效果;
2.1.4如遇游客或其他人员反映问题,应形成书面记录,上报综合管理组,立即安排维护,将维修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游客及相关人员;
2.1.5遇到夜间突发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接到通知的人员应立即到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栏等,并尽快上报处置。
2.2、管理范围
2.2.1公园所有道路、广场地铺装、路缘石等。定期检查公园路面破损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坑洼、有无明显沉陷、网裂、缝料散失,砼板块松动, 井座是否有明显沉陷。步行道是否存在坑洼、沉陷、拱起,步行道面材是否缺损、错位、松动,路沿石是否错台、缺损、倾斜、移位。是否有混凝土残桩、钢筋等施工残留物;
2.2.2给排水设施:主要检查污水是否外溢(支管通畅)、检查井、雨水井是否淤积、井盖有无缺失、破损或坍塌现象;
2.2.3桥主要检查桥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明显裂纹、坑洼、沉陷、拱起,面材是否缺损、错位、松动。桥栏杆或护栏有无松动错位,构件是否完好。墩台表面是否有破损、露筋现象;
2.2.4仿古建筑及亭、廊:主要检查屋面、檐口瓦件是否松动、脱落,屋面是否有杂草、异物,栏杆、护栏是否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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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照明系统:电缆井盖有无缺失、破损或坍塌现象,电表箱设施配件齐全,外观整齐。路灯、公厕、古建筑内照明是否完好,线路有无乱接乱拉现象;
2.2.6条凳、垃圾箱:主要检查条凳、垃圾箱是否损坏、移位;
2.2.7、健身器材和运动设备是否存安全、完好,是否竖立安全提示语、告示牌。
2.3、处理办法
2.3.1、巡查人员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设施管理班负责人,发现问题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2.3.2水电井盖缺失或损坏,维修由水电管理班负责,巡查人员应督促水电管理班在接到通知当天及时修复或更换;
2.3.3建筑物、园路的零星损坏由巡查人员上报设施管理班负责人,并应尽快安排施工队进行维修,并对施工单位的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2.3.4广场等铺装地面进行维修时,补换材料的材质、外观、尺寸、色调于周边材料基本保持一致;
2.3.5对存在堵塞的排污渠道或排水井进行及时排污处理,保持畅通无阻;
2.3.6若发现电线乱接现象应立即进行断电处理,拆除不用的电线;
2.3.7座椅、条凳、垃圾箱损坏应立即拆除,并尽快联系维修单位进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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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要先行警示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2.3.9发现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制止并通知协调岗人员按规定做相应处罚。
3、施工项目管理
3.1、施工进场
3.1.1项目施工方必须向公园填写《施工申请》表并提交《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表报综合管理组审查;
3.1.2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及个人签订《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责任书》;
3.1.3施工方需制定此次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安全方案及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
3.1.4审查通过后,项目建设方、施工方和公园综合管理组签订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书并交纳文明施工保证金;
3.1.5施工车辆出入必须在环境保障组办理车辆出入证,并遵守车辆出入园管理规定。
3.2、施工现场安全
3.2.1工程施工必须在保证公园游客以及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方要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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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按照规范作业;
3.2.3重点部位及有作业危险性的施工不得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施工前要将方案及时间、保障措施报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2.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垂直作业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的防护措施。凡属国家规定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持证上岗;
3.2.5在各作业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正式上岗作业前,施工方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教育,填写培训、做好记录,公园办应派员参与;
3.2.6施工方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对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公园办有权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必要时责令整改,甚至停工。
3.3、临时用电及防火安全
3.3.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3.3.2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总配电箱、闸刀箱加锁,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做接地,电气设备要按规程作接零保护,如遇雷雨天气应停止工作;
3.3.3照明线路及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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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临时照明线路高度应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须有绝缘隔离保护,防止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发生;
3.3.5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施工单位每天要进行巡检并填写结果,对出现的用电隐患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3.6设施管理班组织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时必须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3.7建立健全防火制度,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制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并配置专职人员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3.4、现场围护
3.4.1园内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围护后方可开工;已开工项目,围护要保持完整、整洁,出现杂乱残破现象应及时维修,直至工程结束后方可拆除;
3.4.2工期2个月以上的施工现场做彩钢板围护;工期在1周—2个月的,可采用彩条布围护,关键部位必须进行彩钢板围护;工期在一周以内的施工现场,使用临时围网警示带;
3.4.3短时间的临时维修,应有警示带围护。如因紧急抢修而未做围护的,必须有专人现场监管。如不能按要求围护,禁止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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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警示标志
为确保每位人员的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按相关单位要求制作、悬挂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提示标志等;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坑、洼、沟、槽等未及时填埋处悬挂夜间警示灯及警示牌。
3.6、材料堆放
所有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进行围挡,未经许可不得占用道路及绿化地。特殊或危险材料应做好安全防范,并有专人照看。
3.7、现场卫生管理
3.7.1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外运,不得在园内现场掩埋或倾倒;工地围挡周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影响游园秩序。
3.7.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种物品或材料;
3.7.3长时间堆放的土方、垃圾必须覆盖。原则上当日产生的垃圾当夜拉走,不够整车或因故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覆盖;
3.8、其他
3.8.1园内施工单位必须落实设施管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如未按时完成整改要求的,公园有权停止施工用电,停工整顿,直至清理出园,所造成的损失公园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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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本办法为园内管理制度,政府有相关规定的以政府规定为准。
4、运动场管理
4.1、运动场的使用规定及说明
4.1.1目前运动场的运动设施有: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器材、象棋和围棋、配套设施有水吧和休闲长廊;
4.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园区状况和管理模式,规定笼式场地采取收费,即足球场和网球场为收费项目,具体金额以运动场公告为准。使用流程:先办卡后预约再使用;
4.1.3公园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在运动场组织相关运动,并做优惠,全民健身日,所有笼式场地免费使用,场地有限,以预约的前后次序为参考依据;
4.1.4运动场晚间照明时间为夏季20点—23点,冬季18点—21点,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1.5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运动场内禁止运动;
4.1.6规范使用运动设施,健身器材使用时请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在运动过程中发现设施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服从相关管理。人为造成设施破坏必须赔偿,对于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将从重处理;
4.2、进入运动场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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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请穿运动鞋、软橡胶底运动,请勿穿高跟鞋、钉鞋勿进;
4.2.2禁止在场内堆压物品、重物、杂物等,宠物、所有车辆禁止入内;
4.2.3运动场内禁止吸烟、吃口香糖,乱丢饮料瓶等一切垃圾废弃物,离场前请自觉将垃圾带走或扔进垃圾箱;
4.2.4儿童进入运动场地必须要有成人监护;
4.2.5晚间照明时间结束后不允许在运动场内运动,由此造成的伤害,公园概不负责;
4.2.6运动场内严禁起哄打闹,影响场内正常运动秩序,遇有冲突立即找环境保障组人员或拨打公园办电话处理;
4.2.7凡违反以上事项的根据相关条例作出相应处罚,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4.3、运动场设施的日常保洁和维护
4.3.1运动场的治安管理由区域安保人员负责;并保证各自区域内的卫生整洁、设施安全;
4.3.2运动场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严格按照园容管理和设施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活动前要强化检查工作;
4.3.3运动场的保洁记录、设施检查要形成记录,定期上交设施管理人员查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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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4.1公园设有医疗救助点、便民服务点、志愿者服务点,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保障;
4.4.2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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