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房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如有漏记或记录不全每次罚款10元。
二、班中禁止脱岗、漏岗、玩岗发现一次罚款30元。
三、不随意换休,有时需提前请假,无故不来按旷工处理。
四、爱护洗衣房的设施及用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和培训,对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
六、工人送洗的工作服必须记录清楚,当班送洗的衣物必须当班清洗干净,烘干后的工作服要叠放整齐。
七、对于破损的工作服要及时缝补,确保衣扣齐全,无开裂。
八、操作洗衣机甩干机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工作,不能超容量洗衣。洗衣前必须检查工作服兜内是否有遗漏的物品或硬件。洗衣后的洗衣机和烘干机必须清洗干净,保证完好,如发生故障或问题要及时汇报。
九、不能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清洗衣物,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
十、讲究文明礼貌,用好文明用语,发生问题及时化解,不与员工发生口角之争。
十一、洗衣房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十二、记录要真实准确并妥善保管,如出现丢页、撕页、错记、漏记等情况,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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