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教师公约
第一条 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堂教学,因材施教,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系统传授知识、技能。
第二条 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缺课,不得擅自调课,调换课须经教研室主任或教务处准许,不得自行找人上自习课。
第三条 应在上课前1分钟等候在教室门口,上课铃声一停,即刻进入教室;下课铃响后,方可下课;上课时,不得擅离课堂,应充分利用好课堂45分钟,向45分钟要教学质量。
第四条 要尽量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及师生双边互动,讲究教学方法,注意不同层次学生的信息反应,课堂教学内容要让大部分学生接受过关。
第五条 课堂上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精神饱满,激情昂扬,不把个人不愉快的情绪带到课堂上,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并保持教学秩序良好。
第六条 对课堂上的突发事件,要充分运用教育智慧,尽量做到“冷处理”,切忌因个别学生违纪而大发雷霆,以确保不影响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和正常融洽的教学氛围。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干扰课堂教学秩序.上课时间未经教务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名批准,任何人不得到教室寻找学生,任课教师有权拒绝和制止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 未经校领导和教务处研究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令停课,不得抽调教师或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干其他事情.
第九条 上课时禁止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教室内一律禁止吸烟(教师休息室除外),严禁上课时吸烟.
第十条 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材(或讲义)、教案、点名册及必要的教学工具;一般应站立讲课(年龄较大、身体不好或其他特殊原因者除外);语言规范,声音洪亮清晰。
第十一条 要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认真组织教学,严肃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二条 注意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说不利学生进步、同事团结的话。团结协作,不在办公室内议论他人是非,同学科教师应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任课教师有义务联合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第十三条 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教师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充分体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教师不断进取,尽职尽责、客观地认识和衡量自己的工作,特对原考核办法做如下修订和补充。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定性考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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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第三条 考核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小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
1. 对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教; 2. 组织学生评教; 3. 负责教学常规考核;
4. 确定教师考核等级和课时津贴发放标准。
第四条 考核办法和程序:主要通过教师听课评教、学生测评、教研室常规考核、教务处考核等几方面共同评定教师的工作业绩.
1. 听课考核由听课小组执行,听课考核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考核组成。日常教学听课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每次听取教师1—2节课。教研室主任对本室教师的听课考核分上半学期和下半学期或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听课考核,两者取平均值作为教研室主任对本室教师的听课评分。
听课人员在听完课后应及时对授课教师进行评教,指出在授课中的优点、不足之处和建议,并将评教、评分结果每学期末上交听课小组负责人.每学期末听课小组对教师的听课评分进行统计,公布评分结果.
2. 学生评教由教师考核小组组织执行,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由督导室提供学生评教测评表及学生评分标注和范围(打分范围在65—95之间)每班随机抽取部分学生按评分表进行打分,同时对本班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考核小组对学生的评分进行统计,对学生评教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对建议和意见集中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组织进行单独谈话,公布学生评教结果,学生评教的原始材料由督导室负责封存备查。
3. 教学常规考核:由教研室主任执行,教研室主任参照《教师常规考核细则》对本室教师进行日常考核,每两周考核一次,学期末求平均值。每两周上交一次考核结果到教务处,教务处不定期的对教研室主任的考核工作进行抽查,教务处及督导室负责人在学期末对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的考核分别进行审定,并听取教研室主任对本室教师考核情况的说明.教研室主任的考核由教师考核小组负责人执行,每学期末参照《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教研室主任在本学日常教学、教研等工作进行评定,并确定等级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4. 在评教考核过程中,对教师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人及时进行个别谈话,指出不足及改进方向,考核总评成绩对外公布。
第五条 考核成绩计算和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为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客观、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办法。
1.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业绩成绩按下表中各项内容按比例计算,除“发表论文、获奖情况”项无保底分数外,其它各项均按基本分80分、满分100分、保底分60分评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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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成绩(30%) 听课评教成绩 (50%) 督导室评教及考核成绩(40%) 教务处、教研室评教成绩(30%) 教学业绩考核总成绩完成听课情况(15%) 批改学生作业情况(15%) 教研室考核成绩 (60%) 常规考核成绩 (50%) 教务处考核成绩 (40%) 准备教案情况(25%) 参加教研活动情况(30%) 其它表现(15%) 教师上课检查情况(20%) 发表论文、获奖情况(60%) 其它表现(20%) 其中发表论文、获奖情况按以下标准给予计分(此项计分以满分12分封顶): (1)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计2分,全国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一篇计4分。 (2) 学生技能竞赛指导教师获市级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计4分、3分;获市级个人一等奖计2分。获省级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12分、10分、8分;获省级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未获奖项的指导教师每人计2分。
(3) 其它奖项计分视具体情况由教务处酌情评定。 2。 教师课时津贴评定办法:
教师课时津贴标准采用划分等级的办法进行评定,课时津贴标准共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见下表: 课时津贴标准等级 占总人数比例(%) A 10 B 50 C 30 D 10 课时津贴等级划分依据是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总成绩,部分担任教务处考核课程的任课老师的教学业绩考核总成绩还将结合其所任考核课程的教学效果成绩,考核课程教学效果成绩与任课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调节: 考核课程学生成绩及格率(%) 课时津贴发放标准 ≤59 降低一级 60-85 原等级 ≥86 提升一级 考核等级有教师考核小组负责人按考核总成绩确定等级课时津贴标准,并报分管校长审
批,公布结果,津贴由校计财处核付。
3。 其他听课表、学生评教表、常规考核级教师自评表另行制定。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教师考核小组。
1. 服从教研室主任安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否则每出现一次扣5分,情
节严重的报学校、教务处另行处理。
2.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做到衣冠整洁、不穿背心拖鞋、短裤以及过于透露的衣服进入教室,端正教风、廉洁自律,不得向学生有索、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对穿背心、短裤、拖鞋以及过于透露的衣服进入教室,每发现一次扣0.5分,对向学生有索、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每次学期考评为不合格,课时津贴降一档发放。
第三章 教师常规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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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学校、教务处、教研室等组织的有关活动和会议,上班抽查过程中出现迟到、早退或不知去向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被校领导检查并通报的,每次扣1分;有关活动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每请假(病假、公假除外)一天扣0。5分,缺勤一次扣2分.
4。 每学期按要求上交所任课程的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给教研室主任,授课计划中应注明每周教学进程,同专业同年级同课程的教学进程要求统一,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执行。未完成的每门课程扣5分,未按时上交每迟交一天扣0。5分.
5。 课前事先备好教案,教案中注明班级、学科、日期、节次,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布置作业或实习报告等,教研室主任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每学期结束由教研室主任统计汇总,教务处将进行抽查。凡课前没有备课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备课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6. 根据授课计划组织教学,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上课期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会客,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向教研室主任办理请假、调课手续,再交教务处存档。上课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每旷课一次扣5分,上课打手机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课中途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按旷课处理,未曾办理调课手续私自调课的,每发现一次扣提出调课方1分。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学期末教学进程与计划每相差4节扣1分.
7。 注意教学方法,授课力求内容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理论联系实际.凡教学上学生反应强烈的酌情扣分处理.
8. 做好学生上课考勤记录,未记录的每次扣0。5分。
9。 教师每上完4节理论课应布置一次练习或思考题并进行批改,实验实训课应有实验实训总结或报告,否则每少一次扣0。5分.
10. 开展实验实训时,应事先到实验实训场所核实实验实训能否开展,做好开设实验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凡因准备不充分导致学生实验实训课无法开展而误课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1. 做好学生实验实训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严格按实验实训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训,凡在带学生实验实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每次扣3—5分。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上报学校处理,该学期课时津贴降一档发放.
12。 实验实训期间,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训,不得干私活和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分,同时不记录该课时。
13. 学生电脑操作课应严格按课堂教学要求进行,不得私自开放网络(课末二十分钟教师可以开放网络),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同时不记录该课时。
14. 考查课程的考试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适当考虑本学科的重点、难点,由任课教师或同一课程的教师共同拟定试题,由教研室主任把关审定和组织打印试卷,考试后及时改卷和登记成绩,按时上交教务处,未按时上交学生成绩的,每迟一天扣0。5分.考核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或同一课程的教师共同拟定三套试题,上交教务处,考试由教务处抽题出卷,考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改卷评分。在考核课程考试的监考过程中,监考不严或发现学生违纪不及时上报者发现一人一次扣1分。
15。 课时基本工作量为校领导4节/周,中层干部8节/周,干事10节/周,普通教师16节/周,为鼓励多上课,基本工作量每超过一节加0。 5分。同时授两门课程的,每周增加1节备课课时。因教学需要改授其它专业课程的,课时量按1.5倍计算。
16。 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每月最少听课一次,并做好听课记录,提出听课意见,听课前事先与教研室主任打好招呼,每少听一次课扣1分.
17。 积极参加教研、科研、学术经验交流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每学期至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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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有价值的论文交教研室,以供推荐发表,积极撰写专著,编写讲义,参编教材等,每学期末撰写一篇工作总结或教学心得体会。未提交论文者扣1分;未完成工作总结或教学心得体会的扣1分;凡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获奖的,每篇加1分,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获奖的,每篇加2分,获得科研成果或参与完成课题的每人加3分,课题主持人加6分。
18。 根据教务处、教研室的安排参与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和相关专业课程活动竞赛活动。凡参与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和相关专业课程竞赛活动的指导老师加2分,凡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加2分,获得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以上奖项累计加分。
19. 服从领导分配及交办事务的,积极配合教研室工作的,在教学上表现突出的教师可酌情加1—2分。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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