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仪容仪表进行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我处决定高一年级万玛诺日、吾见多杰、才华、高二年级文成才让、巴玛仁增、张海东、高三年级力太、万玛项欠、洋洛才让,以上领导小组及组员于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晚上对我校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全面检查。特此通知。
德育管理处
2013年12月19日
附表1: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仪容仪表检查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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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仪容仪表检查情况登记表
班
项目 学生名单 扣分 得分 发型不合格 25分 仪容 仪表 (100分) 指甲不合格 25分 服装不合格 25分 佩带饰物 25分
检查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评分标准:1、仪容仪表满分100分,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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