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历
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以及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文件精神,学工部将启动2012年毕业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工作,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需要对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有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图像信息核对及要求
我校在2011年12月2—3日组织的本科2008级、专科2009级学生图像采集,目前,新华社已将电子照片挂网,请各院系通知毕业生于2012年4月20日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account.chsi.com.cn)
上核对图像信息,并按照页面提示要求在线提交,完成信息勘误。逾期不提交的,
视为默认信息无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毕业生登录学信网对本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图像信息会自动进入教育部备案的学历信息电子档案库。学校根据毕业生核对后的学历信息,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教育部,系统会自动审核,实现图像信息与学历信息自动匹配对接实现学历信息即时注册,并网上公布。若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学工部学生管理办联系,并进行修订、补充有关信息。
二、纸介质信息核对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我校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历信息将在3月份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报预审。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专业、学制、培养层次、入学时间、身份证号等(由于打印字段有限,仅选择核对部分关键字段,具体见核对名单)。要求每位毕业生认真核对每条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和文本信息),经本人确认并签名,年级辅导员审核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于2012年3月9日前交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1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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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学工部学生管理办联系,并进行修订、补充有关信息。(若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民族更正请按规定补交相关合法性材料)。没有图像
采集的毕业生,请于2012年3月31日前到新华社湖北分社拍照(地址:武汉市徐东大街354号;电话:68881175或68881143),并索取电子照片反馈至学生管理办公室(131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管理办联系。电话:67868026。
附:1.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历信息上报注册核对名单 2.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毕业生图像采集照片(纸介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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