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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西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022-10-09 来源:步旅网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人工挖土方、淤泥、流砂 (2)山坡切土 (3)人工挖沟槽 (4)人工挖基坑

(5)人工挖孔桩挖土方

(6)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空孔土方 (7)回旋钻孔灌注桩空孔土方 (8)修凿混凝土桩头 (9)支挡土板 2.机械土方

(1)推土机推土方 (2)铲运机铲运土方 (3)挖掘机挖土方 (4)场地平整 二、石方工程 1.人工石方 (1)人工凿石

(2)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2.机械石方

机械打眼爆破石方 三、土石方回填 1.土方回填 (1)回填、打夯 (2)基底钎探 2.机械碾压 (1)原土碾压 (2)填土碾压

四、土、石方运输 1.人工运土、石方 (1)土方运输 (2)石方运输 2.机械运土石方 (1)装载机装运土方 (2)自卸汽车运土方 (3)推土机推碴

(4)挖掘机挖碴自卸汽车运碴

第二章 桩基础与地基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2)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3)静压锚杆桩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 3.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2)复打灌注混凝土桩 (3)回旋钻孔灌注桩

(4)长螺旋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5)人工挖孔桩 二、其它桩

1.沉管灌注砂(碎石或砂石)桩 2.灰土挤密桩

3.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喷粉桩) 三、地基处理

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砖基础 二、砖砌体 1.实心墙

2.空斗墙、空花墙 3.填充墙、贴砌砖 4.围墙 5.砖柱 6.其他

三、砖构筑物 1.砖烟囱、水塔 2.化粪池、检查井 四、砌块砌体 1.砌块墙 2.多孔砖墙 3.空心砖墙 五、石砌体 1.石基础 2.石墙、柱 3.地沟 4.护坡 5.其他 6.红条石

六、砖明沟、混凝土管道铺设

1.砖明沟

2.混凝土管道铺设(平接式,管长1050mm)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

二、现浇混凝土 1.基础 2.柱 3.梁 4.墙 5.板 6.其它

三、预制混凝土 1.桩 2.柱 3.梁 4.屋架 5.板 6.其它

四、构筑物混凝土 1.贮水(油)池 2.贮仓 3.水塔

4.倒锥壳水塔 5.烟囱 6.筒仓 7.地沟

五、集中搅拌混凝土 1.混凝土搅拌站 2.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3.混凝土泵送

六、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七、预制构件运输 八、预制构件安装 1.柱安装 2.吊车梁安装 3.梁安装 4.屋架安装

5.天窗架、天窗端壁安装 6.板安装

九、钢筋及铁件 1.现浇构件圆钢筋 2.现浇构件螺纹钢筋 3.现浇构件变形钢筋

4.桩基础钢筋 5.预制构件圆钢筋 6.预制构件螺纹钢筋 7.先张法预应力钢筋 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

9.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 10.铁件及电渣压力焊接

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木板大门 2.钢木大门 3.全板钢大门 4.特种门 5.围墙钢大门 6.门窗五金配件表 二、木屋架 三、木构件 1.屋面木基层 2.木楼梯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

1.钢柱制作

2.钢屋架、钢托架制作

3.钢吊车梁、钢制动梁制作 4.钢支撑、钢檩条、钢墙架制作 5.钢平台、钢梯、钢栏杆制作 6.钢漏斗、H型钢制作 7.螺栓球节点钢网架制作 二、金属结构构件运输 三、金属结构构件安装 1.钢柱安装 2.钢吊车梁安装 3.钢屋架拼装 4.钢屋架安装 5.钢网架拼装安装 6.钢天窗架拼装安装 7.钢托架梁安装 8.钢桁架安装 9.钢檩条安装

10.钢屋架支撑、柱间支撑安装 11.钢平台、操作台、扶梯安装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

二、屋面防水、排水 1.卷材屋面 (1)油毡屋面

(2)高分子卷材屋面 2.涂膜屋面 3.屋面排水

三、墙(地)面防水、防潮 1.防水砂浆 2.卷材防水 3.涂膜防水 四、变形缝 1.填缝 2.盖缝

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 1.整体面层

(1)砂浆、混凝土、胶泥面层 (2)玻璃钢面层 (3)塑料面层 2.块料面层

(1)平面砌块料面层 (2)池、沟、槽砌块料 二、其他防腐 1.隔离层

2.耐酸防腐涂料 三、隔热保温 1.屋面保温

2.天棚保温(带木龙骨) 3.墙体保温 4.楼地面隔热 5.柱保温

第九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第十章 混凝土、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 1.基础 2.柱 3.梁 4.墙 5.板 6.其它

二、预制混凝土模板 1.桩 2.柱 3.梁 4.屋架 5.板 6.其他 7.地胎模

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烟囱 2.水塔

3.倒锥壳水塔 4.贮水(油)池 5.贮仓 6.筒仓 7.地沟

四、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

第十一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脚手架 1.毛竹脚手架 2.钢管脚手架 二、里脚手架

三、基础满堂脚手架 四、独立斜道 1.竹斜道 2.钢管斜道 五、烟囱脚手架 六、电梯井字架 七、架空运输道

第十二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20m(6层)内卷扬机施工 2.20m(6层)内塔式起重机施工 3.20m(6层)以上塔式起重机施工 4.20m(6层)以上卷扬机施工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第十三章 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

说 明

附表一、轨道铺设费用表

附表二、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表 附表三、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表 附 录

附录一:混凝土、砂浆及垫层、保温材料配合比表 一、现浇卵石混凝土 二、现浇碎石混凝土 三、预制卵石混凝土 附录二、材料预算价格表 附录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总 说 明

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确定工程造价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四、建筑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

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建筑定额章、节划分按《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建筑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工程费的基础价。各地区不得另编基价表。 六、建筑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七、建筑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八、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基本用工以1989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计算。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每工日为23.5元(含流贴)。 2、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除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均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现场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及加工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综合取定。执行时市场实际价格与定额预算价之间的差价,应予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4年)计算。

(2)零星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费用列入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建筑定额中混凝土粗集料系按卵石考虑的,如设计图纸采用碎石粗集料时,应按第十四章中配合比进行换算,但含量不变。

在混凝土配合比表中,同一种强度等级均列有两种强度等级水泥的基价,建筑定额均采用低强度等级水泥组成混凝土基价,实际使用水泥强度等级或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按混凝土配合比表换算混凝土价格,但混凝土含量不变。

建筑定额中混凝土养护系按洒水养护考虑,如采用其他方法养护时应按实计算。 十、为便于编制标底及快速报价,在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第九章模板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后面列有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模板含量参考表。使用时以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体积(或面积、长度)分别乘以该构件的钢筋、模板含量得出钢筋、模板的工程量,再分别套用单项定额子目。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钢筋模板用量应按施工图纸计算后进行调整。 十一、建筑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先按施工图纸计算出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规定,分别增加废品率及损耗率,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托架及高度在9m以上梁、板、柱不计损耗率。

名称 各类预制构件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制作废品率 0.2% 0.1% 运输堆放损耗 0.8% 0.4% 安装、打桩损耗 0.5% 1.5% 十二、建筑定额中砂的用量,是按自然湿度规格砂计算的,已考虑了膨胀系数的增加量。 十三、建筑定额中每立方米石灰膏,系按生石灰600kg考虑的。

十四、定额项目消耗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基价中未包括该项材料的价格,使用时应根据实际价格计算。

十五、建筑定额中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室外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建筑定额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项目计算。

十六、建筑定额中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七、建筑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结构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结构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底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及坡屋顶的空间部分,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的部分可以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建筑物外墙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8.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宽按自然层计算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中。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坡屋面空间,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地沟、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底层无围栏的走廊、檐廊。

8.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节规定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基价表。

2.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XVI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7.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岩石风化程度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程度见附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中风化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25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强风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特征

8.人工挖孔桩遇到淤泥、流沙时,可另行按实际发生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4.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8.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列系数:

项 目 推土机推土方 铲运机铲运土方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9.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1.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一、二类土壤 0.84 0.84 0.86 0.84 四类土壤 1.18 1.26 1.09 1.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的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一般规则

⑴人工土、石方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如遇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下表折算:

虚方体积 1.00 1.30 1.49 1.20 天然密实体积 0.77 1.00 1.15 0.93 2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0.81 2

松填体积 0.83 1.08 1.24 1.00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以内的为基坑;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以上的为挖土方;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为山坡切土。

(3)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在建筑物场地内,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当进行场地竖向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但套用定额时,按槽、坑的全深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挖沟槽、基坑、土方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放坡。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m) 1.20 1.50 2.00 人工挖土 1:0.50 1:0.33 1:0.25 机 械 挖 土 在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在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

始计算。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放坡。

6.基础施工增加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按下表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管 径 (mm)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

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2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300 800 7.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mm)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mm) 600 700 800 1000 1300 1600 1800 2000 2200 800 900 1000 1300 1500 1800 2000 2300 2600 陶土管 (mm) 700 800 900 1100 1400 - - - - 8.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9.人工挖孔桩挖桩土方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壁),从自然地面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10.沉管灌注桩、回旋钻孔灌注桩空桩部分的成孔工程量,从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的高度减1米后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1. 修凿混凝土桩头,按实际修凿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计算基础回填土体积应减去埋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基础和垫层,以及直径超过500mm的管道等所占的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

m/m 管道名称 钢管 铸铁管 混凝土管 管道直径(mm) 501-600 0.21 0.24 0.33 601-800 0.44 0.49 0.60 801-1000 0.71 0.77 0.92 1001-1200 - - 1.15 1201-1400 - - 1.35 1401-1600 - - 1.55 3

13.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14.余土外运或取土内运工程量=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运土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负值时为须取土内运。 15.沟槽、坑底夯实按实夯面积计算,套原土打夯子目。

16.爆破岩石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17.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土、石方运距

⑴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⑵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⑶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的最短距离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普定额氏分类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砂 砂壤土 Ⅰ 腐殖土 泥炭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一、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二类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土壤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Ⅱ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三类Ⅲ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土壤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四类Ⅳ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土壤 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松石 Ⅴ 硅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 3m) 1500 1600 1200 600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极限压碎强度(kg/c㎡) 用轻钻孔机钻开挖方进1m法及工耗时具 (分) 用尖锹开挖 紧固系数(f) 0.5~0.6 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用锹并同时用0.81~1.0 镐开挖(30%) 用锹并同时用镐和撬1.0~1.5 棍开挖(30%)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小于200 小于3.5 1.5~2.0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Ⅵ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Ⅶ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岩 硬石膏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石 石灰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Ⅷ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方岩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ⅩⅣ 花岗岩麻岩 闪长石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1100 1200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3000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200~ 400 3.5 用风镐和爆破法来开挖 2~4 次坚石 400~ 600 6.0 用爆破法开挖 4~6 Ⅷ 600~800 8.5 用爆破法开挖 6~8 普坚石 Ⅸ 800~1000 11.5 用爆破法开挖 8~10 普坚石 Ⅹ 1000~1200 15.0 用爆破法开挖 10~12 Ⅺ 1200~1400 18.5 用爆破法开挖 12~14 Ⅻ 1400~1600 22.0 用爆破法开挖 14~16 特坚石 1600~1800 27.5 用爆破法开挖 16~18 1800~2000 32.5 用爆破法开挖 18~2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强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3100 2900 2800 33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法开挖 20~25 Ⅹ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3000 Ⅵ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大于2500 大于60 用爆破法开挖 大于25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已综合了土壤的级别,执行中不予换算。

三、钻(冲)孔桩不分土壤类别。岩石风化程度划分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微风化 特 征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中风化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25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强风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四、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灌注砂(碎石或砂石)桩 灰土挤密桩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人工挖孔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m) 150 60 100 60 60 100 100 3五、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其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应按设计用量进行

调整。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均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坡堤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项目名称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沉管灌注砂桩 沉管灌注砂石桩 充盈系数 1.18 1.25 1.30 1.30 损耗率% 1.50 1.50 3.00 3.00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十一、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2m以内 4m以内 4m以上 使用的材料。

十四、钢板桩尖按加工铁件计价。

十五、定额中各种桩的混凝土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可以进行换算。

十六、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的水泥用量,定额中按水泥掺入量为12%计算,如设计水泥掺入比例不同时,可按水泥掺入量每增减1%进行换算。

十七、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上或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击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另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系数 1.25 1.43 1.67 十三、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等。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

2.送桩:按桩的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3.接桩:按设计接头数,以个计算。

4.封桩按实体积计算。 二、沉管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钢板桩尖者,其桩长按沉管底算至设计桩顶面(即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再加0.25m计算。活瓣桩尖的材料不扣,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按第四章规定以立方米计算,钢板桩尖按实计算(另加2%的损耗)。

2.复打桩工程量在编制预算时按图示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复打部分混凝土的灌入量体积,套相应的复打定额子目。 三、钻孔灌注桩

1.回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25m(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另加0.25m乘以螺旋钻头外径另加2cm截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

1.护壁体积,按设计图示护壁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扩大头(或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2.桩芯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五、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其体积按设计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钢筋笼制安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七、人工挖孔桩的挖土及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空孔部分的成孔量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八、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的截面面积计算 九、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空心砖的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5.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6.砖砌挡土墙,顶面宽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顶面宽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7.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8.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垃圾箱、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台阶挡墙或牵边、隔热板砖墩、地板墩等。

10.定额中砌筑砂浆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除附加砂浆外,均可以换算。 二、砌石

1.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一般计算规则

1.砖、石砌体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

2

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3.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装饰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5.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6.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5 365 2 490 2.5 615 3 740 2.砖墙每增1/2砖厚,计算厚度增加125mm。

3.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的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4.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围墙按设计长度计算。 六、墙身高度

1. 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

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

2

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围墙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砖顶面:(1)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2)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3)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结构间砌体,分别不同墙厚,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套相应砖墙定额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列项目计算。

九、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平镟、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钢筋砖圈梁、附墙垛、楼板面踢脚线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一、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砌块本身空心体积不予扣除,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三、砖柱不分柱身、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项目。

十四、毛石墙、方整石墙、红条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面突出的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镟、钢筋砖过梁等实砌砖体积,以零星砌体计算。

十五、其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牵边)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零星砌体按实体积计算。

4.毛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石基础定额。方整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砖、石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6.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十六、砖烟囱

1.基础与筒身划分,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底板,按钢筋混凝土相应定额套用。

2.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园形均按本定额执行。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但应扣除各种孔洞及钢筋混凝土圈、过梁所占的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C×πD

式中: 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3.烟囱筒身已包括了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的工料,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者,另行计算套砖墙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4.砖烟囱内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的相应定额子目。

5.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内。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

6.砖烟囱内采用钢筋加固者,钢筋按实际重量套“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子目。 7.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抹隔绝层:

⑴内衬按不同材料,以图示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⑵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料中心线平均周长乘图示厚度和高度),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中。

⑶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 8.烟囱的铁梯、围栏及紧箍圈的制作、安装,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十七、砖砌水塔

1.基础与塔身的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砖墙定额。

4.砖水塔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 十九、混凝土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混凝土按施工方法编制了现场搅拌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集中搅拌混凝土是按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及混凝土的泵送机械都是按施工企业自备的情况下编制的。采用集中搅拌混凝土不分构件名称和规格分别以混凝土输送泵或输送泵车,套用同一个泵送混凝土的定额子目。不适用于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构件。

二、混凝土

1.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的工作内容。

4.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6.混凝土子目中已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7.凡按投影面积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的用量(包括砼损耗)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则每增减1m混凝土,其人工、材料、机械按下列规定另行计算:人工2.62工日,混凝土1.015m,搅拌机0.1台班,插

3

3

入式震动器0.2台班。

8.阳台扶手带花台(花池)另行计算,套零星构件。

9.阳台栏板如采用砖砌、混凝土漏花(包括大刀片)、金属构件等,均按相应定额分别计算。

10.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按相应构件定额子目执行。

11.钢筋混凝土垫层按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本章相应项目规定计算。

12.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地面垫层需分格支模时,按技术措施中的垫层支模定额执行。

三、预制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为四类。见下表: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 类别 1 2 3 4 4m以内空心板、实心板 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门框及单件体积在0.1 m以内小构件 3项 目 3.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过14m,重量超过20吨,应另采取措施运输,定额子目不包括,另行计算。

四、预制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定额分别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编制。

5.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的构件安装。

7. 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8. 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定额中。

9. 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五、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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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应分别按现浇或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5.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预制构件钢筋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考虑,均不换算。 6、非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延伸长度不计,加工费也不增加。 7.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8.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换算。

9.各种钢筋、铁件的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

10.本定额中铁件为一般铁件,若设计要求刨光(或车丝或钻眼)者,应按精加工铁件价格计算。

11.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目 系数范围 人工、机械调整 系数

1.16 1.05 2.00 2.52 1.70 1.70 1.25 1.50 预制钢筋 折线型、薄 托架腹屋架 梁 现浇钢筋 小型 构件 小型 池槽 烟囱 构筑物 贮仓 水塔 矩形 圆形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 基础

⑴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⑵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⑶杯型基础杯口高度大于等于杯口大边长度者按杯型基础计算;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时按高杯基础计算。

⑷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⑸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2、 柱

⑴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⑶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⑷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⑸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 3、 梁

⑴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⑵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

⑶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500mm计算。地圈梁按圈梁定额计算。 ⑷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过梁计算。

4、 板

⑴有梁板包括主梁、次梁与板,梁板合并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⑶平板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的侧面。

⑷预制板缝宽度在60mm以上时,按现浇平板计算;60 mm宽以下的板缝已在接头灌缝的子目内考虑,不再列项计算。 5、 墙

⑴墙与梁重叠,当墙厚等于梁宽时,墙与梁合并按墙计算;当墙厚小于梁宽时,墙梁分别计算。

⑵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的底面。

⑶墙的净长大于宽4倍,小于等于宽7倍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 6、 其他

⑴带反梁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⑵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⑶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构筑物 ⑴烟囱

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⑵水塔

①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②筒身与槽底的分界以与槽底相连接的圈梁底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③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工程量内。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并不分直柱、斜柱,均合并计算。

④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⑤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执行本定额。

⑥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箱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依附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计算。

⑦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⑶贮水(油)池

①池底不分平底及锥底,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包括在池底内。 ②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③无梁池盖柱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

④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侧梁在内。

⑤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另按现浇钢筋混凝土部分矩形梁定额执行。

⑷贮仓

①圆形仓顶板梁与顶板合并计算,按顶板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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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圆形仓的基础若为板式基础,按满堂基础定额执行。 (5)地沟

①.本地沟适用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按本定额计算。

②.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与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

③.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另套相应项目计算。 二、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

⑴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⑵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⑶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⑷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⑸墙: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

⑹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楼梯与楼板连接时,楼梯算至楼梯梁外侧面。

圆形楼梯按悬挑楼梯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中心柱)。

⑺阳台、雨篷(悬挑板),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封口梁不另计算。带反边的雨篷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内计算。

⑻扶手按延长米计算。栏板按长度(包括伸入墙内的长度)乘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⑼台阶按图示尺寸的投影面积计算。

⑽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1)坡度大于等于1/4(26°34′)的斜板屋面,混凝土浇捣人工乘以系数1.25。 2.预制混凝土

⑴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灌缝孔及小于0.3m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⑵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桩尖按实体积计算。 ⑶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按金属结构定额以吨计算。

3.构筑物

⑴构筑物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扣除门窗洞口及0.3m以上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积计算。

⑵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项目计算。

⑶贮仓如由柱支撑,其柱与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相应项目计算。

⑷水塔筒式塔身和柱式塔身计算规定: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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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⑸水塔或倒锥壳水塔,烟囱基础等构筑物,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均按现浇混凝土部分相应或相近项目计算。

4.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⑴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⑵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⑶空心板堵塞端头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

1.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2.构件运输的最大运输距离取50km以内。

3.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积0.4m,并按一类构件运输计算。

4. 预制花格板按其外围面积(不扣除孔洞)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执行小型构件定额。 5.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6.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7.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四、钢筋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通长钢筋的接头,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钢筋直径在10mm以内的,不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直径在10mm以上的,当单个构件的单根钢筋设计长度大于8M时,按8m长一个搭接长度计算在钢筋用量内,其搭接长度按实用钢筋Ⅰ级钢30倍、Ⅱ级钢35倍直径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以个计算。

3.坡度大于1/4(26°34´)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工日乘以系数1.25。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⑵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⑶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绑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绑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计算。

⑷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⑸低合金钢筋或钢铰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计算。

⑹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⑺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

5.后张法预制钢筋项目内已包括孔道灌浆,实际孔道长度和直径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按定额执行。

6.钢筋笼制安,适用各类灌注桩,按重量以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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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钢筋混凝土护壁钢筋适用于人工挖孔桩,按重量以吨计算。

8.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亦按铁件计算。

9.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用铁件项目。混凝土中的钢筋支架及撑筋,并入钢筋中计算。

附录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量参考表 钢筋含量(t/m) 定额项目 钢筋砼(有肋式) 钢筋砼(无肋式) 钢筋砼 杯形基础 高形基础 满堂基础 独立式桩承台 设 备 基 础 设 备 基 础 5m以内 20 m以内 100 m以内 100 m以外 矩形柱 柱 异形柱 圆形柱 构造柱 基础梁 单梁、连续梁 异形梁 过梁 拱形梁 弧形梁 圈梁、压顶 直形墙 电梯井壁 圆弧墙 短肢剪力墙 有梁板 无梁板 平板 拱形板 33333Ⅰ级钢 Φ10以内 Φ10以外 Φ20以内 Ⅱ级钢 Φ20以外 - - - - - - 0.077 - - - - - 0.097 0.057 0.057 - 0.07 0.071 0.064 - 0.057 0.057 - - - - - 0.036 - - - 带 形 基 础 独 立 基 础 0.009 0.008 0.007 0.002 0.006 0.041 0.063 0.047 0.023 0.062 - - 0.055 0.019 0.018 0.017 0.017 0.020 0.030 0.030 0.08 0.029 0.07 0.02 0.054 0.028 0.028 0.059 - 0.020 0.020 - 0.015 0.016 0.014 0.054 0.052 - 0.015 - - 0.098 0.056 0.01 - - - - 0.042 0.024 0.025 0.039 0.03 0.031 0.027 0.031 0.024 0.024 - 0.041 0.058 0.029 0.123 0.024 0.040 - - 无梁式 有梁式 0.054 0.036 0.015 0.013 0.012 0.011 0.011 0.054 0.022 0.022 0.023 0.039 0.03 0.027 0.041 0.027 0.027 0.023 0.062 0.023 0.046 0.013 0.064 0.030 0.068 0.042 双层拱形屋面板 楼梯(m) 阳台(m) 雨篷(m) 栏板 门框 框架柱接头 暖气沟电缆沟 挑檐天沟 小型构件 扶手 小型池槽 无梁盖 贮 水 油 池 肋形盖 无梁盖柱 沉淀池水槽 沉淀池壁基梁 顶板 贮 仓 圆 形 底板 主壁 矩形壁 筒式 水 塔 塔 身 水 箱 柱式 内壁 外壁 塔顶 水 塔 塔底 回廊及平台 池底 贮 水 油 池 池壁 地 沟

平底 坡底 矩形 圆形 沟底 沟壁 沟顶 2220.097 0.008 0.012 0.010 0.021 0.021 0.034 0.009 0.085 0.050 0.034 0.052 0.045 0.056 0.02 0.046 0.009 0.053 - 0.022 0.028 0.013 0.015 0.056 0.048 0.040 0.040 0.063 0.061 0.084 0.057 0.018 0.018 0.019 0.017 0.020 0.008 0.007 0.006 0.070 0.070 - 0.079 0.020 0.012 - 0.025 - 0.01 0.024 - 0.035 0.072 0.043 0.022 0.042 0.008 0.042 0.026 0.029 0.052 0.052 0.011 - - 0.054 0.131 0.073 0.08 0.071 0.030 0.002 - - - 0.03 - - - - - - - 0.004 0.05 - 0.02 - 0.064 0.03 0.098 0.02 0.09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录二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量参考表 钢筋含量(t/m) 定额项目 低碳冷 拔钢丝 Φ5以内 矩形桩 桩尖 矩形 工形 柱 双肢形 空格形 墙柱 矩形 异形 过梁 梁 托架梁 鱼腹式吊车梁 风道梁 拱形梁 折线形 屋架 三角形 组合形 薄腹形 门式刚架 天窗架 天窗端板 空心板 120以内 180以内 240以内 平板 槽形板 F形板 大型屋面板 双T板 单肋板 天沟板 折板 - 0.017 - - - - - - - 0.021 - - - - - - 0.014 - - 0.028 - 0.008 0.006 0.004 0.008 0.034 0.032 0.019 0.020 0.034 - 0.035 0.034 0.030 0.030 - - - 0.012 - 0.074 0.031 - - - - - - Ⅰ级钢 Φ10以内 0.028 0.02 0.012 0.018 0.020 0.020 0.079 0.032 0.066 0.036 0.035 0.087 0.056 0.046 0.034 0.056 0.056 0.05 0.050 0.008 0.013 0.037 0.032 0.028 0.029 0.030 0.033 0.034 Φ10以外 0.047 0.177 - 0.083 0.098 0.098 - 0.075 0.025 0.011 0.095 - 0.027 0.046 0.141 0.046 0.040 0.149 0.149 - - 0.001 0.013 0.013 0.003 - - - Ⅱ级钢 Φ20以内 0.029 - 0.027 0.013 0.029 0.029 - - 0.013 - 0.045 0.028 0.015 0.016 0.042 0.027 0.021 0.033 0.035 0.148 0.073 - - - - 0.031 0.057 0.074 Ⅱ级钢 Φ20以外 0.013 - 0.062 0.031 0.067 0.067 - - 0.031 - 0.105 0.065 0.034 0.036 0.098 0.062 0.048 0.077 0.083 - - - - - - - - - 3挑檐板 地沟盖板 窗台板 隔板 架空隔热板 栏板 遮阳板 网架板 檩条 天窗上下档 阳台 雨蓬 门窗框 小型构件 空心楼梯段 实心楼梯梁 楼梯斜梁 楼梯踏步 框架式支架 支架 栏杆 一般支撑 基础梁 T形吊车梁 烟道、垃圾道、通风道

0.002 0.002 0.001 0.038 0.051 0.034 0.041 0.046 0.011 0.011 0.002 0.004 - 0.023 0.019 0.005 - 0.019 - - 0.021 - - - 0.017 0.059 0.022 0.123 0.056 - 0.024 0.021 0.025 0.126 0.125 0.059 0.046 0.021 0.023 0.014 0.043 0.063 0.036 0.018 0.010 0.030 0.025 0.025 0.061 0.060 0.022 - - - - - - - 0.046 0.046 0.022 0.027 0.029 0.006 0.021 0.029 0.039 - 0.281 0.081 0.022 0.046 0.049 0.140 0.00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录三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量参考表 钢筋含量(t/m) 定额项目 Ⅰ级钢 Φ5以内 Φ10以内 Φ10以外 T形吊车梁 预应 力梁 鱼腹式吊车梁 托架梁 矩形梁 预应力屋架 预应 力板 拱形梁 薄腹梁 大型屋面、双T板 槽形、肋形板 - 0.024 0.008 - 0.015 0.004 0.026 0.022 0.002 0.097 0.034 0.036 0.047 0.047 0.011 0.025 0.076 - 0.069 0.032 0.083 0.067 - - Ⅰ级钢 - - - - - - - - 预应力钢筋 Ⅱ级钢 0.054 0.046 0.046 0.025 0.026 0.032 0.046 0.049 0.081 0.070 0.069 0.038 0.060 0.074 - Φ5以内 Φ20以内 Φ20以外 3平板 空心板 天沟、挑檐

0.011 0.002 0.020 - - - 0.018 - - - 0.002 0.029 0.096 0.045 - - - - 0.097 - - - 预应力檩条、支撑、上下档 0.014 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

项目 板材 方材 按宽厚尺寸 比例分类 宽≥3×厚 宽<3×厚 名称 厚度(mm) 名称 宽×厚cm2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薄板 ≤18 小方 ≤54 中板 19~35 中方 55~100 厚板 36~65 大方 101~225 特厚板 ≥66 特大方 ≥226 六、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

七、弹簧门、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定额所附五金铁件表均按标准图用量计算列出,仅作备料参考。

八、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九、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十、厂库房大门、钢木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 十一、钢门的钢材含量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二、本章门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应另行计算。

3

十三、木结构有防火、防蛀虫等要求时,按《装饰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行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行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2、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五、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六、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七、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定额中包括踏步板、踢脚板、休息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平台底面的钉天棚,其天棚工程量以楼梯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按相应天棚面层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一、金属结构制作

1.本定额适用于一般现场加工制作,也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本定额的构件制作,均按焊接编制的。

3.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的用量。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4.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5.本定额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发生时按本章构件运输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6.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7.钢系杆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8.H型钢制作项目适用于钢板焊接成H形状的钢构件半成品加工件。

9.钢梁项目按钢制动梁项目计算,钢支架项目按钢屋架十字支撑计算。

10.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等按《装饰定额》有关项目计算。

11.金属结构构件无损探伤检验按《安装定额》中定额项目计算。

二、金属结构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分为三类。见下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 类别 1 2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篦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3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项目 3.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处理。

三、金属结构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定额分别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编制的。

5.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 定额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连接螺栓已包括在金属结构制作相应定额内。

7.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计算。

8.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定额项目计算。 9.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定额中。

10.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11.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2.钢构件安装的螺栓均为普通螺栓,若使用其他螺栓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13.钢网架安装用的满堂脚手架,钢网架的油漆,另按有关分部规定执行。 14.钢网架是按在满堂脚手架上安装考虑的,若采用整体吊装时,可另行补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

1.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

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按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2.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

3.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二、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同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水泥瓦、粘土瓦、英红彩瓦、石棉瓦、玻璃钢波形瓦等,其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防水工程适用于基础、墙身、楼地面、构筑物的防水、防潮工程。

三、卷材屋面、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若设计附加层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按实调整附加层及粘结材料用量,其他材料及人工不变。子目附注中注明的附加层卷材未包括损耗,其损耗率为1%,粘结材料包括损耗。 四、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项目计算。 五、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 六、涂膜防水项目中,涂料经涂刷后,固化形成的一个涂层叫“一涂”。在相邻两个涂层之间铺贴一层胎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璃丝布)叫“一布”。

七、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cm×15cm;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八、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装饰定额》楼地面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亦不增加,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

二、卷材屋面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及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以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三、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四、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没有注明尺寸,可按下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单水落管位 (M) 檐沟 (M) 水斗 漏斗 下水口 (个) (个) (个) 名 称 水落管、檐沟、水斗、漏斗、下水口 天沟、斜铁 沟、天窗窗皮 台泛水、天排 窗侧面泛水 水、烟囱泛水、通气管泛水、滴水檐头泛水、滴水 m2 0.32 0.30 0.40 0.16 0.45 m2 天沟(M) 斜沟 天窗 窗台 泛水 (M) 烟囱 泛水 (M) 通气 管泛水(M) 滴水檐头泛水(M) 天窗侧 滴 面泛水 水 (M) (M) 1.30 0.50 0.80 0.22 0.24 0.70 0.11 2、铸铁、PVC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以个计算,PVC阳台排水管以组计算。

五、防水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

2

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2

3、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六、屋面检查孔以块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 B(A=1) 1 0.75 0.70 0.666 0.65 0.60 0.577 0.55 0.50 0.45 0.40 0.35 0.3 坡度 B/2A 1/2 - - 1/3 - - - - 1/4 - 1/5 - - 坡度 角度(α) 45° 36°52ˊ 35° 33°40ˊ 33°01ˊ 30°58ˊ 30° 28°49ˊ 26°34ˊ 24°14ˊ 21°48ˊ 19°17ˊ 16°42ˊ 延尺系数C (A=1) 1.414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1.0770 1.0594 1.0440 偶延尺系数D (A=1)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0.25 0.2 0.15 0.125 0.10 0.083 0.066

注:1、两坡排水屋面

以延尺系数C; ×D(当S=A时);

- 1/10 - - 1/20 - 1/30 14°02ˊ 11°19ˊ 8°32ˊ 7°8ˊ 5°42ˊ 4°45ˊ 3°49ˊ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0 1.0035 1.0022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 明

一、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等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3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耐酸沥青

3

砂浆增加0.44 m。 二、保温隔热

1、本定额适用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本定额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4、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5、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6、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

1、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

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凸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2、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2计算。

4、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二、保温隔热

1、保温隔热层应区分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

5、柱包隔热层,按图示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其他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

面计算,池底按地

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第九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层数6层)以上的工程。当檐高或层数两者之一符合定额规定时,即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到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屋顶水箱间、屋面天窗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三、层数是指建筑物地面以上部分的层数。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算层数。

四、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的定额子目分别计算。

五、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内容包括:人工降效、其他机械降效、用水加压等费用。 六、吊装机械降效费按第六章吊装项目中的全部机械费用乘以下列定额系数计算。 檐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 110m 120m 高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以内 降效0.0767 0.1500 0.2220 0.3400 0.4643 0.5925 0.7233 0.8560 0.9900 1.1250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以超过檐高20m以上(6层)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六层以上的建筑物,有自然层分界(层高在3.3m以内时)的按自然层计算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无自然层分界的单层建筑物和层高较高的多层或高层建筑物,总高度超过20m时,其超过部分可按每3.3m高折算为一层计算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高度折算后的余量大于等于2m时,可增加一层计算超高建筑面积,不足2m时不计。

三、构件吊装工程的吊装机械超高降效费按第六章吊装项目中的全部机械费用计算。套用相应檐高的降效系数。

第十章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或木支撑,九夹板模板、钢支撑或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使用其他模板时,可以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

二、一个工程使用不同模板时,以一个构件为准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如同一构件使用两种模板,则以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大的模板套用定额。

三、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九夹板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模、混凝土地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编制的。使用其他模板时,可以编制补充单位基价表。

四、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九夹板模板包括装箱。

五、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按超过部分工程量另计支撑超高增加费。

六、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七、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

八、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九、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十、整板基础、带形基础的反梁、基础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板用砖侧模时,可按砖基础计算,同时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

十一、钢筋混凝土墙及高度大于700毫米的深梁模板的固定,若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对拉螺栓时,可按实计算。

十二、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按相应定额子目中模板人工乘以1.2系数;模板用量及钢筋支撑乘以1.5系数。

十三、坡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4(26°34′)时,套相应的定额子目但子目中人工乘以1.15

系数,模板用量及钢支撑乘以1.30的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基础

⑴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⑵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⑶杯型基础杯口高度大于等于杯口大边长度者按杯型基础计算;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时按高杯基础计算。

⑷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⑸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2.柱

⑴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⑶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⑷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⑸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 3.梁

⑴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⑵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

⑶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500mm计算。地圈梁按圈梁定额计算。 ⑷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过梁计算。 4.板

⑴有梁板包括主梁、次梁与板,梁板合并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⑶平板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的侧面。

⑷预制板缝宽度在60mm以上时,按现浇平板计算;60 mm宽以下的板缝已在接头灌缝的子目内考虑,不再列项计算。 5.墙

⑴墙与梁重叠,当墙厚等于梁宽时,墙与梁合并按墙计算;当墙厚小于梁宽时,墙梁分别计算。

⑵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的底面。

⑶墙的净长大于宽4倍,小于等于宽7倍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 6. 其他

⑴带反梁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⑵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⑶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 构筑物

3

⑴烟囱

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⑵水塔

①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②筒身与槽底的分界以与槽底相连接的圈梁底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③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工程量内。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并不分直柱、斜柱,均合并计算。

④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⑤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执行本定额。

⑥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箱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依附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计算。

⑦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⑶贮水(油)池

①池底不分平底及锥底,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包括在池底内。 ②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③无梁池盖柱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

④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侧梁在内。

⑤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另按现浇钢筋混凝土部分矩形梁定额执行。

⑷贮仓

①圆形仓顶板梁与顶板合并计算,按顶板定额执行。 ②圆形仓的基础若为板式基础,按满堂基础定额执行。 (5)地沟

1.本地沟适用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按本定额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与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内计算。

3.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另套相应项目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⑵设备基础螺栓套留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计算。

⑶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梁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每增高1m增加支撑工程量。不足0.5m时不计,超过0.5m按1m计算。

⑷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混凝土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

2

2

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⑸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⑹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⑺构造柱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⑻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雨篷的翻边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内计算。

⑼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楼梯和楼面相连时,以楼梯梁外边为界。

⑽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⑾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模板不另计算。 ⑿混凝土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地模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⑵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但预制桩尖应按虚体积计算。

⑶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现浇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有关规定计算。

②液压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及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③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五、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消的工程量同钢屋架、钢托架的工程量。

附录一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含量参考表 定额项目 毛石混凝土 带形基础 无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有肋式) 钢筋混凝土(无肋式) 独立基础 毛石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杯形基础 高杯基础 满堂基础 无梁式 有梁式 独立式桩承台 混凝土基础垫层 含模量(m/m) 2.91 3.49 2.38 0.79 2.04 2.11 1.97 4.51 0.60 1.34 1.84 1.38 235m3以内 设备基础 20m3以内 100m3以内 100m3以外 矩形柱 柱 异形柱 圆形柱 构造柱 基础梁 单梁、连续梁 异形梁 过梁 拱形梁 弧形梁 圈梁、压顶 直形墙 电梯井壁 圆弧墙 短肢剪力墙 有梁板 无梁板 平板 拱形板 双层拱形屋面板 楼梯(m2) 阳台(m2) 雨篷(m2) 台阶(m2) 栏板 门框 框架柱接头 暖气沟电缆沟 挑檐天沟 小型构件 扶手(m) 小型池槽 无梁盖 肋形盖 贮水油池 无梁盖柱 沉淀池水槽 沉淀池壁基梁 3.06 1.94 1.41 0.62 10.53 9.32 7.84 7.92 8.33 8.89 11.05 11.86 7.62 8.73 7.05 14.40 11.49 7.04 8.39 6.98 4.53 8.90 8.04 30.00 1.0 1.0 1.0 1.0 33.89 12.17 10.46 11.30 15.18 21.83 1.00 1.00 3.25 1.11 8.79 21.10 4.30 顶板 贮仓 圆形 底板 主壁 矩形壁 筒式 水塔 塔身 柱式 内壁 外壁 塔顶 水塔 塔底 回廊及平台 池底 贮水油池 池壁 平底 坡底 矩形 圆形 沟底 地沟

沟壁 沟顶 7.35 2.59 9.17 9.72 15.97 11.53 14.21 11.98 7.41 5.69 9.26 0.20 0.93 10.05 11.64 13.5 89 50 第十一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凡砖石砌体、现浇钢筋混凝土墙、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独立柱等高度超过1.2m,均需计 算脚手架。

二、定额中分别列有钢管脚手架和毛竹脚手架,实际使用哪种架子,即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三、外脚手架定额中均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24m以内外架还综合了斜道的工料。 四、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五、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六、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七、装饰用的脚手架,按《装饰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计算规则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以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划分。毛竹架:檐高在7m

以内时,按单排外架计算;外墙檐高超过7m时按双排外架计算。钢管架:檐高在15m以内时,按单排外架计算;檐高超过15m时,按双排外架计算。檐高虽未超过7m或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内墙砌筑高度(凡设计室内地面或楼板面至上层楼板或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

1/2处)在3.6m以内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时,按其高度的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单排或双排

外脚手架计算。

3.计算内、外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4.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不同高度的划分系指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划分)。

5.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相应单排脚手架计算。

6.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7.砌筑贮仓、贮水(油)池、设备基础,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8.满堂基础以及带形基础底宽超过3m,柱基、设备基础底面积超过20m2按底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

二、砌筑脚手架计算规则

1.外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内。外墙砌筑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砌体顶面的高度,山墙为1/2高。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独立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柱砌筑高度指设计室外地面或楼板面至上层楼板顶面的距离。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脚手架计算规则

1.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柱,按柱图示周长另加3.6m,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柱高指设计室外地面或楼板面至上层楼板顶面的距离。建筑物周边的框架边柱不计算脚手架。

2.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连续梁、墙,按设计室外地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3.室外楼梯按楼梯垂直投影长边的一边长度乘以楼梯总高度套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4.挑出外墙面在1.2m以上的阳台、雨篷,可按顺墙方向长度计算挑脚手架。 五、其他脚手架计算规则

1.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2.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

3.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5.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贮仓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面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6.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面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7.设备基础(块体)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二章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 建筑物垂直运输仅适用于施工主体结构(包括屋面保温防水)所需的垂直运输费用。即执行《建筑定额》的所有工程项目。凡执行《装饰定额》的工程项目其垂直运输按《装饰定额》规定计算。

2. 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滴水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屋顶水箱间、屋面天窗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层数是指建筑物地面以上部分的层数,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算层数。

3. 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主体结构全部工程项目(包括屋面保温防水)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4.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并均以该建筑物总高度为准,分别套用各自相应的定额。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按不同高度的定额子目分别计算。

5.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柱、梁中有一项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0.96系数,如楼板也为现浇混凝土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1.04系数。

6.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7.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以0.9系数。

8.本定额是按一类厂房为准编制的,二类厂房定额乘以1.14系数。厂房分类如下: 一类是指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制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车间。

二类是指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或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医药、食品等车间。

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9.服务用房系指城镇、街道、居民区具有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如副食品、百货、餐饮店等。

10.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11.本定额项目的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层数两个指标界定的,只要有一个指标达到定额规定,即可套用定额项目。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的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突出构筑物主体的机房等高度,不计入构筑物高度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第十三章 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

说 明

一、轨道铺拆费用表

1.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乘以系数1.15计算。 3.本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等。应按《建筑定额》中有关规定计算。

二、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表

1.安拆费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拆费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其增高部分的折旧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折旧费的5%计算,并入台班基价中。 三、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表 1.本表费用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2.凡利用自身行走装置转移的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下列规定计算: 履带式行走装置者:2km以内按0.5台班,5km以内按1台班计算;

轮胎式行走装置者:5km以内按0.5台班,10km以内按1台班,25km以内按2个台班计算;

汽车式行走装置者:10km以内按0.5台班,25km以内按1台班计算。

3.本表除列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外,还列有运距25km以外50km以内每增加1km的进出场费用

每增加1km费用,按运输机械的平均车速求出。 运输车辆平均车速按下表计算 重车(载)30km/h 重车15km/h 载重汽车 平板拖车组 空车(载)40km/h 空车25km/h 平板拖车组往返=0.0111+0.0067=0.0178台班

(2)超过50km以上,每增加1km的费用计算,是指运距50km以上而发生的费用,则每增加1km的费用按定额中机械进(退)场费每增加1km费用乘1.2系数。

1.2系数是根据劳动定额规定作业时间调车距离的步距测算而得。 平板拖车组每增加1km的台班计算表: 表(一) 作业 调车步距(h) 纯运输、装卸时间(h) 车辆 车速 时间 名称 (km/h) 50km内 70km内 90km内 50km内 70km内 90km内 (h) 平板拖车重车15 7 组 空车25 表(二) 单 趟 车辆50km70km90km1.50 2.00 2.50 5.50 5.00 4.50 往 返 50km70km90km装 载情况 内 内 内 内 内 内 重车 0.0121 0.0133 0.0148 0.0194 0.0213 0.0237 空0.0073 0.008 0.0089 车 表中往返数字与25km以内往返数字相比:

4.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安装拆卸费用中未包括: (1)有公安、交通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

(2)路桥(涵)限载发生的加固和通行损失费用; (3)道路临时拓宽和必须占用道路的费用; (4)水运及铁路运输费用; (5)过路、过桥、过渡等费用。

以上5项未包括的费用发生时,按实签证,计入机械台班使用费。

附 录 说 明

一、各项配合比制作所需的人工、机械已包括在各相应定额子目中。

二、本定额的各项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仅供编制预算时确定预算价值使用。如实际施工用料不同时,不予调整。

三、各种材料的配置损耗,已包括在定额用量中。

四、本定额的各种混凝土的材料用量,均以干硬后的密实体积计算的;抹灰砂浆的材料用量,系按实体积计算的,砌筑砂浆在定额用量内考虑了压实因素。各种保温材料及垫层材料均已考虑了压实因素。使用时不得再加虚实体积系数。

机 械 台 班 说 明

一、《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元)2004年)》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57号文关于印发《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编制的,作为编制全省建筑、安装、装饰、市政、仿古园林、房屋修缮等概预算定额的基础,和确定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的依据,也可作为确定施工机械租赁台班费的参考。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打桩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和其他机械12类,计725个子目,并补充了22个子目。

三、本定额每台班是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 四、本定额由以下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及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随机使用工具、附具摊销和维护的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润滑油脂、擦拭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安拆费: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以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

场外运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件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包括机械的装卸、运输、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等)。

定额基价中未列入本项费用的:一指不应考虑本项费用的机械,如:金属切削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二指不适应于按台班摊销本项费用的机械,可按附表规定计算或补充一次性场外运费和安拆费。

5.燃料动力费: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电力、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和水等。风力费用未包括在内,发生时另行计算。

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为每工日23.50元。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机动车附加费、年检费等,按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年工作台班数摊销到台班费用中。在该项费用中未包括过桥、过路费等,如发生时,根据文件规定标准,按实签证列入台班费用中。

五、本定额中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附表中所列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外)及燃料动力、人工消耗量均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含量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的盾构掘进机台班费中未包括安装、拆卸费及场外运费和燃料动力费、人工费。 七、本定额的顶管设备台班费中未包括人工费。

八、油料损耗包括加油及油料过滤损耗;电力损失包括由变电所或配电间至机械之间的线路电力损失,均已包括在本定额内。

九、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滞,可计算停滞费。包括折旧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三项。

十、轮胎式铲运机、装载机、起重机、拖拉机;汽车式钻孔机、沥青喷洒机、机动翻斗车、工程修理车等台班费用中不包括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等,发生时按当地规定另行计算后列入机械台班费。

十一、本定额中的机型划分为特、大、中、小四类,供有关部门参考。

十二、本定额的计量单位均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三、本定额的材料价格是按2004年南昌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元)计入,其单价详见附表。 十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

十五、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表:材料预算价格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名称及规格 汽油90# 柴油0# 煤 电 水 木柴 白灰 水泥 粗砂 单位 kg kg t kW.h t k t t m3 单价(元) 3.70 3.26 240.00 0.65 2.00 0.27 156.88 353.11 19.48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名称及规格 石子(道碴) 钢筋 轨道 43kg 枕木 铁丝8# 螺栓 草袋 橡胶板 单位 m3 t t m3 kg 个 片 m2 单价(元) 52.00 2996.79 3740.00 941.72 2.96 1.84 1.36 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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