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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的途径

2021-11-11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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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的途径

鄂州大学财经系 汪国平

[摘 要]本文探讨了企业集团自立优化的途径,指出政府在企业集团组织优化过程中应该推行适度的促进政策。[关键词]企业集团 结构优化 途径

  1.企业集团自主优化的途径

所谓自主优化的途径,就是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中企业集团自身可以采取的优化措施。除了进行组织重构、资产重组和内部机制优化这三条途径外,企业集团还必须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但又是重要的课题。

1.1解决认识上的问题

企业集团的最高决策层首先应该认识到企业集团的内部机制对企业集团组织效率的决定性作用,企业集团的组织规模和业务多元化程度都应该符合内部机制的要求,组织规模和业务多元化程度的扩张与收缩都应以是否能给企业集团带来利益和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集团组织效率为准绳,而不应该盲目扩张规模和业务,盲目“求大”、“求多”。其次,企业集团的最高决策层应对企业集团与单体大企业之间的区别形成清楚的认识,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企业的集合体,具有战略统一性,成员企业具有经营的独立性,各成员企业之间(包括母公司)的关系是交换式的合同关系和产权联结关系,母公司的决策应该通过对成员企业的董事会的影响而加以贯彻到集团各成员企业。再次,企业集团最高决策层应该认识到企业集团本身就是一种比单体企业更加分权的组织形式,因此在企业集团中应该建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最后,企业集团最高决策层应充分认识到企业集团在组织结构优化(包括体制改革、股份化、组织结构整体变革、资产重组及机制优化)中所可能出现的新旧不衔接、局部与整体不统一、决策与执行不相一致所带来的混乱现象,加强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过程中的管理。

1.2组织重构

我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急需摒弃高度集权式的直线职能制,转向采用分权的事业部制或控股公司型的组织结构,并且要实现组织划分、管理幅度、分权等方面的合理化。

目前,我国大多数通过股份化改造所形成的国有企业集团中基本上形成了这样的一种持股结构:集团公司作为国有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是国有独资的,持有下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未上市)50%以上的股权。例如马钢总公司持有马钢股份公司72.08%的股权,中石化持有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的70.07%的股权等等。当然除了股份公司外,公司还持有集团内其它企业或资产的股权。企业集团的传统核心业务则往往由股份有限公司来经营。这种持股结构的形成与存在是与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相适应的,也是与企业集团所处的经济环境相适应的。鉴于这种持股结构存在的合理性,我们认为应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国有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整体进行重新规划。

国有企业集团的目标组织结构模式宜分两个层次来提出。在集团公司这一层次上,国有企业集团整体应采取控股公司型组织结构,集团公司可作为一纯粹或混合控股公司代表政府持有集团内第二层次各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鉴于目前企业集团内持股结构层次少,集团公司管理幅度过宽的情况,集团公司对整个集团的管理直接按行业归类进行,只持有下属各行业核心企业的股权,放弃非核心或非重点企业的持股权。这种控股公司型的组织结构可以让集团公司的目标与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监督者——政府的目标相吻合,即致力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投资的多元化和投资的稳健性,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等体制改革的目标。在企业集团的第二个层次上,即股份公司这一层次,鉴于股份公司作为该行业的母公司,经营着传统的产业项目,有着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购销网络这一情况,股份公司内部只采取事业部制(按产品或地区划分)组织结构,甚至超事业部制组织结构。这一层次的其他企业也是同样的道理。这种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相适应的,也是与我国建立职业经营者队伍者一致的,职业经营者声誉、地位、权势等的目标也将使他们乐于采用事业部制组织结构;而且事业部制所特有的适度分权、战略相关

程度高等特点也适于产业集团。

1.3资产重组

由于一系列历史的和现实的问题的影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集团(尤其是以国有企业为核心层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组织规模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业务多元化程度不是过度就是不足,集团内成员企业的规模和业务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集团母公司的控股幅度过宽、层次过于扁平的问题也长期存在着。由此可见,通过资产重组对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进行优化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中国企业集团的资产重组可以通过五种基本方式来进行,如并购、剥离、聚合、分解和所有权变更。由于中国企业集团在资产重组中有时会面对一些特殊情况,资产重组的方式有时也可以进行一些创新。如受让国有股收购、分解上市、聚合上市、借壳上市、买壳上市。

1.4内部机制优化

中国企业集团的内部机制优化也包括决策——信息机制优化和激励机制优化两个方面的内容。决策——信息机制优化的核心内容是决策权的合理分配,包括垂直式集权化或分权化、水平式集权化或分权化两个方向,集分权的调配在企业集团中往往要通过产权结构调整、授权等方式来贯彻实现。激励机制优化中垂直式的激励机制优化体现为对资本委托——代理关系的调整和优化,其中重点是对下层级经营者的利润、行为等信息的获取并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励机制中的水平式激励机制优化主要是要使集团内部形成命运共同体制、利益共同体制,并对集团内部经济往来尽可能地达到市场化以保证其公平合理性。从目标来说,中国企业集团的内部机制优化就是要解决企业集团内部机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从而增强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协作水平、凝聚力和战略统一,提高企业集团组织效率,实现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优化。

2.政府应推行的政策

既然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采取以企业集团自主行为为主,政府推行适度的促进政策的思路。那么政府推行适度的促进政策也就成为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所必需的措施。事实上促进政策重点就是要解决企业集团所遇到的体制性问题,也正因为如此,促进政策成为其他优化途径的前提与基础。这里应该注意到的是政府促进政策的适度性是很重要的,因为在过去我国企业集团组建和发展方面,政府推动的成份多了一些,而相关的政策及改革则过于滞后,这种局限性实际上是我国企业集团发展中矛盾重重问题的根源。因此我们认为政府政策所应遵循的如下三个原则是很有必要的:一是政府行政力量介入退出的原则,使政府不再直接介入到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中来;二是加快体制改革的原则,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集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三是改革与优化紧密结合、系统配套的原则,使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优化顺利地进行。遵循着这样的三个原则,政府推行的促进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的政策主要包括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两个方面的内容。

随着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优化将成为我国经济集约化增长的重要的内容之一。在这一个新的阶段,政府和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只有形成了这一中国企业集团组织结构优化的对策体系,让企业集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自主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企业集团组织效率低下的问题,从而最终提高中国企业集团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文立.《企业重组导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2]小富隆太郎.《现代日本企业制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

[3]郑国钧.《国外企业购并与分解交织的理论启示》,外国经济与管理,199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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