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工艺
挖土工艺
(一)施工准备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二)、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2、坡度的确定
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4、土方开挖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底50cm平线;自开挖端部20cm处每隔2~3m,在地面上钉水平标商小本撅。在挖至接近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边尺寸,确定宽度标准,据修整边坡,最后清除基底土方,修底铲平。
5、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开挖两侧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两侧的土方(或材料)应距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6、开挖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7、土方开挖如在雨季进行,应分段、逐片地分期完雨季开挖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交撑,同时应在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表
(四)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桩木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3.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6.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六)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回填土工艺
施工准备
材料及主要机具
(1)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ram,含水率应符合规定。如为栽植表面的回填土,应优先使用原表土。
(2)主要机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筛子(孔径40~60mm)、木耙、铁锹(尖头与平头)、靠尺、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基底地坪的清整 检验土质 分层铺土、 耙夯打密实度检验密实度度 修整找平验收
2.填土前应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检验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4.回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5.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6.深浅两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坑;,填至与浅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坑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Om。
7.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8.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粒料。
9.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士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10.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11.雨、冬期施工:
(1)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或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2)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冬期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50%,其中冻土块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
(4)填土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土的上层应用未冻土填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管沟底到管顶0.5m范围内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室内房心、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冻土块的土回填。
(6)回填土施工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直集中。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成品保护
1.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桩木等,填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3.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 4.管沟中的管线,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后,再按规定回填土料,不得碰坏。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未按要求测定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季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回填基底有有机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做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各项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标准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4.回填土夯压不密: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1.地基钎探记录。 2.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3.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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