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运〔2007〕146号
各铁路局:
为切实加强全路车务站段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专业管理,适应车务站段体制改革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的《铁路车务站段专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
各铁路局应结合管内具体情况制定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铁路车务站段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适应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局直属站、车务段(以下简称车务站段)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运输组织科学合理,结合车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车务站段是铁路局下属的铁路运输基层生产单位,各车务站段必须按照本办法要求,严格接受铁道部、铁路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运输生产的安全、正点和各项运输生产指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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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站段管理体系
第3条 车务站段实行站、段长负责制,站段行政和专业管理工作由站、段长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在站、段长领导下,副站、段长和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第4条 车务站段实行车务段(直属车站)、车站(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或车务段(直属车站)、车站(班组)两级管理。
站(段)管特、一、二、三等站设站长、副站长,并结合业务性质和技术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站(段)管特、一、二、三等站的生产岗位按作业性质或班次划分为班组。四、五等站(线路所)以车站(线路所)为班组。
第5条 根据行政管理、机构配置等实际需要,车务站段可选设办公室、安全科、技术科、客运科、货运科、职工教育科、信息技术科、计划统计科、劳动人事科、财务科、收入科等管理科室。对工作量小,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并相应调整其名称。
直属车站根据工作性质、设备特点及管辖跨度等情况,可设调度车间、运转车间、驼峰车间、上(下)行车间、设备(检修)车间、乘务车间、客运车间、售票车间、货运车间、货检车间等生产车间。
车务站段科室及车间的设置条件和数量,应根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机构编制的规定执行。
第6条 本着精干高效、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车务站段长(副)、总工程师及各科室、车间的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
第三章 站段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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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服从铁路局集中统一指挥,组织本单位的运输生产工作,保证运输生产的安全、畅通,质量良好的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第8条 贯彻落实部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第9条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站细》,审核上报特、一、二等站《站细》,审核批准三等及以下车站《站细》;对《技规》、《行规》编制及修改提出建议;根据本站段技术设备、作业方式的改变,及时制定有关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10条 负责确定车务自管设备更新、改造、大修、报废计划,建立自管设备档案、日常管理台账和修管用办法,提高设备维修质量,向铁路局提报铁路站场设备改、扩建的建议。
第11条 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召开施工协调会,组织本单位职工施工前学习与培训,制定或审批施工安全措施和行车办法。
第12条 认真执行运输纪律,严格按列车运行图组织行车,按列车编组计划组织编车,按日计划组织装车,抓好卸车,提高运输效率。建立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制度,定期分析运输生产及经营活动。
第13条 组织开展客货营销工作,大力组织有效客流和货源,加强路风建设,提高客货运输服务质量。
第14条 负责建立职工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培训基地的建设,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和技术比赛。
第15条 负责班组建设工作,合理划分班组,制定班组管理、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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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完善安全生产第一线的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现场作业的安全自控网络,加强自控型班组建设。
第16条 加强劳动人事管理,优化劳动组织,做好生产第一线劳动定员、定额工作,确保主要岗位职工队伍的稳定,行车职工职务晋升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
第17条 负责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财务计划,编制下达本单位年度运输收入、经营收入、更新改造、成本费用计划及其他费用计划,对财务目标实行阶段控制,保证经营目标完成。
第18条 加强劳动保护,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确保运输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19条 加大新技术、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办法的推广和运用,组织文明生产,不断提高运输效率、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20条 会议制度。根据运输安全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委会、安全例会、运输生产分析会、站(段)务会、站(段)长办公会、中间站长会、交班会等,总结分析站段当前安全及运输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21条 现场巡查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进行巡视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关键点得到控制。
第22条 奖惩制度。落实量化考核机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建立奖惩制度。
第23条 值班制度。完善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和工作标准,主要领导、- 4 -
专业管理人员应坚持夜间及节假日值班,掌握运输生产和安全情况。
第24条 运输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进行全员考核。
第25条 联劳协作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劳协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日常运输生产和安全工作中的结合部问题。
第26条 施工协调制度。组织召开管内施工协调会、预备会,细化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27条 行车设备检查制度。制定自管设备修管用办法,并对行车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28条 文电管理制度。文电应按规定收发、登记和保管,站段长(副)、总工程师应按文电内容及时批阅处理。
第29条 考勤制度。制定并实施机关及现场各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簿填记及时、准确。
第30条 文明生产制度。设备及备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绿化、美观。作业人员着装整齐,按规定配戴标志。
第五章 安全基础管理
第31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部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规范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第32条 按照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站段长负责制。根据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管理。
第33条 站段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应成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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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兼职),并明确权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第34条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月度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站、段长(副)主持,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文电、会议精神,对站段当月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查找隐患和漏洞,针对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确定次月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任务。
2.季度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站、段长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对本季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确定本单位下季度安全工作重点,并形成会议纪要,通报并指导下属单位季度安全工作。
遇上述两会重叠时,月度安全例会可与季度安委会合并召开。 3.年度(半)安全会。每年度(半)召开一次,站、段长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对年度(半)安全工作评估、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与总结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下年度(半)的安全管理目标,部署工作重点。
4.安全专题会。站、段长(副)主持,有关人员参加。针对本单位发生的责任行车事故或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重要事宜,及时组织专题会议。深挖安全隐患,切准问题根源,及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责任行车事故处理及重大隐患处置要坚持“四不放过”。
第35条 建立领导包线、包站(车间)的安全工作联系制度,并实行包保安全责任联锁考核奖惩制度。
第36条 加强专用线(专用铁道)安全管理,按规定与专用线(专用铁道)主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安全协议,每季度检查一次专用线(专- 6 -
用铁道)安全状况。企业自备机车需进入站内作业,必须报铁路局审批。
第37条 加强安全重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与正线相关的调车及防溜、营业线施工等安全关键的细化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干部监控制度。
第38条 建立健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 39 条 建立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制度,对重要信息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实行追踪验证,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40条 对管内发生的严重违章违纪、事故苗子,坚持按照认真分析、严肃考核、强化控制的基本原则处理。
第41条 强化防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增强防火能力。
第42 条 加强防寒、防暑及防台、防洪等恶劣气候的运输组织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 43 条 加强对事故救援工作的领导,健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抓好救援培训演练,站段每年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事故救援演练。
第 44 条 站段应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台帐及资料 1. 行车事故登记簿;
2. 行车事故苗子和违章违纪登记簿; 3.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簿; 4. 路外伤亡事故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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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类事故处理报告; 6. 安全奖惩登记簿; 7. 安全会议记录簿; 8. 各类安全分析资料; 9.防止事故登记簿; 10. 车站安全天台账。
第六章 运输生产管理
第45条 站段日常运输生产实行在站段长领导下的主管运输副站段长统一指挥制。
第46条 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每日对管内运输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各车站(车间)优质高效完成各项运输生产任务。
第47条 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将经营指标分劈到管内各站,制定完成任务的保证措施和运输组织办法。
第48条 积极开展客货营销工作,了解、掌握管内运输需求及企业生产情况,做好客流、货源的调查、分析、组织工作。
第49条 加强季节性运输组织工作,建立不同季节工作制度,采取对应的组织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季节性运输。
制定春运、暑运、黄金周运输和其它重点运输的具体组织措施,并组织各站具体落实。
第50条 加强军事运输组织。成立军运领导小组,建立军事运输的工作制度。遇有军运任务,制定运输方案、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正点,万无一失。 - 8 -
第51条 技术站生产组织。技术站要按《技规》、《调规》、《行规》、《站细》、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生产,努力提高日班计划、阶段计划的编制质量,严格执行技术作业过程时间标准,按计划、有序的组织各项技术作业。
第七章 技术业务管理
第52条 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规章和标准,并根据本站段的实际制定实施措施。
第53 条 《站细》管理
1.车站《站细》应由站长和分管的副站长组织车站技术人员,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进行编制。
2.《站细》应按规定编制,逐级审核、审批或上报。特、一、二等站《站细》由站段长审核后,上报铁路局批准;三等及以下车站《站细》由站段主管部门审核,站段长审批。
3.当《技规》、《行规》等行车规章修改,技术设备、作业组织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修订《站细》。
第54条 加强能力分析,研究扩能措施、建立分析台账资料,提出扩建改造项目和新技术应用方案。
第55条 加强运输分析工作,掌握运行图、编组计划执行情况,针对薄弱环节,研究挖潜提效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56条 新设备投产前,应索取技术资料和操作方法说明书,及时修改《站细》,并做好职工培训工作。
第57条 加强专用线管理,建立有关台账资料,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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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条 加强施工行车组织,确保作业安全。对有计划的施工,站段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负责审核车站的施工运输安全组织措施,并与施工部门搞好配合。
第59条 站段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台账及资料 1.车站《行车技术设备履历簿》;
2.车站行车设备竣工图纸、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 3.车务自管设备台账;
4.车站的平面示意图(包括专用线、段管线平面示意图)、平纵断面示意图、与企业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5.《技规》、《行规》、《站细》、有关作业标准、文电及客、货、运等有关规章;
6.军事运输有关资料 ; 7.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
8.月度运输方案、施工方案及车站具体安排 ; 9.运输工作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资料及总结 ; 10.各类会议记录簿; 11.任务指标统计簿 ; 12.文件、电报收发登记簿 。
第八章 行车设备管理
第60条 制定自管行车设备的用、管、修办法,建立健全有关技术履历簿或台账。
第61条 根据《技规》、《行规》要求,定期组织对管内行车设备进- 10 -
行联合检查,确保行车设备状态良好。
第62条 了解掌握管内行车设备的运用情况和状态,研究、上报车站行车设备的改、扩建计划。
第63条 积极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确保行车安全的新技术、新设备,切实加强车务行车作业安全操作及安全监控工作。
第九章 职工教育管理
第64条 车务部门的职工培训,要面向安全,面向生产,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并重,确保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65条 站段要成立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科负责。
第66条 依托铁路局和各单位现有的培训基地,进行资源整合,建设一个符合本站段安全生产实践所需要的培训基地。
第67条 制定并落实车务职工培训计划,注重职工专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及超前性,确保职工教育业务培训率达到上级规定。
第68条 强化日常业务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 逐步建立与岗位资质相结合的岗位聘用制,与岗位资质、工作实绩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与岗位资质、工作实绩相联系的领导实绩考核机制。并将职工的技术业务考试成绩与其晋级、奖励挂钩。
第69条 新任职、改职、提职人员必须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原则。新设备启用前、新颁行车规章办法实施前均要组织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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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车间管理
第70条 车间工作应依据各项安全制度、技术标准、作业办法等,组织运输生产,加强安全现场控制。车间管理必须紧贴生产一线。
第 71 条 车间应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设若干副主任及专业技术岗位。
第72 条 基本工作要求
1.加强班组建设,狠抓“两纪一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基础建设工作,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畅通。
2.完善劳动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岗位人员,保证正常作业需要。 3.对主要生产岗位重点进行检查与巡视。
4.遇有非正常行车、影响行车的施工检修及重要任务时,到现场进行把关与盯控。
5.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开展技术演练、劳动竞赛、安全攻关、献策献计等活动。
6.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稳定职工情绪,消除安全隐患。 第73条 基本管理办法
1.按月开展班组劳动竞赛、安全考核、业绩评比,并与奖惩挂钩。 2.组织班计划会或点名会,布置安全注意事项、传达上级有关文电、通报,开展班前预想活动。
3.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对标写实和诊断规范工作。
4.建立健全接发列车、调车作业、车辆防溜、货物装载、“三品”查-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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