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场;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服从考务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照考场(试室)布置对号入座。
二、考评员、考务管理人员须认真确认考生资格;并在考前五分钟,把试卷发给考生。
三、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和英语测试在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六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场。
四、在考前五分钟按响预备铃声(长鸣声五秒一次)。考试时间已到,即考试结束,按响铃声二次。
五、考生考试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设备;不得使用移动电话(手机)作为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但可以使用专门用于数学计算的计算器。
六、考试期间,考评员、考务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纪律,并将缺考和违纪等情况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须当场清点封装试卷,与《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逐级上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七、考评员、考务管理人员在鉴定活动(监考、试卷管理、考务管理、阅卷等)中发现问题,必须按管理权限及时报告考区考务小组,或直接报告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值班人员。
八、考评员、考务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鉴定活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违者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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